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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署迁徙与营建史略】杨锡贵2018年3期总113
2018-12-07 19:15:06   来源:   评论:0 点击:

长沙县,本汉临湘县,属长沙国,隋改为长沙县,属潭州。1其改名的具体年代,清嘉庆《长沙县志》称及隋平陈后,至大业三年,始改称长沙县2,明确指称长沙县之名始于大业三年(607)。但清同治《长沙县志》却出现了
“长沙县,本汉临湘县,属长沙国,隋改为长沙县,属潭州。”1其改名的具体年代,清嘉庆《长沙县志》称“及隋平陈后,至大业三年,始改称长沙县”2,明确指称长沙县之名始于大业三年(607)。但清同治《长沙县志》却出现了矛盾的记载,在沿革表的无题序中称“隋平陈,废长沙郡,以郡名县,而改临湘为长沙,实始于此”,即始于隋开皇九年(589)隋平陈;而沿革表中却又称“大业三年,改临湘县为长沙县,省浏阳、醴陵二县入焉”,3即长沙县名始于隋大业三(607)。该志所记显然有问题。考《隋书》“高祖受终,惟新朝政,开皇三年(583),遂废诸郡。洎于九载,廓清江表,寻以户口滋多,析置州县” 4之记载,可知隋废郡置县,是逐步推开的,从开皇三年到开皇九年止,延续了七年时间;再据《隋书》“长沙,旧曰临湘,置长沙郡。平陈,郡废,县改名焉”5之记载,则长沙县名实始于开皇九年。志书称临湘县改名长沙县始于隋大业三年(607),当属谬误。
据乾隆《长沙府志》记载,临湘县署,汉朝时在大西门内。自隋朝改名为长沙县后,其县治屡迁。兹将唐以后长沙县署迁徙和营建情况略述如下。
一、唐至明长沙县署的迁徙和营建 
成书于唐初的《括地志》云:“贾谊宅,在长沙县南三十步。”6唐宪宗时的《元和郡县志》亦云:“贾谊宅,在县南四十步。”6故唐朝时的临湘县即后来的长沙县署,当在今太平街贾谊故居以北的地方。
宋代时,长沙县署移置城东之定王台一带。撰于宋太平兴国年间的《太平寰宇记》云:“定王庙,在长沙县东北一里。”8清嘉庆《长沙县志》云,长沙县治“宋移置郡城东定王台”9
至元代,驻置于定王台的长沙县治所在地被用来建廉访司,长沙县署遂迁徙到长沙郡城的东北隅。清乾隆十二年编《长沙府志》称:“元以其地建廉访司,徙城东北。”10清嘉庆《长沙县志》称:“元以其地建廉访司,县署徙郡城东北隅。”11
明朝时,长沙县衙署的迁徙不仅十分频繁,而且还曾孤悬长沙城外达220年之久。清嘉庆修《长沙县志》载:“明洪武初,移建北门城内近西。”12其后,又移至长沙城湘春门即北门内。明嘉靖《长沙府志》:“旧在城东北,洪武十三年移建湘春门内。”13清乾隆《长沙府志》亦记载,洪武十三年(1380),县署“移建北门”14。据明嘉靖《长沙府志》载,至洪武十八年(1385),长沙县署便开始移驻城外,“知县王铨即北门外玄妙观址改建之。成化,知县艾旻重修”15。据清嘉庆《长沙县志》:“万历初,请仍改入城内旧治,不果。二十年(1592),知县邓云龙重修。”16长沙县署孤悬城外的状况,直到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才终结。
长沙为附廓,“而邑治又偏郡城东十有余里以外,瞯空枕郊,无城郭市区。凡吏舍管库狴犴之属,皆颓然于断垣榛棘之间”,虽“是邑欲迁于内者屡矣,而卒不果迁也”。17至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洛阳人“知县赵彬以仓库、狱囚城外,不便捍守,力请将潮宗门内便民仓改建”18,得到时任长沙府知府汪某的大力支持,“一旦悯其艰,揆其便,相阙土宜,檄赵令亟迁之”19。李腾芳《长沙县新迁县治记》一文有“令勇于受命,为之有方,阅期月,县遂以成”之记载,意即仅仅一个月时间便完成了新县署的建设工程;该工程时得到各方的大力支持,“其始也,守捐俸,令捐薪,县人复率粮米以助,自斗及升,而人不以为费。梁桷瓦甓,择其旧县之可用者,使践更移挽,城旦治地,而人不以为劳”;新建成的长沙县署,“外则自屏以达于堂,内则自燕阁以达于室,旁则自椽吏之舍以达于丞尉之治所,秩秩翼翼,高广爽丽,而人不以为侈”。20
迁建于潮宗门内的长沙县署,到“明崇祯中,知县史记言、杨观吉、赵玉成、杨云鹤相继加修”21。崇祯末年,“徭役增而人心怨,藩孽作而内衅生”22,农民反抗明朝腐朽统治的斗争风起云涌,农民军张献忠部于崇祯十六年(1643)攻破长沙,县署亦被毁,
二、清代长沙县署的迁徙和营建
长沙县署自被为张献忠农民军所毁后,自此遂无着落。明末清初,知县或佃居民房,或寄寓明藩旧邸、官钱局。据清嘉庆《长沙县志》记载,清顺治四年(1647),“长沙初附,知县刘学亮僦居民舍。十二年(1655),知县朱明魁择卫右瞿部司宅鼎建。康熙元年(1662),知县胡壮生移居废藩府。十三年(1674),吴逆陷长沙,故署复毁。十八年(1679)恢复,知县蔡鹏仍改筑废藩城内。二十年(1681),知县王基昌申详上司,将小吴门钱局修建为治,并添设县丞、典史两衙,寻复鼓铸。”23在清初长达近四十年的时间里,长沙县一直没有固定的办公地址,遑论衙署,“如鸟棲,如鹿逐,如浮居泛宅”,这种荡析流离、有县无治的局面,不仅知县等政府官员为之心酸,就是一般百姓也于心不忍,看不下去了,觉得有失体统,“吾侪小人田尔田而宅尔宅,服先畴以给饘粥,依敝庐以蔽风雨,而吾君吾长闬闳不高侪于隶人,虽使君不自惜,其若国体何?”24
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江南名阀且为名士的朱前诒出任长沙县知县,目睹前述情况,不禁感慨万千道:“有是哉,邑无官廨,令宰鸡棲,奚以为政乎?”25他决心改变此种局面,写了一份长长的报告,呈请院、司、道、府,请求在潮宗门内原长沙县衙旧址重建长沙县署。得到批准后,朱前诒亲自“为之度土,为之庀材”26,“披荆榛,涤瓦砾,度形规胜而鼎建之”27。时“潮宗门内旧址,半属榛砾,半属营占”28,因不想强拆,更不忍“劳民力而耗民财”,朱县令自倾资斧,先是“捐金四十两,赎土一区以资式廓。复捐金一百六十两,购屋一区以供绳削捄陾”29,遂择定吉日,开始兴工。
是年秋,长沙县署工程建设开始后,士民协力经营,争先恐后,“凡军民席其基者,还以偿,而木石采于里者,给以钱。万姓欢呼,踊跃趋事,无旦夕焉。”朱知县说:“勿亟,且有待。”但是,“士民乐效,急欲观成,皇皇如也”。30经过四个多月的紧张施工后,长沙县署即告竣工。据清嘉庆《长沙县志》记载,新建长沙县衙署,“周围筑墙为界,大门拱南,外峙照壁一座。仪门外东偏建土地祠三间,西偏建立马坊,中间建大堂三间,颜曰‘诚求保赤’;川堂三间,颜曰‘正心诚意’;东厢五间,西厢五间,后楼三间,颜曰‘景岳’”。31此外,“楼墙东为县丞署,曹峻章建。墙之西为典史署,朱之玺建。”32如此规模的新县署,“越三旬而兴百堵,不烦黔晳之分谤也”32,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奇迹。
清康熙二十二年十二月初八日(1684年1月24日),为长沙县治乔迁之日,远近绅士与百姓闻讯后,纷纷前来道贺,簇拥鼓歌,知县朱前诒心里乐开了花。僚属们更是表达了发自内心的敬佩喜悦之情,他们说:“经四十年,阅十六官,而莫能兴复。我公毅然任之,莅治甫半载,鸠工不数月而告成功,非养爱情深,民心推戴,不至于此。于以巩千百载之苞桑,肇亿万人之乐利,建国本而奠民生,皆我公再造之长沙。奕世戴德,曷敢忘乎。”33最为奇异的是,县署乔迁还不到一天,因邻居家发生火灾,原先所僦民舍也差点殃及。朱前诒闻讯驰往,竟然风反火灭,县城的老百姓说,这是上天在报答我们的县令。
长沙县治,“自知县朱前诒建后,规模大定”34,未尝迁徙,遂为有清一代之长沙县治。“但监仓窎远,库藏尚虚,吏役廊房未建,不无遗阙。自时阙后,修建不一。”其修治情况如下:
清乾隆年间有四次。一在乾隆二年(1737),“知县王世经于堂前立上谕牌坊” 35;一为乾隆三年(1738),“始建六科及两旁廊房。仪门东为羁候所,西为号房,两廊为民壮、屯礼、工壮、皁快捕各班公所”36;其第三、四次分别为乾隆三十二年(1747)、五十三年(1788),知县李莳、傅广聪“均经详请借项修葺”37
清嘉庆年间进行过三次修葺。一在嘉庆四年(1799),“知县李华黼详请借项修葺,并铺砌甬道条石,重建东、西栅两门,颜曰‘推诚保赤’‘挈领提纲’”。一在嘉庆九年(1804),是年“八月三十日夜,二堂倾倒,大堂及上谕牌坊俱朽蚀欲圮,知县陆豫详明垫项拆建”;一在嘉庆十二年至十四年(1807-1809),“十二年,三堂樑柱及二堂后过亭俱因年久断折,知县赵文在详请拆建。其三堂楼旧贮盔甲,以礼请移县治左三官殿封贮。十三年,重修贮饷库房。十四年,复设饷櫃于户科前,设倾饷所于大堂西,银匠、櫃书不复有侵挪之弊,并修葺署内各处,增饰栅门,题额曰‘三湘首邑,九郡名区’。壮丽整齐,规模较前更宏广矣”。38
 
清代长沙县署图
 
清代长沙县共管十都,即东北廓外明道,城东万寿,城东北锦绣、尊阳、清泰,城北淳化、大贤、临湘,知县安佩莲作一联将十都名字嵌入,作为县署仪门联,历来为长沙人所传诵。联曰:
歌万寿以尊阳,喜景物新康,愿上临湘淳化谱;
法大贤而明道,羡风光清泰,好绘河西锦绣图。
三、民国时长沙县署的迁徙和营建
清宣统三年(1911),辛亥武昌首义,长沙率先响应。民国元年(1912)4月,根据湖南都督府“凡与府同城之一县或两县,均并于府”的规定,长沙、善化两县合并,成为民初长沙府直辖地。民国二年(1913)9月,按照中央改府为县的部署要求,长沙府直辖地改为长沙县。39
民国时期的长沙县署,先是以清长沙府治为长沙县治,后又暂设议会前坪,抗战时期一度迁址河西美桐乡卯田,具体情况如下。
1.设于长治路时期的长沙县治
长沙、善化合并于长沙府并改为长沙县后,两县原有县治均予弃置,原长沙县署所在地“拔为群治法政学校校址”39,清长沙府治所在地成为新长沙县治。
长沙府治原在城南登瀛街,此处改建府学院后,迁至旧藩城之东。其界址前抵玉泉街,中设屏墙及东、西两栅门,后抵府后街,左抵文运街,右自玉泉街口起向右斜截至府后街,左为官基,右为民地,总面积约2000多平方丈。
实际上,民国长沙县治根本不需要这么大一块地皮,多余部分可以让出来开辟为经商之所,民国首任长沙县长姜济寰正是这样处理的。他将该地皮前面的一半让出,并请楚材土木公司进行设计建筑。于是,那里便有了长治路、长康路的修筑,商业铺面的排建,以利商民;又在这两条路的中间辟出一条长清巷,排建住宅,以利居民。其余约一千方丈地皮用来建筑县署,前面建了两层五开间、西式头门一栋;头门之外,整出了一个方坪,装设铁栅;随又复建旧钟鼓亭之式,东西各建方室一间,并将两旁及文运街临街地基依次建筑商店及住宅,而以长治路为鸿沟之界。过了一年,又在东厅一侧改建了办公厅。
姜济寰在其第一次担任长沙县长的两年时间里,因积极提倡教育,无法筹还亏累的巨款,只好将长治、长康、长清两路一巷全部转卖给同善堂,县署前的东、西各宅及文运街商店则全部拨归劝学所管理,只留下了县教育会的那块地。住会干事范治焯建议提取镇、乡学款2000余两建筑会场,于会场之上及其左端余地建18间住室,以为各镇、乡办学人员旅居之所。其时,县农会会长杜时化忽起争执,乃复由同善堂赎回农会基地。
民国五年(1916),再任长沙县长后的姜济寰,特别关注农林问题,议于田赋带征农林捐,聘杨兴权为林务所长,并委托他在西厅后面设计建筑5栋游民习艺所工场。民国十年(1921),县长皮大猷将署后空坪辟为县有公园,种植林木,在灰山上建了一个亭子。是年9月,继任长沙县长的周瀛幹宰,在县署后院西边建了1栋三开间住室。民国十五年(1926),长沙县教育局长欧阳鼎在县署后西偏空地建了2栋两层西式办公楼。民国十七年(1928),县公安局长周孔在县署东建公安局。次年,县财政局长杨懋龄在田赋征收处前添筑房屋一栋。在前后十多年的时间里,经过陆陆续续的建设,所有县署前后官厅及两会三局,均已焕然一新。后来,因国共内战,长沙两次被攻陷,县署被毁,只剩下县署前栋及旧习艺所与监狱房屋,县长及教育、公安两局长均只得僦居民房之中。
民国二十一年(1932),时任县长刘裔林拍卖县署后地皮,用所得370余万新建了1栋大厅,并两厢房屋各1栋,均系两层走楼。同时,县教育局长陈幼鸣、财政局长丑先祺、公安局长萧豁公分别在县署东、县署西、内坪左建有各该局办公楼,随后又在内坪右建筑监狱。三个局的办公楼,均系西式两层楼房,教育局办公楼较大,财政局次之,公安局又次之。过了一年,田赋处失火被焚毁,搬至原来的习艺工场,但工场的一半此前已给了监狱;县义勇总部入住原来由前省税局长张墨蘇所改造过的习艺所房屋。民国二十四年(1935)冬,时任县长黄崧辅将长治路街道加修石面,两旁留草地以栽种树木。长沙县署复建工程至此大功告成,统计面积约620多平方丈。40
2.暂设议会前坪
设于长治路的长沙县署所在地后改为市街,县治暂设议会前街李公庙旧址,即森济医院,租佃地狭隘不便。原拟设治于榔梨市,择地于陶公庙傍,形势颇胜,但遭到多数乡绅的反对。《长沙乡土志》作者辜天佑也持不迁之主张,认为:“长沙为省会、为商埠,有省政府、市政府,民、财、建、教各机关,铁路、公路、税务各局所,水陆船车之发轫地,工商业之集合场,各省各县之会馆均在省,何独长沙县治不可并立。且县府自有许多房屋地皮可以就用,不必另谋改作。又长沙首善,政务殷繁,县长可日与省府民厅商承一切,各乡人士集会不必于到省以后再须奔走一番。又南京设市上元,仍在城区;北平设市宛平,仍在旧地。是以长沙迁治一说,应毋庸议。”41
1944年长沙沦陷后,长沙县政府迁址河西美桐乡卯田。但因该地处边隅,当时水陆交通线又都被日伪控制,遂于12月又先后设立战斗指挥部河东行署和长潭自卫司令部河东指挥部,在榔梨市、鹿芝岭、安沙、福临铺等地设立据点。1945年长沙光复后,长沙县河东行署和抗日指挥部相继撤销,重建长沙县政府,恢复所有科室。9月,重置县治于长沙市,县政府迁回长沙市党部西街旧址(今长沙市民主西街)。
四、1949年以来长沙县署的迁徙和营建
1949年7月25日,长沙县人民政府在金井易家祠堂成立。8月4日,长沙县人民政府机关迁移至榔梨市圆通寺(后来的梨江学校)。9月1日,县接管小组接管了设在西长街森济医院的国民党长沙县党部、长沙县政府及其所辖机关。1950年3月,县政府由榔梨迁到长沙市广益中学;5月,迁至长沙市北郊潘家坪,租民房和征用官僚公馆作为政府办公处所。1952年开始建设,先后建成礼堂、食堂、办公楼、招待所、宿舍,逐步形成了一个占地40亩的政府机关大院。大院东抵长沙市粮食一库,南邻唐家巷,西靠省商业厅仓库,北接朝阳路。大院内设有中共长沙县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委员会以及54个县直单位,建筑面积43968.81平方米。另有公安、法院、粮食、商业、工业、供销、国土等25个单位,分散在长沙市各个区内,占地面积85亩,建筑面积81075平方米。42
1992年3月,长沙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在县境望新乡境内的107国道和319国道交汇处建设星沙开发区。6月,成立星沙开发区工程建设指挥部。7月17日,报请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12月26日,报请湖南省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复同意。1993年12月5日,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报国家民政部批准,长沙县新县城定址星沙开发区。12月8日,县人民政府在星沙开发区隆重举行长沙县县城暨政府办公大楼奠基典礼,揭开新县城建设的序幕。1995年底,新县城基本实现了水、电、路、话四通和社会服务设施的初步配套。1996年1月30日,长沙县正式乔迁新治,从而结束了近半个世纪来有县无城的历史。43新县治星沙镇系由原望新乡(1993年改名星沙镇)和螺丝塘乡合并而成,是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湖南省特别特别招商区,辖丁家、螺丝、广生、杨高、泉塘、板桥、大塘冲、杉星、灰埠、石子、土桥、高沙、筒灰、万明、望新、杨梅湖、西薮17村和开元,杉星,星沙大市市场一、二、三5个居委会。44
(作者单位:开福区教科所)
注释:
1 李吉甫.元和郡县志:卷三十[M] .刻本.广雅书局,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
2 赵文在,易文基.长沙县志:卷七[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6:070.
3 刘采邦,张延珂.长沙县志:卷之二[M].影印.长沙:岳麓书社,2010:27-28.
4 隋书:卷二十九·志二十四·地理上
5 隋书:卷三十一·二十六·地理下
6 李泰,贺次君.括地志辑校:卷四[M].北京:中华书局,1980:230.
6 李吉甫.元和郡县志:卷三十[M].刻本.广雅书局,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
8 乐史.太平环宇记:卷一百一十四[M].北京:中华书局,1999:198.
9 赵文在,易文基,等.嘉庆长沙县志:卷七[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6:071.
10 吕肃高,张雄图,王文清.长沙府志:卷十一[M].长沙:岳麓书院,2008:239.
11 赵文在,易文基,等.嘉庆长沙县志:卷七[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6:070.
12 赵文在,易文基,等.长沙县志:卷七[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6:071.
13 孙存,潘镒,杨林,等.长沙府志:卷之四[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134.
14 吕肃高,张雄图,王文清.长沙府志:卷十一[M].长沙:岳麓书院,2008:239.
15 孙存,潘镒,杨林,等.长沙府志:卷之四[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134.
16 赵文在,易文基,等.长沙县志:卷七[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6:071.
17 李腾芳.长沙县新迁县治记[M]//罗汝怀.湖南文征:卷二十二.长沙:岳麓书社,2008:553.
18 赵文在,易文基,等.长沙县志:卷七[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6:071.
19 李腾芳.长沙县新迁县治记[M]//罗汝怀.湖南文征:卷二十二.长沙:岳麓书社,2008:553.
20 罗汝怀.湖南文征:卷二十二[M].长沙:岳麓书社,2008:553-554.
21 赵文在,易文基,等.长沙县志:卷七[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6:071.
22 车万育.重建长沙县治碑记[M]//吕肃高,张雄图,王文清.长沙府志:卷四十二.长沙:岳麓书社,2008:1145.
23 赵文在,易文基,等.嘉庆长沙县志:卷七[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6:071.
24 刘采邦、张延珂,等.(同治)长沙县志:卷七[M].长沙:岳麓书社,2010:81.
25 车万育.重建长沙县治碑记[M]//吕肃高,张雄图,王文清.长沙府志:卷四十二.长沙:岳麓书社,2008:1145.
26 朱诒前.建县署记[M]// 赵文在,易文基,等.嘉庆长沙县志:卷七[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6:073.
27 车万育.重建长沙县治碑记[M]//吕肃高,张雄图,王文清.长沙府志:卷四十二.长沙:岳麓书社,2008:1145.
28 赵文在,易文基,等.嘉庆长沙县志:卷七[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6:071.
29 朱诒前.建县署记[M]/ /赵文在,易文基,等.嘉庆长沙县志:卷七[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6:073.
3 0 车万育.重建长沙县治碑记[M]//吕肃高,张雄图,王文清.长沙府志:卷四十二.长沙:岳麓书社,2008:1145.
31 赵文在,易文基,等.嘉庆长沙县志:卷七[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6:071.
32 赵文在,易文基,等.嘉庆长沙县志:卷七[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6:071.
32 朱诒前.建县署记[M]// 赵文在,易文基,等.嘉庆长沙县志:卷七[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6:073.
33 车万育.重建长沙县治碑记[M]//吕肃高,张雄图,王文清.长沙府志:卷四十二.长沙:岳麓书社,2008:1145.
34 李大本,周宣武.长沙县续志:卷之二[M] .刻本.乾隆十二年(1747).
35 吕肃高,张雄图,王文清.长沙府志:卷四十二.长沙:岳麓书社,2008:240.
36 赵文在,易文基,等.嘉庆长沙县志:卷七[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6:071.
37 赵文在,易文基,等.嘉庆长沙县志:卷七[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6:071.
38 赵文在,易文基,等.嘉庆长沙县志:卷七[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6:071.
39 长沙市志编纂委员会.长沙市志:第1卷[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55.
39 李抱一.李抱一文史杂著[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9:73.
40 吾庐﹒长沙县治之沿革[M]﹒长沙:长沙周刊,1936(193)﹒
41 辜天祐﹒长沙县乡土志:第十一节[M]﹒稿本﹒1948﹒
42 文岩石﹒县治乔迁星沙[M]//政协长沙县委员会﹒长沙县文史:第12辑﹒2001:26﹒
43 文岩石﹒县治乔迁星沙[M]//政协长沙县委员会﹒长沙县文史:第12辑﹒2001:26﹒
44 长沙市志编纂委员会﹒长沙市志:第一卷[M] ﹒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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