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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新生活运动”和湖南社会风俗的变化

2020-10-16 14:2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163| 评论: 0|原作者: 陈先枢|来自: 名城长沙网



五、民国时期民众日常生活的变化
按当时对新生活运动做出的解释,即为“全国国民于食衣住行四项实际的基本生活能彻底改进之一种社会教育的运动”。食衣住行乃民众日常生活,其在民国后期的变化,虽有新生活运动的影响,但非决定因素。整个民国时期湖南民众日常生活的变化主要还是随着社会时尚的变化而变化的。如新娱乐活动、西式文化传入、新移民运动、市场流行式样、新技术、新产品等,都是影响民众日常生活的变化的因素。

(一)衣饰风俗的变化
民国初期,“体面人”仍穿长袍马褂,不过有了变化,由清代的蓝衫衍变而来。长袍有竖领、右衽,从领口沿右腋以下开衩,有七粒球形铜扣,后逐渐改为布扣。衣长触及脚背,行走或跨门槛须将一边下摆撩起。热季长袍多杭纺、香云纱、夏布制成,秋季着夹袍,冬季着棉袍、丝棉袍或皮袍。
1910年,上海缝工陈河昌携带缝纫机来长沙首开同森祥西服店,动摇了长沙2000多年来的手工缝纫工艺和服装款式,一时顾客盈门,至1924年长沙西服成衣店发展到80余家。
到20世纪30年代,男性中青年流行中山装、学生装。衣上3个口袋,单高领,领上饰白色牛骨制成的圆球状风纪扣。裤子仿效西装裤,前下腹开口系皮带,衣料多为斜纹线布。40年代,美国卡叽布流入湖南,以丝光卡、防雨卡最为盛行。本地厂商仿制的卡叽布多毛且无光泽,俗称“土卡叽”,销路不畅。中山装式样后改成外翻夹领,4个口袋。
劳动人民着短装,上衣分对襟、右衽两种,裤腰不开口,折叠于前腹,系布带。衣裤均用家织土布,颜色以土靛染成青、蓝色;夏秋多穿白衣。劳动人民在婚丧喜庆或祠堂祀祖亦穿长衫,但袖及腰身狭小,布料以“织贡呢”(即斜纹洋纱布)为上品,其次为线布。德国进口的阴丹士林蓝色合成染料染成的平板布,俗称“士林蓝”、“士林绸”,以不褪色而风靡城乡,遂使位于长沙碧湘街的贩运各色合成染料的德国多福洋行牟利甚丰。
乡下仍以土布衣裳为主,男子穿大襟衣的日少,穿对襟短衫(俗称“父母装”)的日多。人们在穿着上笑脏不笑旧,所谓“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一般人家,每人冬夏仅做一两件新衣,对于布料稍好(如士林布)的遮面衣,则百般爱惜,只在喜庆日子或走亲戚时才穿一穿,事过马上收起。
妇女衣着,民国时期沿袭清代满族旗人的长袍,俗称“旗袍”,腰大袖大,沿右衽及下摆饰宽边。40年代,旗袍逐渐束腰紧身,袖口短及腋下,受到当时舆论的非议。未婚妇女将旗袍短至膝盖处,时称“耐梅装”,为上海女影星杨耐梅首倡。女学生穿短衣短裙,多青色蓝色,领口用白线绣“××女校”字样。女士则穿旗袍,蹬高跟鞋,女学生穿短衣,系短裙。竹布、士林布、棉绸、哔叽等日益增多,套鞋渐取代木屐油鞋,线袜、纱袜取代布袜。到40年代末,妇女上衣为女式,裤子为男式;赶时髦的妇女俗称    “摩登”,其所着长袍下摆升高,露出大腿;另外一种女装为大裤脚,裤脚口径大于一市尺。
30年代后,长沙儿童服装极具地方特色。当时流行一种结构极为简单的儿童连衣裤“蛤蟆衣”。此衣可用一块整布缝合而成,亦可用几块布拼缀。前胸如兜肚,后背空缺,自腰的两侧从后面往对侧的领下斜系带子,下连三角开裆短裤,利于大小便,适合三四岁以下小孩穿用。因穿上形如蛤蟆,故名。蛤蟆衣俗称“麻拐”,亦称“麻拐衣”。此服既凉爽,又能护住胸肚不致受凉,为传统夏日童装。[]
发型方面,民国建立后满式发型即被废止。西式理发店开始在长沙设立,陆军头、东洋头及西式头等新型发式开始流行起来。工农运动蓬勃兴起后,妇女受革命熏陶,纷纷改蓄齐耳短发,俗称“瓢把鸡婆”。1930年以后,烫发技术传入长沙等城市,少女贵妇争相烫发,渐成潮流。
清代,长沙男性多戴瓜皮帽、碗帽,或用长布巾裹头。女子戴两页包头帽,称  “折子”或包头巾(绉纱巾、青布巾)。光绪初年,一王姓商人在省城青石桥(今解放西路)开了家爵禄斋帽店。当时省城各帽店只知制造旧式男女缎帽,不知改良办法。而该店主王胖子为扩展市场专往北京调查北京一切时新帽子,并带各种式样帽子回湘仿造,改修门面,扩张营业。当时浙江人庄赓良任湖南粮道(后迁湖南布政使,1910年发生抢米风潮,被革职),他最爱京式装束,省城各店均无京式官帽,惟爵禄斋有之,庄赓良遂向爵禄斋定购各种帽品,在官场中极力提倡。到20世纪30年代,便帽盛行博士帽、巴拿马帽和拿破仑帽。博士帽与长袍马褂配套,俗称“礼帽”。巴拿马帽原系巴拿马草编制而成,类似现在工人用藤制的工作帽。拿破仑帽形似渡船,用硬壳纸型作内衬,帽内有架空圆圈用以通风透气,外似笨拙,实则轻巧,多为夏季绅士用帽子。贫家子弟戴手工编织的尖顶纱帽,帽顶缀纱球,俗称“冲天炮”。年轻妇女无戴帽习惯,有的冬季在头上罩一块丝绸方巾或戴一顶小博士帽。

(二)饮食风俗的变化
湖南饮食文化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湘水、资水、沅水、澧水流域和洞庭湖滨的新石器遗址中出土了大量的精美陶制食器和酒器,说明潇湘先民早在五六千年前就有烹调之术了。
进入商周,这里又有了造型奇特的青铜宴席餐具,如人面鼎、四羊尊、方座簋、象尊、猪尊等,可见肴馔已有相当水平。最起始的宴会带有明显的宗教色彩,其目的就是祈祷龙行天下,福佑万民。从屈原放逐沅湘时所作的诗歌中可以看到春秋战国时期楚人祀天地、祭祖先、庆婚娶、办丧事、迎宾客,大摆宴席的隆重场面。
到了西汉,菜肴的烹调技术达一定水平。l974年,在长沙马王堆出土的西汉古墓里,发现了迄今最早的一批竹简菜谱,其中记录了l03种名贵菜品和九大类烹调方法,今日湘菜的一些传统烹调方法,如蒸、煨、煎、烧、腊等,多由此继承演变而来。马王堆汉墓还出土了一双保存完好的竹筷,这是中国目前发现年代最早的竹筷实物。
1999年,在 沅陵考古发掘的虎溪山一号汉墓中,出土了一批与饮食有关的遣册,详细记载了随葬的食物名单,主食有黄饭、下粢饭;副食有肉食品和植物性菜肴。简文还记载了对动物的处理过程,以及盐、酒、美酒、白酒、肉酱汁、椒酱汁、姜、木兰、茱萸、醢酸等调味品。可以看出“嗜酸、喜辣、多味并存”是湖南饮食口味风俗的主要特点。[]
湖南自古盛产稻谷,居民一日三餐,以稻米为主食,其中以早、中两餐为重。米饭有糙米饭、熟米饭、红米饭、白米饭之分。民国以前,一般人家多用铁炉罐(一种口圆、底尖的铁铸炊具)煮饭,挂在通钩上,四季咸宜。民国以后,用铁锅焖饭的日多。大场合、大户人家多用木甑蒸饭。浏阳东乡则家家户户使用小木甑蒸饭菜,干菜、荤腥等一起在甑内蒸熟。很多人家的饭中常拌有红薯、红薯丝、包谷、高粱、豌豆、蚕豆等杂粮。冬季日短,有的人家只吃两餐。城市摊贩则习惯用米粉制成熟食,如米包子、凉发糕、葱油粑粑、白粒丸、米豆腐、汤圆及米粉等。粤汉铁路通车后,麦粉南运,长沙等城市始盛行麦面食品。
饮料方面,辛亥之前,民众日常多饮用茶、酒。湖南古来即为茶叶重要产地,民间素有饮茶、以茶礼客之俗,也有“饭后一杯茶,我是皇帝老子的爷”之谚,湖南人喜喝绿茶,特别是谷雨前茶。乡间百姓则喜欢自制的园茶,以大瓦壶“老母叶”泡茶,俗称“包壶茶”。长沙民间饮茶方式还有独特之处,据徐珂《清稗类钞》记载:“湘人于茶,不惟饮其汁,辄并茶叶而咀嚼之,人家有客至,必烹茶,若就壶斟之以奉客,为不敬。客去,启茶碗之盖,中无所有,盖茶叶已人腹矣。”另外,还有在茶中掺入其他食品饮食的习惯,如在茶中加放芝麻、炒黄豆和些许姜盐,俗称“芝麻豆子茶”。湖南酿酒、饮酒之俗由来已久,酒类亦名目繁多,大体上有白酒、黄酒、药酒三大类,主要由手工酿酒作坊酿制而成,民众通常饮用的是本地酿造的水酒、黄酒、红薯酒及低度的米酒、谷酒等,其他一些高浓度和比较名贵的酒,则多是富家豪族或宴请宾客时饮用。
民国以后,随着民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湖南饮食风俗最大的变化是有了“进馆子”的习惯。早在清咸丰年间(1851—1861),省城长沙就有了专营酒席的大型餐馆,其中,“式宴堂”、“旨阶堂”、“菜根香”、“飶香居”、“菜香圃”、“庆星园”、“嘉宾乐”等10家,被称为餐馆“十柱”。同时,餐馆业联合起来在永庆街(今都正街)建詹王宫,具有行会性质,尊隋文帝的御厨詹鼠为祖师。每逢农历八月十三庙会期间,餐饮业的同行们就会聚会于此,祭拜祖师 ,切磋技艺。
清末民初,长沙饭馆酒家日益增多,有李合盛、玉楼东(原名玉楼春)、徐长兴、许宏茂、挹爽楼、天然台、天乐居、奇珍阁等先后开业。这些酒家饭馆各具特色,各有各的“拿手菜”。“玉楼东”于清光绪三十年(1904)开设于青石桥(今解放路)。曾国藩之孙、湘乡翰林曾广钧曾登楼用膳,留下了脍炙人口的“麻辣子鸡汤泡肚,令人常忆玉楼东”的诗句。回民徐沛斋开设的徐长兴烤鸭店比“玉楼东”早两年开业,以经营烤鸭、油鸡著称,尤以独创的“一鸭四吃”而闻名遐迩。稍后,汨罗人许少蘅在长沙三兴街开设的许宏茂饭馆则以明码实价、薄利多销取信于民,一跃成为全市著名餐馆。到1922年长沙酒席馆达49家,其门店排场讲究,烹饪技艺自成流派,经常是食客盈门。许多餐馆老板不满足于长沙城有限的消费市场,先后打入南京、上海、重庆、贵阳等市饮食市场,广开湖南菜馆。特别是南京曲园酒家,1930年在湘人谭延闿任国民政府行政院长期间,冠盖往来,酒宴不绝,湘菜名声大振,遂与鲁菜、川菜、苏菜、浙菜、闽菜、粤菜、徽菜一道并列为全国八大菜系。到抗战胜利后,长沙的餐馆、酒家分布已相当集中,从育婴街到东茅巷直至毗邻的青石桥形成了“筵席一条街”,潇湘、玉楼东、曲园、天然台、奇珍阁等大酒家都集中在这一块。
“好小吃”也是民国两国湖南饮食风俗之一。长沙坡子街火宫殿神庙,每逢农历六月二十三举办庙会,同时举行大规模的祭祀。久而久之,便有零食、小饮、相面、卖艺、说书等生意出现,逐渐形成独具风味的集娱乐和饮食为一体的小吃市场。火宫殿是一个符号,所代表的不仅仅是饮食文化,更是楚人崇尚火、视火神为祖先的体现,火神庙会的形成与湖南独特的地理环境和湖南人火辣的性格密不可分。1938年神庙焚于“文夕大火”,l941年再建神殿时,由商贩出资在神庙前空坪建铺面,3年不收租金,期满后产权归神庙。次年建成小吃铺面48间,占地2200多平方米,形成品种多样、风味独特的小吃店群,其规模与特色均可与当时上海“城隍庙”、北京“天桥”和天津“三不管”媲美。火宫殿的小吃品种从民间小贩开始,经年积累,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著名的有姜二爹的油炸臭豆腐、姜氏姐妹的姊妹团子、李子泉的神仙钵饭、张桂生的煮馓子、胡桂英的麻油猪血、周福生的荷兰粉、邓春香的红烧蹄花等。这些小吃从选料、配方到制作,代代相传,各具风味,一直流传至今。
长沙之外,数衡阳餐饮较为发达。衡阳城中一些老餐馆如人民路的宴群园、大华楼、大三元酒家,中山路的楚湘阁、东华楼,石狮街的怡兴园,梓童巷的梓园,常公街(今常胜路)的兢园、九如阁,正殿巷(今和平路)的瀛峤仙馆,后宰门(今和平北路)的小佳乐、醉仙阁,吉祥街的乐福酒家等。其他门店如面粉、包点店有新洞庭、新兴园、万香楼、天升阁等,酒菜筵席店如远东酒家、豫章大酒家、四海酒家等,都以各擅其长的佳肴打开市场。此外还有广帮的南园酒家、白云酒家、珠江楼,川帮的蜀渝、蜀腴、小蜀腴,江浙帮的鸿运楼、小江苏、上海酒家,长沙帮的塑华园、奇珍阁等。其中南园、蜀腴等以粤味、川菜为主,鸿运楼、上海酒家等以江浙风味见长;长沙帮以正宗湘菜著称,而衡阳帮则以本土地方风味取胜。其他城镇也涌现出许多著名酒楼,如常德“复和楼”、郴县“福星楼”、洪江“大观楼”、邵阳“盟华园”、岳阳“味腴酒家”、醴陵“东北楼”等等。[]
除餐馆外,湖南面粉店也很兴旺,清同治年间就有面店粉馆行会,到民国时期形成了许多名店,如衡阳杨裕兴面馆以独特的面条制作技艺享誉三湘。长沙的著名面粉馆有甘长顺、和记、黄春和、杨裕兴、半雅亭等。也有不少餐馆、饭店兼营面粉。民初长沙面店、粉馆以及甜酒酥食汤点店多达60多家,抗日战争胜利后增至100余家。长沙之外,常德、津市和衡阳渣江的米粉也小有名气,并与长沙米粉相比,是另一种风味。

(三)居住风俗的变化
民国时期湖南城镇民居可分为公馆和普通民居两大类型。
长沙等城市和周围集镇官员的私宅称“官邸”,俗称“公馆”,较豪华民房亦称“公馆”。这些公馆一般都是由单独的大门、庭院和主体建筑构成的独立住宅。长沙近代公馆多为砖木结构,少数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所用的砖、瓦、石灰、花岗石多为本地材料。基础处理习惯用花岗石鼓形墩作木柱基座,墙基以石灰、砂、碎砖三合土垫底。民国早期公馆外墙多为青砖清水墙,墙体以“六一尺”(20×3.33×33.3厘米)薄砖斗砌填土,或“六九寸”(10×20×30厘米)大砖眠砌。民国后期公馆逐渐以机制红砖取代青砖。正屋所用屋架常用五柱落地,进深较大的常用七柱落地。屋面一般用小青瓦,民国中后期公馆发展为机制筒瓦。院墙挑出檐口用方椽,一般挑出45—60厘米,不做封檐与沿沟。主体建筑挑出檐口用钉挂楼板,并加沿沟。
出于治安和人身安全的需要,院墙较高,一般高于4米。沿街及沿院墙一般布置辅助用房、入院大门和天井。大多数公馆都设置前后天井。前天井实际上成为巷内公共空间与户内居住空间之间的过渡空间,后天井一般作洗漱之地。临街公馆都是独门独户,但又户户相连,所以分户墙便演变成了具有湖湘传统特色的马头封火山墙。清代封火墙富于变化,有波浪形、猫弓形、大弧形、翘角形等,但到民国时期一般已简化为“一”字形或梯级形。
上了小富的人家,住宅装修十分讲究。公馆大门为两扇厚杉树板拼成,门外壁镶竹条或嵌铁钉,有铜质门环,其底座饰貔貅图案。有的在大门一侧另嵌小门或瞭望窗口。大门框架用饰花的麻石建造。门框上有饕餮等石雕。中型公馆进大门约五步有木板鼓壁,俗称“中门”,逢婚丧喜庆或迎接贵宾则将中门打开。进中门为天井和正厅。正厅设神龛,两侧摆雕花靠椅。正厅反面为倒厅,摆花卉盆景、金鱼缸等,亦称花厅。小宴设于花厅,大宴设正厅。正厅两侧各有厢房二间,上厢房为长辈卧室,下厢房为幼辈卧室。厨房、杂屋设花厅后面。大型公馆的天井两侧另辟横厅,有八方门或月形门,门侧有楹联,门额有横批。横厅供佛像、财神或关公像,其两侧各有卧房。不设横厅的公馆一般有三进或五进,每进有厅堂,堂正中悬挂长轴画幅,俗称“中堂”。中堂多为“福禄寿三星”、“岁寒三友”、“钟馗捉鬼”之类的国画。
民国时期长沙有一种专供租赁的民房称小型公馆,多木质结构,仅前门和毗邻的外墙为砖砌。小型公馆纵深为二至四进,每进有堂屋,左右分三开间或四开间。有的公馆开始修建多层楼,打破了清代民房不得高于抚台衙门和文庙的规定。大部分公馆内有水井,凡有水井的民房在大门口钉有“井”字标牌,供消防急需。1904年长沙开埠后,洋行、外侨蜂拥而至,建起了一栋栋“洋楼”,加之沪、苏等沿海地区商人入湘,长沙民居逐步融入了西方的建筑元素。据1909年《长沙日报》载:长沙马太生绸庄“今夏改造新式样楼门面”,钧和绸庄“仿造洋楼”,湘南京帽靴庄建“以合新式洋楼门面”。可见民众开始模仿洋式建筑的一些手法。但纯粹的西式建筑却很少见,只是造就了许多中西合璧的公馆。这类建筑所作的改进主要有:天井平面布局更为自由,入口大门采用西洋古典的拱券式样,一、二层采用“券廊式”风格,壁柱柱头、墙面线角、楼梯扶手、栏杆花样等采用西式做法。住房讲究宽敞明亮、空气流通,分别建有起居室、书房、餐厅、卫生间、储藏室等。如唐生智、何键、李默庵、李觉等达官贵人的公馆都属于这种类型,形成了特定历史时期带有折衷主义建筑风格的时代特征。
城区普通民房多建于小街小巷,房屋布局无章,大多是砖木结构。有一部分临街民房,一般一楼作铺房,二楼作住房。有的房后有杂屋和小天井。
普通的乡村农舍,则多为东西折厢式,俗称“一担柴”。长沙农舍前多有一块地坪或晒谷坪,厅侧正房必有一间烤火房,冬天客人来访,多引至此屋烤火休息。该房靠窗户一侧设火炉,从屋梁上悬挂下来一通钩(亦称“火钩”),钩上挂烧水的饮壶炉罐等;炉中多烧松木劈柴,也烧树蔸、谷糠等,近时亦有烧煤者。农家夏天多在地坪或晒谷坪歇凉至夜深人静,冬天则喜欢围炉共话。
村落民居,一般中有大厅,前有走廊。有的一侧有厢房,呈曲尺形;有的两侧均有厢房,戏称“一把锁”。厅也叫堂屋,堂屋两侧的房子叫正房。厅两侧各有一间正房的叫“三大间”,也有“五大间”、“七大间”甚至“九大间”的。富家多住由前后两进或多进、左右横栋围成的庭院,中有天井,植以花木,前有地坪,外建槽门、围屋,并有八字墙、山字垛、照壁等。
大户人家,前后迭屋有五进甚至七进之多,每进厅屋均设镂空雕花屏风式中门,每厅之间由木柱斗拱重檐歇山式过亭相连。逢喜事各进中门洞开,从大门至上厅神龛,深数十米甚至百余米。正厅两侧有对称式横厅,厅外连厅,回廊与巷道将数十栋房屋连成一个整体,外人进屋,如入迷宫,知进不知出,颇具建筑、艺术价值。这种聚族而居的大屋场在民国前期并不鲜见,在浏阳北乡可说比比皆是,如蕉溪彭家大屋,曾住300多户人家。这种屋场宏大气派,便于喜庆活动,但室内采光不好,中心区域阴暗潮湿,春季甚至生绿苔。民国时期兵火水患频仍,大屋场多遭破坏,越来越少。
旧时民居宅基的选址极其讲究风水,其理想模式为:地基宽平,背山依水,交通方便,景色优美。阴阳五行是中国所独有的一种对宇宙生成、发展及运动规律的认识,或者说是古人心目中的一种宇宙构成图景,几千年来影响到中国文化的方方面面。湖南民间建筑亦受其影响,如用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分别表示东、西、南、北四方;以八卦太极图表示阴阳协调,并认为有辟邪的作用。太极图寓意生生不息;八卦亦表示方位。民居建筑所常用的类似吉祥图案,均充满着人们对邪恶的畏惧、对美的追求和对幸福的向往。
旧俗建房注意屋场风水,俗有“三择”:择地、择向、择日。择地时,首选屋前有池塘,屋后靠丘陵,屋左畔流水,屋右傍道路,取《易象》“前朱雀,后玄武,左青龙,右白虎”之意。房屋大门忌对山尖,否则对屋主不吉。择向以坐北朝南为最好,俗谓“有钱难买向阳居”;“朝南起个屋,子孙好享福”。有的要求屋后及两侧“有龙脉”,山势左环右抱,前有流水,地势开阔。
建筑禁忌,有“对家山”的建筑居住习俗。所谓“对家山”,即指一个村寨正前方所对之山。民间俗信“对家山”的好坏,关系到这个村子是否兴旺及能否出人才。因此在建村、建房或葬坟时,要选择“对家山”。如果对家山是一座圆石峰,便叫它“顶子山”,旧时官帽叫“顶子”,便认为会出大官。如果没有山峰而有一条河流通过,便认为会出发财的人。村子的前方越开阔,对家山距离村子越远,便认为村子里的人胸怀越宽阔,越能出大人才。
与“对家山”相对应的是“后龙山”,这也是民间的建筑居住习俗。所谓“后龙山”,指的是一个村子的背靠之山。民间俗信后龙山之形状(如龙形、凤形、虎形、牛形等)、树木之繁茂及水流之畅通,是全村总的风水之所在,关系全村是否兴旺发达和能否出人才,故非常讲究。此外,后龙山的山水及一草一木都不许乱动,以免破坏了风水,影响全村。
概而言之,无论是“对家山”、“后龙山”还是房屋的朝向,都是笃信风水的缘故,即要求屋前有流水,地势开阔;屋后及两侧有“龙脉”,山势左环右抱。如若仕途失意、人丁不旺或灾难频仍,便怪屋场不好,便有拆屋重建的,有数次改槽(正)门朝向的。
居住禁忌习俗除了城市(镇)多为杂姓混居外,乡村多有聚族而居的习俗。往往是同一姓氏聚族而居,不愿离开家族与异姓杂居,也不允许其他的姓氏来杂居,因此一个村寨多为一姓。这些同姓氏的村寨,多则数百户、数千人,少则数十户、上百人或数百人。此俗由远古血统部族之遗风及封建社会宗法血缘制度演变而成,体现了浓厚的宗法观念。民居必然受宗法关系影响,具有宗法特征。其特征主要体现在:左祖右社、前堂后寝、房厢有别、尊卑有序;在农村,许多乡村都建有祠堂、牌坊等,这与慎终追远、光宗耀祖有关。一般而言,村子大而团结固,人口多而势力强,群体凝聚力强而坚固于该宗族的发展有利,但往往容易引起村寨之间、宗族之间的械斗。然而,到民国中期以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人口流动的加速,单一姓氏聚族而居的格局逐渐减少,广大地域仍以各民族、各姓氏混杂而居的形式更为多见,或者形成“大聚居”、“小杂居”的混杂格局。

(四)行旅风俗的变化
湖南虽自古有舟、马、车、轿等交通工具,但民间行旅,至民国初期仍以徒步为主。乡下人从儿童上学、少年打柴开始,就练就了一双飞毛腿,上县城,入省垣,总是穿草鞋,吃天光饭,五六十公里路程,午后就能赶到。就是城里人,也多为步行。如民国初期徐特立在长沙第一师范任教时,总是走到学校上课。1912年毛泽东在长沙时,从住处新安巷湘乡会馆到定王台图书馆读书,每天都步行很远等着图书馆开门。后来他去安源,百多公里路程也是步行。
湖南多雨,木屐是一种可以套在布鞋外面行走的雨鞋,牛皮面子外刷了桐油,木板底,鞋底下钉有四个方形铁钉,其型号可分为大、中、小,分别为男人、女人、小孩穿。民国时期始有橡胶鞋,但穷苦人家仍用木屐,所以如遇雨天,城镇的麻石街上便到处是木屐的响声。
30年代后因穿套鞋的人增多,油鞋、木屐业务开始下滑。当橡胶套鞋出现之后,轻巧的重量、新颖的款式、方便简单的穿着方式,迅速改变了人们的习惯。尤其以双钱牌、箭鼓牌等品牌的套鞋行销,木屐迅速地退出了人们的日常生活。
轿子是昔日主要代步工具,除富者及老弱病残外,每个女人一生至少要坐一回。官吏坐的轿,等级森严,有4人抬8人抬的,还有16人抬的,人们分别称之为“四抬”“八抬”官人。有品级的官员才坐四人大轿或八人大轿。民间有轿行,俗称轿码头,办理出租业务。长沙的轿,有马轿、篷轿、镜轿、凉轿之分。马轿、篷轿多用竹制,较轻便,宜远行。马轿最简易,在两杠之间绑一坐板、踏脚板或竹椅之类即成。篷轿比马轿稍复杂,有蓝布篷盖。镜轿是木制的,装有玻璃,遮有布帘,宜妇人乘坐。凉轿多为私人所有,一般为藤制,有帆布或皮质篷盖,属军官、士绅专用。辛亥以前,有钱人常以轿代步,到轿行或街口随喊就是。直到1949年,乡下仍时见坐轿的。在城市,由于人力车等交通工具的发展,到抗战时期,轿子就已极少见了。
“车”作为城内的主要交通工具,是近代才有的事。长沙近代人力车始于1905年,乃仿造大西门日本洋行的木轮铁盘车,故称东洋车。至1915年,全城已有东洋车900多部。后来又先后将车轮改为实心橡皮盘和钢丝汽皮盘(叫黄包车)。至1929年,城内已有各种人力车3000多辆,渐渐取代轿子而成为市内主要的交通工具。长沙至l934年始有公共汽车,人力车才逐渐减少。
长途公路汽车要比城市公共汽车先行一步。长潭(长沙—湘潭)公路是中国最早的公路之一。1913年春,都督谭延闿为军事运输目的设立湖南军路局,主持修建长沙至湘潭的公路,开中国按汽车通行标准修筑公路的先河。长潭公路竣工的当年,湘鄂人士何又伊、盛康生等人创办了湖南省第一家汽车运输公司——“龙骧长潭长途汽车公司”,拥有大小客车10辆,开湖南公路运输客运之始。1922年,湖南省第二条公路(湘)潭(宝)庆路又开始修建,到1928年全线贯通,全长172.82公里,路基宽7.5米,建桥梁234座。潭庆公路由长沙著名公路桥梁专家周凤九负责设计和施工技术指导,路面坚实平坦,桥梁造型新颖,颇得各方赞誉。至此,从长沙起始的汽车营运线路延至宝庆。1929年何键主湘,成立公路局,取代了民办的汽车公司,在长沙设长宝、长宁段管理处,1930年以后各路段的管理处逐年增加。何键大力推行“筑路剿共”的方针,曾通令各县“须知路务关系清剿,至为重要,各该县长,务宜共体时艰,切实遵照办理”,[]致使公路建设得到较大发展。1934年建成的长(沙)平(江)公路,翻越箬埠岭采用“天桥”方案设计,属国内首创。同年10月湘赣公路通车。1935年8月湘黔公路、湘桂公路通车。到1935年全省公路共完成2000余公里。到1937年1月最后完成长达695公里的湘川公路。至此,省内4条主要公路干线全线通车,以省会长沙为中心的全省公路交通网已经形成。
民国前期,在公路运输发展的同时,水上运输也有一定的进展,1913年中华汽船公司在长沙成立,“曾左嗣裔”曾麟生、左绳荪分别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有大汽轮2艘,定期直航上海。到1914年湖南轮船公司达17家,有资本120多万两银,浅水轮26艘,占当时全国商办轮船公司和商轮总数的12%,而长沙在其中占了大头。长沙水运码头由8埠增至11埠,码头工人增至7700余人;办理水陆转运的转运行也随之而兴,到1922年长沙转运行达15家,资本16.4万银元。到30年代航线较前增多,轮船已达160艘。其中民营船只有普济、楚利、湘鄂、长潭、长益、长津、民众等10余家公司48艘,另有一户一船的56艘。以长沙为枢纽,顺湘江而下岳阳、汉口为外江航线,主要由英国的太古、怡和公司,日本的日清公司、戴生昌轮船局和官僚资本招商局、三北、鸿安等公司的轮船行驶;以长沙为中心,至湘潭、常德、衡阳、湘阴、益阳、津市、南县等地为内河航线,由普济、民众、长津、长益等民营航运公司船只行驶。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日清公司将资产汇解回国,戴生昌轮船局在湘资产则被湖南省政府宣布为敌产,予以没收。[]
湖南铁路起步较晚。粤汉铁路武昌至长沙段工程,系利用英、德、法、美四国银团贷款,于1912年开始勘测,历时近7年,于1918年9月通车,全长480余公里。接着对长株段进行了全面修缮,两段于1920年对接,武株线在湘境约长250公里,有22个车站。直到1936年粤汉铁路才全线通车,长沙经广州口岸进出口的商品日益增多,生猪和粮食成为长沙外销的大宗商品。客运也有了固定的线路图,并出现了软座车厢,民众出行更加方便。
民国时期,特别是20世纪30年代,湖南社会风俗和民众生活水平都有很大改善。然而,由于中国封建文化成熟发达,传统观念深入人心,旧的社会风俗根深蒂固,因此,这一时期的社会风尚仍然表现为古老习俗与近代文明之间的不断冲突与融合,表现为固守传统与鼎新革故的抉择与彷徨。同时又因为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性,民国时期的风尚变化沿着沿海到内地、南方到北方、大城市到中小城镇到乡村的路径缓慢行进,一直到新中国成立。湖南地处中国中部,具有深厚的传统文化内涵和颇具特色的地方风俗,在西方文化的深刻影响下和整个中国社会变革的推动下,其社会风俗也在进行着深刻持久的变革,社会风俗在保守与革新的反复拉锯中不断朝着文明、健康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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