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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设市前后的城市建设】任理2024年1期总135
2024-02-03 21:54:55   来源:   评论:0 点击:

长沙旧市区域在清末民初之时,只是一个城的概念。初时成立市的时候建制,只是把旧市区从长沙县析出,单独设市,名“长沙市”。据《湖南地名志》上记载:民二十二年(1933年),始建长沙市。
《民国长沙市指南》(1934年元月出版)记载:原拟于廿二年七月一日(注:1933年7月1日),成立市政府,即以前市政处改设,旋以经费困难,稽延至十月一日始正式组织成立。《长沙市地名志》也有长沙市于1933年成立的记载。
类似的资料还有不少,然都是简要介绍,许多细节常被人忽视,甚至有误。因此有必要进行考证。
1930年,何键主政湖南,组织编写了民国十九年《湖南政治年鉴》(注:即后来统一用《湖南省年鉴》取代原名),于次年十月完成并出版。
1930年年鉴记载:“长沙设市,筹备有年。市区界址,计东抵湖迹渡,西含对河之岳麓山,南至金盆岭,北达新河,其面积约较旧城区增加四倍。业经前市政筹备处处长余籍传拟具计划,于民国十九年五月由建设厅提出省政府委员会核办,适因“政变”(注:即红军攻打长沙),遂致搁置,故长沙市迄今尚在筹备期间也。”
当时不少人认为,旧城区划为行政区,旧城之南,因欧战期间建有战时工场,可划为工业区。旧城之东,有钱人多,拟为住宅区。旧城之北,靠近湘江且有铁路,可为商业区。而西边为湘江。
当时经综合考察发现,旧城的南边虽有几个工场,但无发展前途,因为山地崎岖,运输不便,且距商业区太远,不便于工商贸易交易,再说,南边为湘江上游,工场排出的废水,顺流而下,妨碍全市卫生。
但此处安静,丛林高山,适合游览,更有情趣,因而将南边改为住宅区。而旧城之东北处湖迹渡与新码头之间,为浏阳河潆洄之地,山不高而地势高,地偏僻,不扰民。而周家嘴大泗湖一带地势较低,可利用工场废煤渣垫高,而废水可随浏阳河水西下,不会污染城市。高囱煤烟,因北风较少,也不影响城市空气,故适合建工业区。
而商业区拟为北至新河,南至妙高峰,东至五里牌,西到湘江边。行政区域择定在旧四十九标协操坪与五十标一带。原则上拟定建设新城区,改良旧城区。
其实在1930年前,省政府已做了相关铺垫。
据史料记载,旧市区完成了南北段马路修筑。环城马路自北门外镇角码头起,至小吴门东车站止,为北段马路。定为宽七十呎(注:英尺),于1925年动工,当时已将中间五十呎的车用道铺上卵石,边上二十呎人行道,原计划用水泥混凝土铺就,但未动工。
小吴门东车站至西湖桥河岸为南段马路,规模同北段,于1928年开工,1929年完工。
中山路是小吴门至福星门外河岸,全长约五千尺,宽五十三尺,路面用碎石铺就,人行道仍用水泥混凝土修筑。于1928年开工,1929年完成。
从西湖桥环城马路的终点,到新河口止,建沿河马路。1929年计划修筑沿河马路,其宽为一百一十尺,对于众多离散的䃗岸,统一修建延长至西湖桥。前期进行测量,确定方案。
1930年省政府确定方针
对于旧市区
1、因街道宽窄不一,继续改造旧市街道。虽然在1924年起,由原省会警察厅设立整理街道委员会,对街道进行了一次整理。然而省政府变迁(注:赵恒惕执政期间的最后二年,局势较乱,1926年3月11日由唐生智取代),中途停顿,在本年度继续整理。
2、改善人民的饮水问题,筹办自来水。因市区的供水源,南区仅靠白沙井,北区仰仗彭家井,西区用湘江水。
3、长沙旧城与河西溁湾市仅一水之隔,中间夹一水陆洲(注:现橘子洲头)。去河西,须过渡二次,极为不便。因此在水陆洲开凿一条运河,以便一次直达。
4、筹设渡河小火轮,因市民过河全依靠小划子,每逢大风雨,就有覆没之忧,现商业日兴,东西两岸来往渐多,为安全故。
对于新城区
1、选一合适地点,筹办市公园。现市内只有天心阁一处,十分陈旧,不好改造。建新公园,可改善市貌,同时实行绿化。
2、沿湘江东岸江边,建江畔公园。即新河至镇角码头一段,宽一百一十尺,以七十尺为车马道,二十尺为人行道,余三十尺为江畔公园。
3、在新市区广建平民住宅,以改善平民居住条件。
4、完成沿河马路及䃗岸的勘测与设计。
5、延长中山路与长潭路衔接,现在中山路东端仅仅与环城路相交,打通后,方便从水陆洲通往长潭路的运输。
在划定新市区范围时,必须对实地进行了勘察、设计,于1918年8月20日起,由建设、教育、财政、民政各厅以及长沙县公安局派员参与,分成四队,每队配四个测量员。计划到1929年1月30日完成,后因大雨连日,加之测量员还要负责环城马路测量,工作量大,故延至3月初才完成。
经由上述部门勘测,经讨论,认为对原计划有变更的必要,于是重新界定新城区。南边至雨花亭、金盆岭、李公庙一带。北至施家湾、落刀嘴沿浏阳河为界。东至湖迹渡、沙湖桥、杨家山、太平寺一带为界。西循岳麓山脊而达云湾桥南冲(注:南段岔道口,)依天然为界限。此次结果,又将新市区增加四分之一左右。
界址定夺后,遂沿界安置界标三十二座:七贤桥、沙湖桥、太平寺、南元宫、长岭上、南丰公山、滴水港、野坡山上、曲池塘山、雨花亭、报恩寺、乾冲子、水竹塘、金盆岭、殷家冲口、中湖、李公庙、张家港、何家岭、关圣庙、岳麓山(6个界标)、龟山、韩家湖、南冲、癞子塘山上、大家塘、石桥段桥上、施家港口;
新市区的马路干线设计,分南北、东西干线。
南北干线在湘江东岸有三道:
1、由南湖港沿河岸直出新河口,名为沿河东大马路;
2、由金盆岭沿长潭路一段接天心阁,沿环城路抵经武门,出喜鹊桥直达新码头口,名为中央大马路;
3、由雨花亭经曾家冲二里牌抵阎家湖,出湖迹渡,名为东大马路;
在湘江西岸有一道:
即由溁湾市沿河经纺纱厂出施家湾,定名为河西大马路。与西大马路并行一道,从李公庙尾防溢湖止,亦称为西大马路;
东西干线在湘江东岸分五道:
1、由南湖港向东经沙湖桥冲、黄土岭至魏家冲,定名为东南大马路;
2、由西湖桥向东循环城南段路之一段经天心阁、麻石巷、打靶场通阿弥岭,定名为南大马路;
3、由中山路向东延长至陈家垅沿长平公路路线通平江,定名为中山大马路;
4、由旧城北至大马路向东延长至湖迹渡,定名为北大马路;
5、由毛家桥河岸向东经开福寺、潘家坪、桂花园、太极坡至朱家花园,定名为东北大马路;
在工业区内,有四条斜线相交于一点,东北为岳阳路,东南为衡阳路,西北为宝庆路,西南为常德路。
在商业区内,有二斜线交于中央大马路,东北为沅陵路,东南为星沙路。
在中央大马路至西通沿河东大马路为洞庭路;
在中央大马路之东通东大马路名衡阳路。
计划在湘江东西岸建铁桥一座,长约五千余呎,而在水陆洲东岸一段设启闭机,以通船。
关于马路的宽度,考虑到汽车、单、双轨电车的正常行驶,马路宽度为八十尺即可,加上两边人行道,达一百二十呎。
当时省政府通过考察外地城市,已经认识到,百尺以上的马路,反不如狭窄街道繁荣。因此在设计上,也根据其街道性质不同而宽窄不一。并对工商业区与住宅区做了安排,各分四个宽窄不同等级,亦确立规范,工商业区马路宽度由三个部分,即车马道、人行道、植树带;住宅区马路宽度也分四个等级,宽度由四个部分组成,即车马道、散步道、植树带、人行道。
 重要公共场所建设
直达干线交汇处,预留直径五百呎空地,计划有三处,黄土岭、大垅、樟树屋场,拟设置公用建筑场所;
建公园四座,北为丝茅冲,名市北公园;西为阎家湖,名市西公树(注:园林);南为雨花亭,名市南公园;文化区内的湖南大学校园与岳麓山风景区,定名为市西公园;水陆洲已具备天然资源,定名为水陆洲公园;
工业区之北,浏阳河以南,为平民住宅区。市区东界南丰公山,为公共坟山。
铁道线改移
时市内铁道线,北自新河起,南迄南湖港以南,在旧城以东,纵贯新市区中心,总长十余里。东站逼近街市,不便于扩充。现呈报铁道部,拟改由新河出湖迹渡,再由湖迹渡沿新市区线直出金盆岭,与原线路相接因而湖迹渡以下,西铁道线以西概为市区,并可在湖迹渡水陆便利之地,设置货站,方便运输。
沿河马路及䃗岸设计
长沙自清末开埠以来,就设立了马路局,从事建筑沿河䃗岸,以期整理市场,发展商务,辛亥革命时,䃗岸工程仅由新河筑至小西门,遂停顿。此后沿河一带被侨商购买,或被私人占有,不成规矩。到1929年秋,开始设计沿河马路与䃗岸,预计花费大洋一百零五万六千六百三十九元三角二分{购地、迁移、拨兑地皮费用尚未计算在内),五年内完成。
沿河马路设计为一万五千七百呎,分三段进行:
1、新河口至城角码头,长约六千三百呎。此段地势低,多为荒旷环境,便于修建;
2、城角码头至冯家码头,长约三千二百呎。途径通太门、潮宗门、福星门接中山路西口。此段人烟稠密,施工有难度;
3、冯家码头至西湖桥,长约六千二百呎。途径大西门、小西门。此处为招商怡和、太古日清码头与长沙关所在地,即为华洋商务之所集中地,外侨产业多。从小西门到西湖桥,这段,因䃗岸未修,小商贩与箩业人(注:搬运工)等搭建的棚户区。此段修建十分复杂与艰难。
即分三个部分,则实行三步走,先修中山路西口到城角码头。次修中山路到西湖桥一段。最后修新河口至城角码头这一段。
修路实施过程中也是一波三折。1928年前,省政府拟拆除小吴门正街及贡院东西街辕门上小东街,直出福星门河岸,路宽为二十六尺,并定名为东西干线。然当地市民认为拆迁损失太多,群起反对,无法实施。
1928年,重提此旧事,并建议改路宽为五十尺。由市政筹备处处长鲁鲁山负责,鲁鲁山决意以革命手段执行此方案。于本年十月派员查勘设计,并将路宽定为五十三呎。两旁采用水泥混凝土建人行道,各宽八呎。中间为碎石车马道,宽三十七呎。沿路两旁水泥混凝土水沟,上覆盖铁格板。
为敬仰孙中山先生,在本年度十二月,将东西干线改名为中山路。
拆让工作开始,由市政筹备处、公安局与警备司令部派专员组成拆让委员会,要求沿路相关占地者按要求尺度退让。虽大部分市民遵守,也有钉子户不让。于是在1929年2月,先后二次由公安局、警备司令部率消防队强制执行。并要求沿路各店面自行修筑门前阴沟及车马道。费用核定为七万元,为修此路的启动资金。在强制措施下,道路完成拆迁。
正在招标修筑马路时,西征军入湘(注:蒋桂战争前夕,何键入湘,逼走湖南省主席鲁涤平代之,史称“鲁案”或“湘变”),鲁鲁山去职,继任者是易希亮(原四科科长)代理,于1929年3月边沟先行招标,中标者是易元岱,边沟铁盖板则由民生工厂承包。
到了该年六月,余藉传接任,解除了易元岱的承包合同,并将原设计的沟道改为青砖砌沟身,下面利原有街面的麻石,上面的铁盖板也加厚,同时将车马道改成薄柏油铺路。
余藉传将工程承包分成多个部分,如:
边沟由佘伏森、慎记承包铺路及采办材料、人行道、路灯杆则由王德林、刘有余、黄福卿三人分包。柏油敷设则由市政筹备处组工程队完成。
是年九月,在长沙美孚油行订购G字柏油二十二万八千五百磅,每百磅价洋四元七角。
十二月,人行道、路灯柱建设竣工。因天气变得很寒冷,柏油不易溶化,工程未完成一半,只得停工。
1929年元月,全路段初步基础工作完成,二月开始转晴,柏油敷设重新开工,是月底完成,共铺设四千七百尺。
环城南段马路是从东车站侧落星田到西湖桥河岸止,全长九千二百尺,宽七十尺,其中车马道五十尺,人行道各十尺。
这段路从浏城口到南门再到西湖桥一段,灰屑堆积如山,工程巨大。
1928年10月,时鲁鲁山在位,清除灰屑为要务,因此请求军队代工,并支付工钱。于是年11月1日举行破土典礼,每日工作人数达二、三千人,于1929年元月完全竣工。
靠西湖桥一带约五百尺,因从前是便河,地势较低,须填筑。附近无土可取,因此决定将天心阁下切去四千四百余方。为了方便取土,1929年元月修建了一条从天心阁下到西湖桥的简易铁路运土,花费一年多时间才完成。
1930年5月,东站侧到西湖路吉祥庵巷口止,各项工程竣工。而吉祥庵巷口到西湖桥河岸尚未完成。
南门口横路交叉口,行人如织,原拟铺柏油,此时中山路正在铺,无多余器具。考虑到此处是交通要道,不能久拖,只好铺上二层碎石,上盖泥沙,于1930年二月竣工。
1930年6月,桂军犯湘,7月又国共冲突,施工告停。到是年12月重启施工工程。
修建公沟刻不容缓
市区的公沟(过去称御沟),无法确定修建年代。现状是北区赐闲湖、文星桥、玉皇殿一带;东区乐道古巷、落星田、藩后街一带;南区流水沟、晏家塘、修文街一带;西区乐棚桥福星街、如意街一带;每逢大雨,积水数尺,污秽漂流,无法通行。退水后又臭气熏天,影响公共卫生。
为改变这一状况,1929年7月,派人查勘,因无旧图纸及资料,只好找一些过去修建沟道的匠人,组织查勘队。经查实,全市共有八条重要沟道,均是由东向西流入湘江。其中流经官街下的占百分之七十,伏(注:暗沟)流经民屋下的占百分之三十。遂决定按八沟道分别疏通,流经民屋下的沟道,则改道另修。
1929年12月开始对八条沟道分别发包。到次年十月份,完成了第一、二条以及第七条部分沟道修复与建筑。
为丰富市民生活设立四座公园
1、天心公园:原天心公园仅有三座阁,无别的配套设施。拟建动物园、中西饭店。广植花卉,征集文物陈列。约费银六万余元。
2、第一公园(即李家公花园):地处柑子园,该地结构逓幽,林石葱郁,经省务会决议,费银五万余元收购,并划一块建国术馆。
3、革命纪念公园:小吴门正街曾公祠,前坪宽广,费银一万二千余元,改为革命纪念公园。
4、省府前坪花园:这个花园建造是花了不少功夫的,于1930年3月兴工,7月才完成。
据记载:长沙市督署坪的前面原有老照壁一道,照壁之后则为先锋厅营房,称之先锋厅。辛亥革命后,督署改名省政府,时先锋厅房屋废弃,而老照壁被认为时封建之物,公认应拆之。恰修中山路,占用民地太多,于是将此地用于补偿民间损失。
中山路经老照壁之前,于是圈用老照壁前后余坪包括先锋厅地,改为省政府花园,并建有高七十余尺的钟楼,钟楼后掘一椭圆形水池,深六尺。池外植花卉。而路面均用碎石铺就。
为了改善市民的生活状态,建立菜市场
过去长沙市民买菜,就在沿街马路上采购,以致引起交通堵塞,且市容不整。早年设立了一个新菜场在坡子街,因地处偏僻,菜贩子不愿去。1929年,政府拿出二万六千元,建立新菜场,预计设立五处。
1、是年11月,在城南的南门口建筑第一处,用木柱分成十大间,每间宽十三尺八寸,深十四尺,场后设立小便处,12月完工。
2、1930年初,在城东藩后街旧藩署内的余坪建筑,四周立砖柱,盖青瓦,占地五十余方,三月竣工。
3、在城中先锋厅地方建筑择定两栋,一栋做菜场,一栋做铺屋,并附厕所一处。也在是年三月完成。
4、是年四月,在城西通泰街的一处,因红军攻城,而停顿。
5、重新修复坡子街的旧菜场。
另外在城北择定兴汉门内红墙街侧地皮;在城中鱼塘街旧游击署前一处;水风井前一处;东门外的东站路侧空地一块;稍加整理,辟为菜市场。
公共厕所的修建
1929年3月前,长沙市厕所约四百余处,均为私人所设,以谋私利。条件简陋,秽气薰天。后肥料捐收归公,建筑与清洁均有政府负责,但市民缺乏公德心,积习难改,自由矢溺。虽派人勤打扫,但情况如故。
为治本,决定废除污秽不堪的小厕,建新式厕所。是年3月,率先在清福巷内修建公厕,分大小便二室,历时一个月竣工。
1930年,列支二万五千元,拟建公厕五十处,结果到年底才新建六处,修理旧厕四十一处。
其他公共设施的建设
在市民用水以及公共墓地等各方面开始筹划。
1932年2月成立国术训练所;9月30日国货陈列馆举办开业典礼。
据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湖南省年鉴》记载:道制撤废,仅存“省”与“道”两级,今尚因之。唯于县之外,尚有一“长沙市”一“阳明特别区”,(注:阳明特别行政区是宁远北境、零陵、祁阳、桂阳、新田组成 ),市与区之政治关系,亦略等于县。唯长沙市政府成立,须至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现仅设一市政处,以执行市之行政。时市政处处长是何元文。
是年在新的区域划分中,长沙县分了十二个区,即九峰区(区公务所所在地~雨花亭下同)、嵩山区(嵩山寺)、伏龙区(观音港)、麓山区(白箬铺)、云母区(三汊矶)、霞凝区(茶陵寺)、临湘区(西湖寺)、新康区(新康市)、河西区(清静庵)、龙喜区(石冲刁)、五美区(五美山)、万寿区(黄花市)、锦绣区(大坝桥)、尊阳区(大㜑岭)、清泰区(福临铺)、纯化区(瞿真庵)、大贤区(香文寺)、明道区(南岭);可见长沙市区不在其内。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的《湖南年鉴》里提到:湖南之有年鉴,自民国十九年已三续,键(注;何键)均序。而付梓之二十四年年鉴之作,犹此志也。
前言中还特意说明,民国二十二、三两年之事也记录在此编之中。
在大事记中,1933年10月1日,长沙市市长何文元就职,市政府正式成立。
市政计划
1、接修中山西路口至城角码头一段沿河马路工程。
2、接修中山西路口至小西门码头一段沿河马路。
3、接修中山东路口至长潭公路。
4、修筑天心阁至要塞马路。
5、接修兴汉路衔接北大马路。
6、接修湘春路衔接北大马路一段工程。
7、接修经武路至朱家花园公路。
8、继续修浚公沟。
9、继续督修旧市街道;
10、新建贫民教养所及贫儿院。
筹设麓山自治实验区,因麓山附近有大学、工厂、市镇、农林,可代表社会一般环境,设立自治实验区,具有代表性,且容易实施。
1933年6月7日,由民厅组织召集省自治筹备委员会委员陈舒农、湖南第一纺织厂厂长章克恭、长沙麓山森林局局长邓勤光、湖南大学校长胡庶华、长沙市政处处长何文元、长沙县县长刘裔彬商谈麓山自治实验区办法。
1934年1月,市政府依据现实户口、地形及经济状况,将全市划为四个区,同年五月,由省政府分别任命区长,区公所于六月相继成立。
是年3月,经武门外发生火灾,烧毁房屋一百二十七栋,受灾家庭达九百八十九户。
12月,市政府将每个区划为四坊,坊以下闾邻组织则举办保甲,保甲编制暂时缓行,直到1935年1月,才开始执行。
长沙市市政府成立时,内部组织配市长(何元文)、秘书(易铮)、参事(唐耀章)三人。下设四个科室,一科负责社会事务,二科负责工程,三科负责教育,四科负责财务,含市长在内,共计54人。
1935年,开始设置保甲,并对保甲长进行为期一月的培训,以作为基层干部。为了方便管理,将搪瓷制成保甲户的门牌,用以区分。
美化城市,成立市园林培养所。整理街道不规范的行道树,并增植树木十一万株。
加强消防力量,购置三辆煤气发动救火机车,增凿消防公井数十处。
提倡新生活,举办集体婚礼二次。
统一度量衡,将古制计量(注:一斤为十六两)改为现在计量标准。
为了保持城内卫生环境,筹办屠宰场。指定在城东牛皮巷、城南大雨厂坪两处为场址。
在城市建设方面
1、修筑沿河马路怡和码头至小西门一段:此处是沿河马路最为繁华地段。年内全部完成䃗岸、码头、路面、植物带、横沟、水泥人行道的改造与建筑。全长七千五百二十公尺。
2、续修东大马路南北两段:东大马路分南中北三段,南段为雨花亭至曾家冲打靶场,打靶场至长浏平公路樟树屋场为中段,北段是樟树屋场至湖迹渡。年内全部完成。
3、续修北大马路东段:此路分东西两段。湘江河岸木码头至蔴园岭铁路边为西段,铁路边至湖迹渡为为东段。全长三千零六十公尺。
4、修筑新河飞机场马路:此路由新河至城角码头。该路于去年(1934)始修,铺了石沙路面,其人行道与植物带工程于本年竣工,全长二千六百余公尺。
5、加宽浏城桥路面并接修东十一路:由长潭公路口经牛皮巷到念佛林东十一路一段,长约八百二十公尺,为衔接东大马路中段要道,本年竣工。
6、接修中山大马路:自汽车东站汤公庙起,经杜家岭至樟树屋场前,与长浏公路东大马路衔接,全长一千一百公尺。现铺好路基,已修至残废军人教养院,待该院拆除,即可完成。
7、翻修环城马路路面:自西湖桥至北门城角码头,全长六千六百六十公尺。卵石路面,因车流量大,路面损耗严重,灰尘大。拙于经费,原路面宽为十七公尺,只能铺五公尺宽的柏油路面。
8、市内主要街道年内修复完毕,偏僻街道修复的有红墙街、怡长街、允嘉巷、瓦屋街、十字街等十余处。
9、成立征工服役实施委员会,执行蒋“委员长”令,于冬令实行。要求人民一律服役三日,学生服役十日,不能服役者,每日缴代役款二角。从事开辟马路、塘坝,运送垃圾等工作,参与者达四万余人,收代役金二万余元。
10、建平民住宅:于浏城外建第一平民住宅,可容纳三百户,煤炭堆棚户优先迁住。
11、公厕修复七十余所,关闭五所。
12、对私人新建筑屋严加取缔,旧建筑物如影响市容,也一并取缔。
至此,长沙城市初具规模,各项工作按部就班,为长沙市步入现代化城市打下了基础。
在抗日战争中,长沙市几经浩劫,城市遭受极大破坏,这已是后话了。
(作者单位:湖南省电信公司)
参考书目
《民国长沙指南》
《湖南地名志》
《长沙地名志》
民国十九年《湖南政治年鉴》
民国二十二年《湖南年鉴》
民国二十四年《湖南年鉴》
民国二十五年《湖南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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