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长沙文库 | 长沙文史网 ~ 名城长沙网旗下分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两位“烈女”自杀 引发长沙全城讨论女性问题

2014-3-7 14:5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02| 评论: 0|原作者: 文章注明|来自: 长沙晚报

本版撰文/范亚湘

  明天是“三八”国际妇女节。清末民初,长沙女性从要求婚姻自决权开始,随之发展到要求男女教育平等权、财产继承权、参政权等,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其时,长沙有一批如曾葆荪、吴家瑛、王昌国、王钰、许友莲、周天璞等为代表的非常优秀的觉醒女性;同时,长沙《大公报》等新闻媒体对新女性的宣传鼓动也很是卖力。

  受世界民主潮流以及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妇女解放成为长沙社会进步的一种主流声音。

  1915年创刊的长沙《大公报》是当时湖南影响最大的民营报纸。它以敏锐的新闻嗅觉,首先发起婚姻问题的大讨论,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在其舆论影响下,长沙的妇女解放运动一度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如时人所说:“这次女权运动的结果,除财产继承权一案未能完满解决外,总算是胜利了;胜利的助力,自然离不开《大公报》的努力。”

  长沙妇女的觉醒是由两起自杀事件引起的。1919年11月14日,长沙发生一起自杀事件。新娘赵五贞于出嫁之日,私藏剃头刀上轿,途中割喉自杀。第二天,《大公报》即在“胜闻”中进行报道,并在“随意录”中以《旧式婚姻之流毒》为题作了简短的评说。1920年10月19日,亦即距离赵五贞自杀不到一年,长沙又发生周南女校学生袁舜英不堪其夫李振鹏的羞辱,投池自尽,《大公报》再次展开专题讨论。其他报刊也积极跟进,在众多媒体的关注下,妇女问题、婚姻问题一时成为长沙朝野的关注焦点。

  青年毛泽东撰写8篇文章提倡新女性运动

  在这场关于婚姻问题的大讨论中,毛泽东起了关键的作用。1919年11月16日,亦即赵五贞自杀事件发生后的第三天,毛泽东在《大公报》相关栏目中发表的《对于赵女士自杀的批评》一文中指出:“吾们讨论各种学理,应该傍着活事件来讨论。”

  “希望有讨论热心的人,对于这一个殉自由殉恋爱的女青年,从各种论点出发,替她呼一声‘冤枉”。’在探讨了谁该为赵女士自杀负责的问题之后,毛泽东进一步推动讨论的深入,谓“既然提出了‘改革婚制’,就应该进行探究‘婚制如何改革’,我甚希望一般青年男女诸君,对于这个问题,有所解决。如有以解决的论文投向本报,本报当然是极其欢迎。”

  这场讨论持续了半月之久,发表的新闻和评论达到39篇之多,毛泽东一人就发表了8篇评论和杂感。讨论围绕着反对旧道德,提倡婚姻自主、人格独立、妇女解放、家庭革命、男女社交公开等内容展开,提倡“新女性”运动。导致两位女性自杀的原因,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大家普遍认为被逼无奈是两位女性面临的共同境遇。毛泽东指出:“是婚姻制度的腐败,社会制度的黑暗,意想的不能独立,恋爱不能自由”的残酷环境将赵女士逼上了绝路。作者“一鸣”也将袁女士自杀的原因概括为:“婚姻不自由的罪恶;教育不平等的罪恶;地位不平等的罪恶;礼教的罪恶”等多种社会原因。

  另一位女性作者曾宝荪则站在女性的角度,以袁舜英事件为例,对她们的自杀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袁舜英自杀事件有三点值得重视:他认为袁舜英不得不死。袁舜英家贫、学浅、貌陋。家贫则不能倚赖母家,学浅则无自养之道,貌陋则并娼优也不能为。袁舜英有入职业学校图自食其力之志,又因职业学校为其夫所不屑,被其所阻,求生无路,不死何待?同时,作者一鸣疾呼袁舜英之死可敬可佩。认为“袁舜英竟能超出此种恶社会心理,还我身体自由,一死胜之,虽曰一蹶不可再振,然其立志之坚,临事之决,令人生敬。”一鸣还认为,袁舜英之死可哀。袁舜英自杀,非死于无学无志,“中国女子能如女士者,尚不足千分之一,而李振鹏遂视之如敝屐,恶之如寇仇”,其“既不自任教妻之责,又绝妻谋自立之途”,人品败坏、作风专横,是杀妻的罪魁之一。

  署名“殷柏”的作者认为,除了社会的罪过外,两人的死还有个人的原因,如“自暴自弃,有惰性无判断力的罪过”等,主张女子要自强自立,用积极的方法来抗争。要打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对婚姻的掌控方式,指出“对于赵女士的牺牲,父母和媒婆都应受刑事的制裁。”

  报纸为新女性的觉醒进行对症下药式的剖析

  《大公报》主笔龙兼公强调,要“替赵女士一类自杀的人想个绝源方法,便是改良婚制,实行结婚自由。”对于婚制的改造,人们的观点一开始还是较为保守的,未摆脱父母之命的影响,如提出儿女有时因事实上未能自己执行,须父母代行择合。署名“不平君”的作者也持类似的观点,认为“婚姻根本的成立,须要男女双方都了解对手人的情形,志愿结合。恐怕少年男女易动情感,尽可限制早婚,并要父母做有力的参加人,以便过细考虑,不致草率了事”。

  或认为在青年男女交往机会少的社会环境下,男女双方订定婚约之后,应常常交谈和通信,以求达到发生恋爱的目的。如果家庭的压力强大,那就誓死不嫁,抱独身主义。还有一法,就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有的作者提倡模范婚姻制,意图把受了教育的青年男女结合起来,做婚姻自由的模范,以图婚姻的改造。并将婚姻的改造与社会的改造联系在一起,谓婚姻改造为家庭改造的起点,家庭改造又为社会改造的重心。

  研究湖南“新女性”运动的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喻春梅认为,赵女士和袁女士自杀事件经过新闻媒体的渲染,成为长沙妇女解放潮流中的两个典型案例。通过这一事件,社会上掀起了一场对旧式婚姻制度的大反思。而此时正在兴起的新文化运动的大背景也给《大公报》关于此事的讨论提供了一个广阔的思维空间。“赵姓女儿自杀的事,要是在前几年,听着的人恐怕鼻子哼了一哼就过去了,因为在中国社会上算不得什么希罕”, 即使有人评论,也不会去追究她为什么要死,到底是谁的罪过问题。而如今赵女士的自杀却引起了如此大的社会反响,其原因就在于它发生在新文化运动蓬勃发展之时,契合了新文化运动反对封建伦理道德的主张。另一方面,《大公报》利用舆论的力量,又进一步推动了新文化运动在湖南的发展。随着妇女解放问题成为《大公报》报道的焦点, 为“新女性”的觉醒进行对症下药式的剖析,使得长沙“新女性”的运动越来越猛烈。

  92年前,湖南省议会有两位女议员

  “继婚姻问题而起者,为参政问题。”湖南省宪起草前后,以力争参政权为中心的湖南妇女解放运动好似燎原之火,再次掀起高潮。

  在湖南省宪法起草前的一段时间,有觉悟的女子开始行动,希望抓住这难得的机会,要求将男女人权平等写进省宪。提出要在省宪中规定“公权之平等”、“教育之同等”、废妻妾之名分、禁奴婢之买卖、禁缠足等。湖南女界联合会在《大公报》上公开发表《自治根本法意见书》,希望制宪诸公,特别注意:“一女子须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一女子教育当与男子同等;一女子职业须与男子同视,不得歧异;一女子须有婚姻自主权;一女子须有承受父母遗业,保管财产权;一男子须实行一夫一妻制度。”这是女界同胞自觉的宣言,是一份向旧体制的挑战书。

  1921年4月21日,《湖南省宪法草案》公布,评论者颇不乏人,尤以女界关心甚切。湖南女界联合会对草案的审查提出了详细的意见,强调条文中的人民应包括男女,并应明文规定下来,指出“诸公如不采纳是不啻把我们置之死地,冤民还是冤民,不平等还是不平等,换一句话来说,社会偏枯之病,将从此更甚。还讲甚么共和,讲甚么民治,一切基础恐怕也难稳固,流血甚剧,就在目前。古语说,‘铤而走险,急何能择’,到这时候,我们为己身利害计,为‘人格人权’争存亡计,当不惜绝大的牺牲,达到我们人类极平等的目的而后止。”表现出超乎寻常的强硬态度,充分体现了女性主体意识的觉醒。

  《大公报》积极参与关于女子参政问题的讨论,特开辟“省宪讨论”专栏,为赞成者和反对者的论战提供阵地。《大公报》坚定地站在赞成者一边的。省宪审查员中有一个极端守旧者程希洛,极力反对女子参政,其理由有:一是女子参政,励行民治是先进国才有的,欧美各国女子有参政权,因它是先进国,而我国是“学步之始”的国家,女子不应有参政权;二是只有女子在教育上、经济上和社会服务上有了一定的地位后,她们才配有参政权。针对程希洛的上述观点,作者易楚珩撰文指出参政才能是要从许多的参政机会中练习出来的,而不是天生就有的,所以不仅民治先进国家的女子可以参政,民治欠先进国家的女子同样可以参政。至于程希洛的第二条理由,在易楚珩看来,根本就不能成立,因为他把政治当作人类一种最高的生活,人生一个终极的目的,而不知道政治只是人生向上发展要经过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治可以帮助解决一些问题,比如教育发生障碍,经济起了危险,这时候可以利用政治的手段去保全它。认为就湖南现在的情形而言,要找一个顶好的法子,去解决女子“教育”、“经济”、“社会服务”等问题,就必须首先解决女子的参政问题。

  1922年冬,省宪通过,各县投票选举议员的时候。《大公报》说:“女界有组织的县份,都各各宣告奋勇,愿与男界决一雌雄,什么按区分票哪,防止舞弊哪,监督投票哪,看守票匦哪,闹得轰轰烈烈! 进行最力者,还要首推湘潭女界吴琛,有一天因带了许多选举票出来分发,竟被各都团总包围数小时之久,结果并没有吃亏;这次女权运动,也算是胜利了。使得醴陵王昌国,湘乡吴家英成为湖南省两位女议员。”

  两年后,省议会选举各司司长,女界联合会开会一天,经过讨论,推荐曾葆荪、袁昌英、陈俶、吴家英、童锡桢、欧阳雅文等六人为司长候选人,并将她们介绍于省议会。《大公报》报道说:“后来虽然一个都不曾选出,但舆论界却不少公正的评论,谓女联会所提出的候选司长六人,假使真个当选,纵不敢断如何胜任愉快,总不见得一定弱于本届男界之当选者! ”

  上世纪30年代初

  自由恋爱之风在长沙青年人中悄然流行

  长沙“新女性”的觉醒表现得最为突出的就是恋爱和交往方式的创新。其时,长沙《力报》用大量篇幅描述年轻男女谈爱的情形。

  民国初,男女密会还会引起人们的恐慌,遇集会,男女也要分坐两旁,同坐在一起,会招致激烈的批评。但长沙“新女性”运动后,入夜,很多市民可以在天心阁看到,几十株碧绿的大树下,若不小心用手电照射,常会惊碎不少情侣的密会。

  此时的长沙,已经不是谈爱色变的长沙了。从“男女授受不亲”到公开约会,长沙城的恋爱已进入全盛时期,婚姻新、旧杂陈,自由恋爱之风在长沙青年人中悄然流行。

  如果要谈爱,那连坐在一起都是不可以的。当时,在公共场所如茶馆、戏园、电影院以及讲演等处均是男女分坐。至1917年前后,这种旧习俗开始被突破。五四运动后一次演讲集会,男坐一旁,女坐一旁,一位名叫新城的人,知道后登报批评说,“有一件恶习”要极力打破,就是男女分坐。“湖南的健学会在湖南可说是极有新思想的机关。但遇讲演、集会总是男坐一边,女坐一边,教育界的人要快快将这恶习除去!”

  青年男女可以去当时的长沙民众俱乐部。这个俱乐部当时是北洋政府时期湖南督军政府的旧址,民国二十年(1931年)才改建为民众俱乐部。当时的著名记者严怪愚说:“华灯初上,男人挟了女人,女人吊了男人,一对对,一簇簇,络绎不绝地跑到这里来舒舒空气,喝喝茶,打打高尔夫,射射箭,吃吃川菜。”他说,在高尔夫球场,男人用四角钱买一个票,玩一次球,可以博身边的女人发笑一次。

  但对于更多的单身男女而言,他们更热爱去咖啡馆。在中山路上,有一家咖啡馆叫易宏发,是长沙三家资格最老的咖啡座之一,老板的儿媳妇便是店里的女招待。《长沙咖啡店的几个镜头》说,那时咖啡店的女侍者,穿着适乎身段的服装,服装上系了看护服式的白裙,云鬓纷披着,年龄都不到二十,两颊上都涂了红,涂了黄,媚荡荡地,你板着脸,她也是笑。“许多人,不一定喝咖啡,而是吃女侍者。”

  《力报》主笔严怪愚还真喜欢上了一个女侍者,她的名字叫“叶红”,“我喜欢她,没理由,也没邪念。从前不进咖啡馆,近来有了叶红,间不上两天,我总得去坐坐。一句话,是专为欣赏我的叶红而去。我将尊我的叶红为‘长沙的灵魂’”。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长沙文库 | 长沙文史网 ~ 名城长沙网旗下分站 ( 湘ICP备08005393号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GMT+8, 2024-5-14 13:41 , Processed in 0.096973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