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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季民初黄兴尚义思想探赜】赵炎才[黄兴诞辰140周年纪念专辑]
2015-01-03 14:25:40   来源:   评论:0 点击:

黄兴乃中国近代著名的革命家,中华民国的开国元勋,其思想甚为丰富,备受学界关注。就道德思想而言,迄今为止,学界有关研究比较丰硕,宏论迭出,而对其尚义思想,相关论述虽不乏见,但深入系统的探讨则相对薄弱
黄兴乃中国近代著名的革命家,中华民国的开国元勋,其思想甚为丰富,备受学界关注。就道德思想而言,迄今为止,学界有关研究比较丰硕,宏论迭出,而对其尚义思想,相关论述虽不乏见,但深入系统的探讨则相对薄弱,有待深化。事实上,黄兴自觉秉持尚义思想,从投身革命到致力于共和建设再到维护共和,先后演绎出一幕又一幕动人心弦的历史活剧。章士钊称赞他“以死报国,义勇盖天下”,心地光明磊落,“不失为一明道之君子”。章太炎也评论道:“克强辨义利,有常识,爱军吏”。如此评述可谓深中肯綮,使其尚义形象充分显现出来。本文拟在现存研究基础上全面系统考察其尚义思想以深刻把握其精神实质。

一、清季民初尚义思想的话语表述

从理论上而言,“义”可谓中国传统道德的一重要范畴。黄兴指出:“究之道德从何处说起?盖有一定标准,即孝弟忠信礼义廉耻是也。”论及其道德,只要检视一下黄兴的言论,不难发现,频频映入眼帘较多的是与“义”有关的充满激情的话语。这表明黄兴对“义”可谓青睐有加,从一个侧面透露出他对革命者的道德是何其重视。

(一)“义”之话语贯穿于清季民初历史过程中

总体来看,从清季投身革命到共和建设再到维护共和,黄兴的所言所行在很大程度上实乃受“义”之理念支配所使然。在清季联合湖南会党过程中,黄兴曾有“结义凭杯酒,驱胡等割鸡”之诗句以纪其事。为筹措革命活动经费,黄曾大力称道那种“毁家纾难之义举”,肯定海外华侨的革命热情,说“海外同志为地所限,不能亲入身冒其锋,今能掷金钱以偿其热血,亦义之至正。”面对章太炎等人非难孙中山,为维护革命队伍团结和孙之权威,黄兴要求东京同盟会员切勿误会,以“免陷兴于不义。”在形容诸多志士豪杰投身革命盛况时,他用“合举义旗,取义成仁,项背相望”来描述。在面临暂时挫折,表达革命者坚定意志时,他说:“我同胞光复旧宇,义正词严,既为九仞之山,何惜一篑之覆,自不致为所动摇。”他赞誉那些为国牺牲的烈士“为国死义之士”,评价武昌起义是“首举义旗,为天下倡”。可以说,在论及革命诸事项时,黄兴频繁使用与“义”有关的话语来表达自己的内在心情。

其实,此一现象在民初仍得以延续。如围绕共和建设,黄兴也多次藉言“义”来表达自己的价值诉求。如在重视道德之于共和国家价值上,他强调:“民国初建,百端待理。立政必先正名,治国首重饬纪。我中华开化最古,孝弟忠信、礼义廉耻为立国之要素,即为法治之精神。”面对民国经济困窘之局,黄倡导募集国民捐,称道诸多“将士时艰怵目,义愤填膺”,积极响应,并将他们具体捐款事宜及时登报宣布以“昭大信而广义声。”为讨伐袁世凯帝制自为,祸害民国,黄兴在誓师词中历数袁氏之罪恶,号召南方诸将士兴义师讨贼以申同胞之义愤。他指出:“袁贼万恶,民军起义,备受摧残。嗣因清帝退位,赞成共和,起义诸人不忍同胞相残,忍辱就和。自彼攘政,专锄异己,不惜国难,信用奸佞,毒杀志士,蹂躏国会,私借外债,四都督力伸公论,竟获罪谴。蒙氛内逼,彼废弛国防,宁以土地割让敌人,不御外侮,而拥兵以扰害南方。”“兴忝附起义之名,深扼亡国之痛。”强调“兴德薄能鲜,义无可辞,乃率将士即日誓师,联合各省义军,奋旅北伐。”“尚冀我军士协力前驱,众志成城,伸同胞之义愤,去全国之公敌”。为此,他阐释其宗旨道:“今日之役为吾民除暴,即为诸公除暴也。乃者义师所指,专讨袁氏一人,并无南北之见。”很显然,民初黄兴言“义”也是甚为频繁。联系其清季相关论说可知,黄兴言“义”并非心血来潮,而是一以贯之,始终围绕实现民族民主革命,“振兴中华”,改造中国,走近代化道路而展开,虽然其所言前后可能侧重点略有不同。

(二)“义”之表述可谓异彩纷呈形式多样

由于他是一著名的革命家而非严格意义上的道德理论家,黄兴多从革命与建设实际需要出发藉“义”来表达自己的价值诉求。因此之故,在其言论中,有关“义”之具体表述可谓异彩纷呈,形式多样。总体来看,其所涉及较多的词语主要包括“公义”、“正义”、“道义”、“大义”、“起义”、“义务”、“义师”、“义愤”、“义旗”等方面。

就“公义”而言,黄兴有“力求有成,勉尽公义”和“急公好义,洵可嘉佩”等语。对于“正义”,他说:“正义可恃,公道不亡。”又言“今日海内贤豪,竭智并力,以正义讨昏暴,以人民公意诛独夫,义正言顺,内治国内之人心,外博世界之同情,事之成功,不难逆睹。”至于“道义”,他指出:“广东之败,为革命以来最大之失败,然革命之成功亦于焉赖之。但授命诸君,以道义相结合”。又曰“吾因是代表吾国四万万同胞,敬求伟大共和国(美国——引者注)之代表,予吾人以道义上之协助。”在其话语中,“大义”一词亦被广泛使用。如言“深明大义,务请遵照大总统命令,实行取消独立,同保治安,大局幸甚。”称道留守时期“诸君子一德一心,共扶危局,既纫公谊,共缕和衷。”国家“渐苏积困,颇复旧观。此诸君子严申军纪、共维治安之功也。”虽然“主客各军,星罗棋布,方音隔阂,冲突堪虞。加以筹饷维艰,量沙无术,饥饿所迫,威令难行,卒能竭力维持,免于哗溃,此诸君子深明大义、固结军心之功也。”并说民国政府大力表彰“为国死义之士”旨在使“大义昭然”。论及“起义”,他说:“我辈起义目的,但期改造政治,并非攘夺权利,此心可白于天下。”又言“此次起义,为保障人民,以推倒袁氏一人,求得真正共和为主旨。”而“义务”一词多被黄兴视为革命者应尽之责任。他指出:“军人遵守国家之纪律,服从长官之命令,乃为当然义务”。“惟国民应尽之义务,苟有利于国,自当勉效棉薄。”“为党员者须牺牲自己一切以尽义务。”此外,“义师”、“义愤”、“义旗”等也被经常使用。他在形容革命情形时说:“南方各义师遂愈愤,不旬日下名城以十数,清廷胆落,遂逊位,乃建立民国,而径跻于共和。”就如何解决经济困局,他认为“政府乘人民义愤,速倡此捐,可收四万万以上,拨还赔款有余。”在如何维护共和上,他号召道:“公等夙抱义愤,威望允孚,光复之时,勋劳卓著,此次先举义旗,保障共和,刬除公敌,匪异人任,即希刻期派兵协助沪军扫荡北兵。”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可以说,这些由“义”连缀而成的形式各异之词只是黄兴诸多类似话语中的一部分。透过这些异彩纷呈的具体表述,人们不难感知黄兴尚义之情是何等之深厚。

(三)“义”之表述所凸显的主要价值取向

无论是纵向语言的延续性展开还是横向异彩纷呈的具体表述,黄兴所言之“义”正是其尚义思想的具体外化。事实上,如此表述不仅是其对“义”之真情实感的自然流露,而且还蕴含较明确的价值取向。概言之,主要有三:传统价值取向、实用价值取向与近代价值取向。

所谓传统价值取向系指黄兴所言之“义”主要延续了中国传统义利观的合理思想内核并有所弘扬。如黄兴早年曾言及其师“忠义素著,闻警之下,当不知如何忧愤!近日正学堂功课,讲堂想专倡明大义,以揭[激]发其志气”。说“常存此亡国亡种之心,则气自愤,天下之事皆可任也。”并以“罗忠节公讲学罗山,时粤匪未发,忠节常揭厥乱萌,倡明大义”,后统率门人弟子“转战东南,赖以剿平巨寇”之事为例,强调:“古人虽远,吾师其有意乎?”而章士钊亦言:“克强平居自励之语,为:‘事苟有济,成之者,何必在我。’复举董江都之训诫:‘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此类语词,吾于昔年宴座谈言之顷,频频闻之。凡此皆先生砥砺自得,深信不疑之词。”又言“记者恒忆留守之名言三:(一)名不必自我成,功不必自我居。(二)功成不居。(三)明其道不计其功。兹三语者,留守恒以自励并以勖同人者也。”于此可见,黄兴尚义带有明显的传统价值取向。

其实,黄兴尚义带有明确的具体实用价值取向,并非那种传统道学家的迂腐之举。只要粗略检视一下其话语,不难发现,凡是国内外危机交织在一起比较严重之际,带有“义”的相关词语往往以相当密集形式展现出来。如前述黄兴在讨袁誓师词的一段话中多次出现涉“义”之词即为明证。从心理意识角度而论,此一现象正是黄兴勇于面对严峻现实民族危机,亟思挽救之道在思想上的外现。就前述其所言“道义”而言,或指传统民族道义,或指近代资本主义政治道义,其具体所指至为分明。至于“义师”,有的指反清革命的队伍,有的则指那些反对袁世凯复辟,维护共和的革命力量。这说明如何推翻满清统治,化解中国现实危机实乃黄兴尚义思想之现实目标。

不仅如此,黄兴尚义更蕴含鲜明的近代价值取向。如他认为民主共和取代独裁专制乃世界近代发展潮流,中国尤需顺势而为。他说:“世界趋势决非专制政体所能图强”,强调反对独裁专制的时代意义。在论及中美共同价值取向时,黄指出:“原中国人之意志,固欲效法美国之主义目的,以图造成一大民主国者也。”“吾知恋爱民主主义之诸公,迫于公义所在,今日亦当能力援东方之共和国民,扫去前此之贪污恶浊,养成来日之进步自由。”并称道“美国独立之时,人人争先牺牲,而勇于退让权利。彼其国家之繁荣进步,有由来也。”在这里,黄兴明确表达了中国将走美式共和道路,希望美国能支持中国的正义事业,盼望中国人民具有类似美国人民那样的高尚道德情操在中国推行民主政治。其近代价值取向何其鲜明!

从黄兴尚义话语的诸多表述中,可以发现,章士钊和章太炎对黄兴的评价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源之有自。正因为他对“义”充满强烈的向往之情,并自觉以“义”来支配自己的言行,才最后成就其“明道之君子”的美誉。

二、尚义思想具体外化的基本内涵

黄兴不仅在形式上广泛使用由“义”连缀而成的词语来表达自己的近代民族民主思想,而且其话语蕴含着传统价值取向、实用价值取向与近代价值取向。而这些价值取向并非一般抽象的论说,而主要以理论、政治、经济与思想文化等具体形式展现出来。

(一)在理论上“义”关涉义利、公私与是非善恶等方面

在其尚义思想中,黄兴所言的理论之“义”主要关涉义利、公私与是非善恶等方面,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义”所包含的主要内容大体一致。就义利关系而言,它关涉义利结合与重义轻利两方面。在如何动员军人革命上,黄兴比较注重义利结合。如1910年5月黄在给孙中山信中指出:“广东之事,视款为难易。以普通一般之军队多贪鄙嗜利,况有义字以激发之,富贵功名,唾手可得,何乐而不为此!”当然,在如何推进革命上,黄兴更多倾向于重义轻利,强调:“难可自我发,功不必自我成”。在剖析其思想时,他指出:“盖束发读书以来,即知立志自爱,凡一切谋利禄、争权势与夫寡廉鲜耻、卑鄙阴贼之念,不待禁革,早能自绝于心”。黄兴强调改造政治并非攘夺权利。他在1912年3月复蓝天蔚信中指出:“我辈倡议,原为大局牺牲,非谋私人权利”。此言表明黄兴能将政治大义与竞争利禄区隔开来。

而在公私关系上,黄兴论述较多的是突出重公轻私。论及“大汉魂”,黄曾指出:“夫惟军神与国为生死荣悴,献其身于国家而不私,其斯为大汉魂哉!”并声言“不自私自利乃可与言革命。”不仅如此,他还联系近代太平天国的悲喜剧强调同舟共济的重要性,反对私心私欲,互争权势,自相残杀,说“我决心革命之当时,就留意于此。”他强调我们革命党要“同生死,共患难,有福不享,有祸同当,不能有丝毫私意、私见、私利、私图。”在如何建设民国问题上,他指出:“今与诸公约:嗣后倘有假公名以遂私图者共摒弃之,勿使满清末造之积习再见于今日。”希望“诸君同舟共济,以国利民福为前提,勿争权夺利,勿侵人利己。”在他看来,国民应本良心之主张,“以谋国是,尽舍私见而谋国政”。如政党活动宜以国利民福为目的,所有党员当各尽其职,各摅其诚,以建忠于本党而建忠于民国。很显然,重公轻私已成为黄兴的首要价值诉求。

当然,在是非善恶问题上,黄兴揭橥民族民主大旗,并以此为衡量一切之准则。在黄之尚义思想中,夷夏之辨首当其冲。如1911年11月黄兴在致袁世凯书中指出:“以大义言之,夷虏与中华,原无君臣之分。”以利害言之,鄂省兴师,四方响应,满廷早已瓦解。以个人言之,“伪监国听政,以德为仇”。强调“起义断无先后之别”,希望袁世凯“以拿破仑、华盛顿之资格,出而建拿破仑,华盛顿之事功,直捣黄龙,灭此虏而朝食”。在南北议和期间,黄兴以推翻满清为最高目的,倾向于藉贪欲之袁与清室的矛盾,以民选总统鼓动他推翻清室,光复汉族。民国肇立后,黄兴则以是否忠于共和为标准。黄之所以支持袁世凯是因为后者曾表现出一定忠于共和之姿态。但当袁氏帝制自为后,黄则指出:“今袁逆谋叛民国,公然称帝,不忠不信,不仁不义,人民痛恨”,是“其自亡之日也”。不仅如此,黄兴还主张中国一定要用政治力量来尽量防止美国存在的种族歧视政策和资本主义的种种不合理现象,同时他勾画出中国新社会的理想蓝图。如此是非善恶观正是黄兴尚义思想的突出表征。

(二)在政治上“义”凸显为民族民主革命

在黄兴的尚义思想中,前述理论之“义”又往往以政治、经济、思想文化诸“义”具体外化于现实社会之中。事实上,黄之政治之“义”具体表现为实施民族民主革命。这又包括大汉民族道义、中华民族道义与近代政治道义三方面。就大汉民族道义而言,黄兴欲藉政治革命光复汉家天下,实现民主共和。1902年他赴日本留学,鉴于内忧外患,他认识到“吾国非痛加改革,创建共和,俾全国人民共负责任,无以立于世界竞争之场。因不度德量力,联合同志潜谋起义,以为挽救。”在闻知唐才常组织的湖北自立军起义失败后,他更是“益知专制恶毒,决非革命不可”。1906年秋冬间,他派刘道一等回国运动湘军,重整会党,强调“今之倡义,为国民革命,而非古代之英雄革命”。他后来追述其革命历程时说:“我革命的动机,是在少时阅读太平天国杂史而起。又眼见鞑虏政治腐败,纲纪不修,官可钱买,政以贿成”,而“瓜分之祸,追于眉睫,外人不以人类视我,益坚我革命的决心。”而黄兴与孙中山共同创建中华民国则是此一努力之结果。当认清袁世凯“权谋诡诈”之本性后,黄兴认为其谋叛作乱必归于亡。在他看来,“经此次义战,共和制度在中国亦证明为真理,而自世界观之,民主潮流日益普遍,君主制已成为过去之废物”,吾国今后“惟对于共和政治之前途为积极之建设”。

而中华民族道义则体现为黄兴旗帜鲜明地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如清季得闻八国联军侵略中国,黄兴虽身处异国,但亟思挽救之策。后在拒俄运动中参与声讨沙俄侵华罪行,并成立拒俄义勇队,准备赴东北抗击沙俄。在维护国家独立和统一上,黄兴认为“外御其侮,诚今日之要务”。为此,他发起成立中华民国民族大同会,创办拓殖学校以开发边疆地区。民国成立后,黄兴反对举借丧权辱国的巨额外债并发起劝募国民捐活动以为抵制。在反对日本侵略上,黄兴明确反对孙中山寻求日政府援助反袁之意,认为此举“不易得到国人谅解”。后因欧战展开,日本乘机独霸远东,诱使袁世凯签订所谓二十一条,黄兴等人议决通电全国反对。为举国一致反对日本,他们即时停止反袁行动以维持国权。

至于近代政治道义则凸显为黄兴积极致力于改造传统政治,实现民主共和。黄一再声言起义旨在改造政治,指出:“政治不良,人民有改革之责任”。他认为武昌革命非仅为种族革命,而是在“推倒满清之后,建设一完全共和国家,以实施其平民之政治”。鉴于国家财政困难,黄兴号召募集国民捐以补助财政和纾外债之要挟。同时,他积极裁减军队“以救危亡。”在维护国家统一上,黄认为共和告成,南北统一,各地应取消独立。他称道南北同胞深明大义促成民国成立,希望警界军界共同努力,“使对内对外,划然不复相紊,民国前途庶有豸乎。”

(三)在经济上“义”体现为关注民生发展实业

而黄兴在经济上之“义”体现为关注民生发展实业。他认为:“民国成立,首重民生主义。而民生主义之发展,当借助各种实业。”又说:“今者共和成立,欲苏民困,厚国力,舍实业莫由”。在他看来,“盖实业扩充,则国富,国富则国强;国既富强,则足以雄视东亚,堪为伟大之民国。”而“余等所主张之实业,不取个人主义,且非仅为一地方谋利益,实为全国家谋利益,所以计画不可不审慎,而规模不可不宏远。”他认识到实业为国力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具体发展实业中,除工商业外,尤应发展路政。他说:“吾国欲收其利,当先从事于路政之改良。而路政之改良,实为吾人能力所及;且可容纳多数无业者,以与之生计。”当然,黄兴还注重发展金融业,主张“由各省自行集合人民资本,以组织国民银行,并由国民银行协力组织一国民银公司。”在这里,黄兴的经济之“义”以较具体的内涵展现出来。

(四)在思想文化上“义”为坚守爱国、民主、法律与道德等理念

黄兴在思想文化上的“义”更多体现为对爱国、民主、法律与道德等理念的坚守。就爱国而言,针对武昌起义后的军事格局,黄兴曾指出:“惟清帝尚未退位,袁内阁主张共和,为二三顽迷者所箝制,是以民军亟图北上,速定大局。”希望“共同联师北上,以彰大义。”他充分肯定孙中山的历史贡献,认为“中山先生首倡大义,克尽全功,民国奠定”。“现在五族一家,必思联合进行,使我五族同立于五色旗下,造成世界第一等国资格。”在党派关系上,黄主张各党“携手同行,共谋福利,彼此均以国家为前提”。至于“吾党自身,则当养成政党的智识道德,依政党政治之常轨,求达利国福民之目的”。它希望国民能“牺性私见,服从公理,服从多数人之政见”。这成为黄兴近代政治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国肇立后,究竟如何祛除专制维护民主,黄兴可谓旗帜鲜明。这包括反袁世凯独裁专制和反孙中山人治主义作风等方面。对前者,黄兴自觉坚守民主理念,积极宣传民权主义,鼓吹“平民政治”、“政党政治”和责任内阁。为捍卫《临时约法》和国会的尊严,他坚决反对袁世凯伪造约法、侵犯国会权力的行径。他说:“今日之役为吾民除暴”,“以正气讨昏暴,以公意诛独夫”。在他看来,国民今尚在知识幼稚时代,固知专制之害民,尚未知共和之福民;固知维持共和之必要,尚未知官僚政治之未除。“今中国已渐开攻击之旧,惟当舍私见而谋公众,官僚党固所必除,民亦当共图结合”。后来黄兴为讨袁护国再造共和尽了最大的努力。至于后者,黄兴和孙中山的分歧起源于旗式问题。宋教仁描述其情形道:孙中山“素日不能开诚布公,虚心坦怀以待人,作事近于专制跋扈,有令人难堪处故也。”而黄兴则坚守民主理念不动摇。他说:“惟兴素性迂拙,主义所在,不敢变换手段以苟同。虽以人之如何毁伤,亦不稍为之动。”故章士钊说:“孙黄之意见不同,形成表面化乃尔”。

不仅如此,黄兴认为遵守宪法乃国民当然之义务。他说:“约法为吾国共和政体之根本法。此次流血半天下,所争者只此。”黄希望将有关学者的宪法成果“通电全国,使人人皆明公义,不敢自私”。至于国会与袁世凯的斗争,他认为这体现了议员对法律的尊重。他说:“癸丑之时,凡官僚派人,动以‘捣乱’二字讥弹国会,国民不察,亦往往附和之,此至可慨叹者也。”在他看来,“夫国会对于国家负有重大之责任,当此袁氏行政屡违法,国会之据法相争,正所以尽其职守。”“故求国会之能尽其职任,不患其为正当之捣乱,而患其与暴力政府之捣乱噤若寒蝉耳。”

在思想文化中,注重道德之价值则为黄兴尚义思想的重要内涵之一。如他对中外礼法的核心思想颇为推崇,如言“孝弟忠信、礼义廉耻为立国之要素”,说“泰西各国,礼治法治虽不相侔,而大本大原终未有背弃者。”他强调国民应有道德心,因为“能崇尚道德,则能自中[立]于法律之中,断不至溢出法律之外。”对于私德,黄认同章太炎所论“革命家不可无道德”的思想,反复强调“见义而不谋利,明道而不计功。”他称道那些“烈士之死义”精神是“以纯粹的义务心,牺牲生命,而无一毫的权利思想存于胸中。”如此公德理应弘扬。他强调国民应“本前次奋斗之精神,引国家于轨道,不为利动,不为威劫。”为此,黄认为“革命须先改革心理,屏除自利心,唤起公德心。”在他看来,“此次革命,系改革政治,兄弟谓人民心理亦宜改革一番。”黄兴还提倡缅怀死义之烈士,努力继承他们反对专制,“以生命殉之,前仆后继,矢志不移”之精神。而民国政府应表彰他们“以顺舆情而慰忠魂”,肯定他们“革命覆满清而建民国”之功。他说:“七十二烈士虽死,其价值亦无量矣。”他们的品格高尚,行谊磊落,爱国血诚,殉难慷慨,足为后人景仰。

为更好地建设民国,黄兴十分注重党德建设。他说:“民国成立以来,其维持现状,巩固民国,惟政党之作用是赖。”而各党均应“以国利民福为前提,持政见不持党见”。至于“本党所抱持之国家社会主义,实于国民今日现状最为适当。盖其精神纯为全体国民谋完全之幸福”,“望我党员抱定此决心,扩充此主义,使达完全圆满之目的”。这需要“党员人人负完全责任。”因此,“党员当以道德学问相结合,不当以势力权利相结合。”如果“权利心重,义务心即消亡于不觉。我辈今日当提倡人人除权利心,以国家为前提。”“人人均以此责任为天职,而又保守道德,则破坏与大建设之目的以达,能享真正共和之幸福。”

在论述道德过程中,团结合作被黄兴视为其中的重要内涵。他认为正义派团结一致,可以“为国内势力之中坚,不致使非正义派仍有恢复旧势力之一日,则吾国前途其庶几矣。”他希望“诸君此后不树形式上之党别,而为精神上之结合”。即使在美国,为共同打倒叛国之袁世凯,黄兴强调不论各党派政见如何不同,只要他们现在反对帝制,肯出力打倒袁世凯,都要与他们合作。在实际政治运作过程中,他主张超越党派界限,指出:“改革以后,建设甚难。”具体进行,“以化除党见、统一精神为第一要义。”尤其是“民党处今日情势,当互相亲爱,决不可彼离此贰。”黄兴强调道:“今日谋政治之进行,固不可以党为界限”。1916年6月他在复谭人凤电中曰:“袁逆谋叛,凡属国民,均宜联合一致,同事挞伐。”对消除党界门户之见,在复孙中山电中,黄积极赞同其“息纷争、事建设”的建议。

在实际革命和建设中,积极履行责任也是黄兴心目中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他说:“深痛夫清政不纲,外见侮于列强”,国势阽危,有如累卵,“兴窃不自量,欲尽匹夫有责之义,力谋恢复旧物,以除民贼,冲冒凶锋,屡濒于危。”而“民国肇造伊始,政治前途尚无涯涣”,而“近士夫多误于党见,急争权利,以致同室感情容有未洽,全国要政难期进行。益以强邻窥伺,边事日危,大局愈形岌岌,此则兴所日夜旁皇,痛心疾首”。他强调:“兴以为吾国人今后当各存责任心,有责任心,则纯以国家为前提,而私见自泯。”而党员也“均应共负责任”“以巩固中国,即以巩固政党。”至于军人,他强调:“须知维持社会,保卫国家,为军人固有之天职。”“务望我军人,各革其心,各爱其身,各守区域,各尽责任”。

可以说,黄兴围绕理论、政治、经济与思想文化等方面所作的论述既有传统价值取向、实用价值取向与近代价值取向的各自展开,也不乏一定三者的彼此交融,形成一有机结合的思想整体,使其尚义思想以比较具体的形式充分展现出来。

三、现实社会尚义思想的具体实践

黄兴不仅以丰富多样的语言表达来展现自己对“义”之思想的崇尚之情,将其价值取向以具体内涵展现出来,而且还身体力行,将尚义价值诉求落实到现实社会层面,真正做到了己义与人义彼此互动、形义与质义合离多样、义进与义退终归于一。

(一)己义与人义彼此互动

黄兴追求己义与人义彼此互动实乃其尚义思想一定程度的具体化。这突出表现在理性人格、积极革命与建设共和等方面。在其革命与建设中,黄兴对理想人格崇尚有加。黄曾言志曰:“大丈夫当不为情死,不为病死,当手杀国仇以死。”有论者认为:“黄公非仅言革命,又实行革命之贤者也。”石陶钧回忆说:“黄兴独谓救国不独心力,尤以身力为必要,只有挺身杀敌或杀身成仁,才真有力。”事实确是如此。如他曾言:“弟从事革命来,久不知有家,九年相交,皆所目睹”。他严于律己,“从来就不以失败归罪于人、成功引为已有,而是遇事引咎自责”。有人评论他为人豪侠尚义,智勇兼备,具湘人苦干实干的精神。如当辛亥广州失败及汉阳撤守之前,黄自觉未达成任务,愧对死难先烈,两度欲投水自尽,以谢国人,均为同志所劝阻。其教子也十分严格,黄要求他以“笃实”两字为座右铭,待人接物力求做到谦虚谨慎,笃实厚重,争取做到无我。不仅如此,他十分注重慰祭烈士英灵以报功崇德以培育更多理想人格。其辞南京留守时,黄兴忠告诸将士道:“惟兴自今之后,所殷殷期望于诸君子者有三:曰爱国,曰保民,曰服从军纪。”所言这一切无不展现出黄兴崇尚理想人格,言行一致,使己义与人义较好地结合起来。

在具体革命过程中,为筹措活动经费,黄兴自觉毁家纾难,出卖了家里的祖传业田。同时,他也积极动员他人参加革命。杨笃生和秦力山等人丢掉保皇幻想转向革命,致力于宣传鼓动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正是黄兴多方劝说的结果。黄兴到美国后还商请章士钊在日本创办《甲寅杂志》以推动革命。受此影响,“内地同志既破其家,又牺牲其身者,所在多有。”不仅如此,黄兴还努力鼓动海外华侨募集革命活动经费。他说:“望各同志尽情商榷,竭力捐助,少毁其家,以纾国难”,并及时将海外“筹款苦状及毁家纾难之义举,尽情宣告”以激发华侨的革命热情。黄兴曾致书邓泽如,强调:“弟等身命何足惜,为大局计,不能不稍筹完备,冀有以不败。”希望他“大发仁慈”以“救之”。鉴于海外筹款困难,黄兴欲藉冒险武装起义来激发华侨捐款之热情。受此影响,海外华侨中抛弃丰厚薪俸,从事革命事业,捐躯殉国者所在多有。在创立革命组织与联络革命力量上也大体如此。在华兴会成立后,黄兴又另创两个小团体:同仇会与黄汉会。在与孙中山创立同盟会后,黄又组织更严密的丈夫团。不仅如此,黄兴还积极联络湖南会党首领马福益,此基础上积极进行武装起义与扩大革命影响。如他曾秘密回内地,亲率革命同志,在广西的钦、廉、镇南关和云南的河口等处发动武装起义,而攻打督署的黄花岗之役虽未成功,但烈士们壮烈的牺牲精神却震动了全国,后来豪杰之士慷慨蹈难不旋踵者何可胜数。

民国肇立后,在如何建设与维护共和问题上,黄兴不仅身体力行,而且还号召他人共同维护。如黄在致赵凤昌等人书中指出:“今兹共和废绝,国脉将危”,“先生等负国人之重望,往时缔造共和,殚尽心力,中复维持国体,委曲求全。今岂能掉心任运,坐视而不一顾乎?”“弟念国家多难,午夜旁徨,不知所措。”“所以哀恳于诸先生等”贤者出而平大难,存国家。他还表示“更愿国会议员,亦本其良心以救国,此实吾人之天职所当然者也。”很显然,己义与人义彼此互动可谓黄兴从事革命与建设的突出表现,而革命队伍的不断壮大,海外华侨积极赞助革命,维护共和力量不断增强在很大程度上莫不循此而来。

(二)形义与质义合离多样

在革命与建设过程中,黄兴不仅努力做到义之形与质的统一。即是在二者分离时,他也能做到秉持义之精神行事。孙中山在描述其革命行谊时指出:“公殚一生之心血,历二十馀载之艰辛,身涉万险,政经三变”。虽然如此,其尚义精神却从未改变。如论及革命的形式与内涵,黄兴认为:“革命岂革去民命之谓,毋抑革去前此弊政足雪民命之谓。若尤而效之,革去者形式而已矣,形质而已矣。”在如何建设共和问题上,他认为:“二十世纪为民权发达之时代”,“盖大势所趋,人人皆知共和为最良之政体也”。由于“国家者积人而成,人人有应尽之责,各视其能力以为担负”。至于辞职问题,黄兴强调公义不在形式而在精神。他指出:“兴与诸君子同兹利害,何分去留?此后之关系,不在形式,而在精神,不在私情,而在公义。”辞职后他积极致力于建设。有论者说:“克强先生随即撤销南京留守府,随中山先生北上,着手筹划全国铁路建设事业。”

在如何反袁问题上,黄兴既注重形式更看重实质。如宋案发生后,孙中山主张立即兴师讨袁。黄兴则认为袁世凯帝制自为的逆迹尚未昭著,南方革命军又甫经裁汰,必须加以整备才能作战,因而主张稍缓用兵,宜采取法律解决办法。他希望藉此将袁之谋杀宋教仁的真相暴露出来,使国人共见共闻,转变对袁世凯的看法,激起国人公愤,转而同情国民党。在政党建设问题上,黄兴在追求团结过程中始终坚持原则。如“二次革命”失败后,孙中山主张成立中华革命党,要求宣誓服从总理,并按指模以矢忠诚。黄兴说:“弟自闻先生组织会时,即日希望先生日加改良,不愿先生反对自己所提倡之平等自由主义。”故“入会问题。则弟不肯受。”黄虽不赞同,但对孙中山并无异志。周震麟指出:关于整改党务问题,克强先生所持意见完全与中山先生相反。其实,在革命主张上,黄克强先生始终服膺中山先生,矢忠民国,直至后来在策划护国军云南起义的时候,也能够在中山先生领导之下精诚团结无间;在党务方面,克强先生也终能化除成见,服从中山先生的统一领导。黄兴向孙中山表示:“弟如有机会,当尽我责任为之,可断言与先生之进行决无妨碍。”后来黄兴还积极致力于促进民党和解,在美国继续从事革命活动。他说:“我们将奋斗到底,使中国成为一个实至名归的共和国,让人民享有和美国公民同样充分的自由。”

可以说,黄兴在将义诉诸实践过程中,义之形与质的统一是他优先追求的目标。如果短期难以使二者实现统一,他也自觉秉持义之精神,坚持从事革命与建设,从未因此而改变。

(三)义进与义退终归于一

在具体革命与建设过程中,黄兴能做到坚定的原则性与高度的灵活性统一,在尚义上具体体现为义进与义退终归于一。只要粗略回顾一下黄兴的革命历程,不难发现,义进可谓占据主流,成为其伟人形象的主体。前已述及,湖南志士唐才常起事失败后,黄兴先后在湖南长沙、广西镇南关、云南河口等第举起反清旗帜,密谋起事,或策划军事行动。在遭到失败后,黄兴并未气馁,继续寻找机会。1911年4月,他又亲自领导广州黄花岗起义,并写下绝命书:“本日驰赴阵地,誓身先努力杀贼,书此以当绝笔”。在起义过程中,他亲率“敢死队”攻打两广总督衙门,勇猛冲杀,身负重伤仍坚持战斗。在这一系列武装起义中,他出入锋镝,屡仆屡起,表现出坚定革命意志和顽强战斗精神。

在如何联合袁世凯推翻满清问题上,黄兴从民族大义出发积极尝试。他说:“明公之才,高出兴等万万。以拿破仑、华盛顿之资格出而建拿破仑、华盛顿之事功,直捣黄龙,灭此虏而朝食,非但湘鄂人民戴明公为拿破仑、华盛顿,即南北各省当局亦无不有拱手听命者。苍生霖雨,群仰明公。千载一时,祈毋坐失。”至于民初黄兴肯定袁世凯忠心谋国也多出于类似目的。他称道袁世凯“精神充足,政策亦非常真确,忠心谋国,反不见谅于人,此最足以厌办事者之心。”南京留守府取消后,黄兴应袁之邀赴京,和孙中山一道与袁世凯商谈国事,并表示接受粤汉铁路督办之职。后因袁实无诚意,黄遂决定辞职。后来袁违背誓言,背叛共和,黄则积极进行斗争。而其与孙中山在政党建设方面的分歧主要体现在反对人治作风。黄兴指出:今吾党“若徒以人为治,慕袁氏之所为,窃恐功未成而人已攻其后,况更以权利相号召者乎?数月来,弟之不能赞成先生者以此。”但在讨袁护国斗争中,黄兴又自觉与孙中山联合,互相过从,商谈国事,一如往昔,并无线毫芥蒂。其义进之特色何其明显。

需要指出的是,黄兴为更好地推进革命与建设,义退之举亦时有出现。如在同盟会旗帜问题上黄兴能做到顾全大局。他说:“名不必自我成,功不必自我立,其次亦功成而不居;先生何定须执着第一次起义之旗?然余今为党与大局,已勉强从先生意耳。”为求光复大汉天下,他推让临时政府大元帅之职。其时,南京光复后,各省代表集会于上海,议定临时政府组织,拟举黄先生为大元帅,黎元洪为副元帅,指挥援鄂及北伐各军。黄先生一再推让黎氏,而以北伐自任;及知国父不日将由美抵沪,即请代表废除元帅名义,举国父为大总统,绝无争权夺利的思想。当时,谣言四起,对黄多所攻击,而黄兴未予争辩。袁世凯继任临时大总统后任命黄兴为参谋总长,黄也极力推让。至于辞南京留守更是如此。黄兴指出:“内察国情,外观时局,猜嫌日甚,隐患方深,欲以国事为先,不得不奉身以退”。在政党建设问题上,黄兴为维护革命队伍团结,将个人利益置之度外。他说:“革命为党众生死问题,而非个人名位问题。”“在东京与陶表同情者,不过与江浙少数人与章太炎而已。及为弟以大义所阻止,又无理欲攻击于弟。在携来之附函中,即有弟与公朋比为奸之语,弟一概置之不理。”在因中华革命党问题与孙中山发生分歧后,黄兴离开日本远走美国。孙、黄两先生虽在意见上发生了一时分歧,而在革命根本主张上仍然是一致的。

综上,可以看出,黄兴无论己义与人义彼此互动、形义与质义合离多样,还是义进与义退终归于一,其目的就是一个,即坚守“三民主义”,追求“振兴中华”,改造中国,走近代化道路。如此身体力行,将尚义价值诉求落实到现实社会层面正是其过人之处的突出表征。

结 语

事实上,清季民初黄兴的尚义思想及其实践内涵比较丰富,前述内容则为其中的最主要方面。透过这些内容,可以看出,黄兴所展现的崇高人格备受内外敬仰并非溢美之词,而是源之有自。正因为如此,黄兴死耗传出后,国民党同志固然感到十分悲痛,即素与国民党敌对的政党或个人亦多函电致唁或在报章上著文表示悼念,并其一生待人诚恳、笃实厚重、效忠革命、勇于牺牲的精神称道不已。孙中山指出:“惟公之生,为众所瞻仰,远迩所震惊,群竖所疑忌,国家所尊崇。”如此尚义完美人格形象客观上促进了中国传统理想人格的近代化。鉴于学界多有论述,在此不赘。

当然,黄兴在践行尚义思想过程中也存在一定不足,或过于拘泥于“义”,表现出一定政治不成熟,或对近代“义”的坚守不够彻底。对前者,他以“义”为导向处理敏感而复杂政治议题。如偏向于以道德判断,忽视了政治斗争的复杂性,对袁世凯的本质认识存在模糊之处,甚至堕入其谎言之中而不觉。如章士钊闻知黄兴欲辞职,苦苦相劝,然而,“克强意不谓然,谓袁专横诚有之,称帝却不敢。”而事实却与其愿望相反。有时还为回击一些政治谣言,黄兴自动放弃了一些必要的政治斗争,给那些卑鄙政客窃取要职以可乘之机。至于后者,在南京临时政府期间,围绕孙中山卸任后定都南京之事,政府与参议院发生一定冲突,黄兴坚守近代民主精神并不彻底,“大总统孙文咨交复议,陆军总长黄兴以兵临议院,警卫森严,参议院遂复可决临时政府仍在南京。”这实际流露出一定人治主义色彩。此言多少与其批判“袁贼造逆”之暴力横满全国和袁“以兵阻禁国会门前”选举正式大总统存在类似之处。此一现象说明在黄兴践行尚义思想过程中传统道义、现实道义与近代道义间存在一定尚非和谐乃至冲突之处。而如何处理好这些关系实乃黄兴那个时代的先贤们所面临的共同时代难题。虽然如此,这并不影响黄兴人格形象之伟大,因为过渡时代之人物自然带有其过渡时代之特征。如果漠视这一点,一味讴歌其完美绝伦之人格,或有意无意贬低其伟大人格,反而会令人感到是对这位历史伟人的极大不尊重,有违实事求是的史学精神。事实上,黄兴的尚义思想并不是孤立的,而是与同时代的邹容、秋瑾、章太炎、孙中山、宋教仁等人的尚义思想(拟另文)彼此互动,共同激荡,演绎出一幕感人肺腑的中国近代政治活剧。正因为有诸多类似黄兴式圣贤人物的登高而呼和不懈奋斗,中国传统社会才真正揭开其历史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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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炎才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历史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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