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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湖南近代城市公共空间变化及其对民俗的影响

2020-10-12 10:3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368| 评论: 0|原作者: 陈先枢|来自: 名城长沙网

第八章  湖南近代城市公共空间变化及其对民俗的影响

城市公共空间是相对于城市个人、家庭、小团体专用空间而言,如供公共使用的茶馆、酒楼、会馆、祠堂,以及近代公园、广场、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等面向广大民众敞开的空间,它具有公共性与大众性。城市中面向民众服务的开敞空间,是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进行情感、信息、物质、能量交流等多重功能的重要场所,是城市生态与城市生活不可缺少的空间载体。

一、近代城市公共空间对民众生活的影响
城市公共空间有4层涵义,即大众化的服务对象,所有人均可使用,自由进出,没有阶级和贫富之别。它具有生态、娱乐、文化、美学等多重作用和功能,承载了人类社会及自然界的多种活动与联系,是民众学习、休闲、娱乐、游憩、购物、交流、锻炼、观览等活动的公共场所。每一个城市空间形态的形成都有其地域文化、乡土地理及历史环境背景,它们的不同造就了不同的城市识别性,而这种形态又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在渐进式、碎片式地变化着。公共空间一直是记载着政治和社会变迁的一块大画布,在公共空间的形成、设计与使用上体现出时代的更新和进步。

(一)城市公共空间对民众生活的影响
一座城市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为市民广泛享用的公共空间上。人、社会生活和公共空间三者之间联系紧密。城市公共空间其实是社会民众生活的“大容器”,民众生活又是它的内容,两者相互依赖。
广场是城市中最早利用的一种开放空间形式。广场由周围建筑围合而成,是室内活动场所的延伸,是民众交往的城市起居室。广场容纳城市居民及外来者多种多样的交往活动,如节日聚会、商业集市、文化娱乐、市民休憩及宗教活动等。湖南早期的广场多修建在寺庙、祠堂前面,是举行宗教仪式、集会的主要场所。广场的主体为宗教性建筑物或构筑物,是被民众认同的城市标志物。另一类是交通广场,它是城市交通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交通的连接枢纽,起着交通、集散、联系、过渡以及停车等作用,并有着合理的交通组织。广场尽可能地满足着民众的生活需要,体现了广场作为人流会聚、消闲、交流场所的作用。
湖南城市最传统的公共空间是茶楼酒肆。省城长沙的茶馆酒楼一直呈现出明显的民俗文化特色,久而久之,所谓“精英”的文人们也浸淫其中。茶馆酒楼创造出了诸如花鼓戏、方言相声、长沙弹词等大俗的地方文化。因此,湖南茶馆俗气十足,五色人等、五花八门,犹如一锅大杂烩。但他却是湖南特别是城巿民众日常生活中打发休闲时光、与人交往的场所。长沙茶馆还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几乎哪一个茶馆都很热闹,堂倌的唱牌声此起彼伏,“十四席坐客糖、肉包子各四个,六席坐客玫瑰大油饼一个……”堂倌都穿对襟青布衫,右手提一把铜壶,左手托着十来个碟子,左肩上搭着一块白色抹布,不停地招呼着往来的客人,穿梭于茶桌之间。茶馆酒楼又是文人乃至劳动民众议论国事的场所和传播小道消息的渠道,因此一些茶馆酒楼老板怕引出事端,常挂起“莫谈国事”的招牌。民国时期茶馆酒楼还是民众进行社会交往和交流的重要场所。如长沙四大茶馆“各施其职”,政界及教育界人士喜欢惠顾德园;工商界人士习惯聚集在大华斋;手艺工人喜欢到徐松泉交流技艺行情;行栈老板及上街先生、经纪人则爱到洞庭春谈生意。[1]
近代尚无虚拟的网络空间,每种流行时尚都形成于实在的公共空间,无论是模仿心理,还是从众心理,没有公共空间,都不会产生,这在本书第六章《近代戏曲民俗的演变和“文明戏”的传入》已经述及。近代新的公共空间,如公园、图书馆、博物馆、教育馆、俱乐部等,更是民众学习新知识、接触新事物、接受新观念、享受新生活的主要载体,这在本章将重点铺陈和论述。

(二)公共空间变化带来的人际关系的变化
近代湖南传统民众活动空间的延续和变化,以及民众活动新公共空间的出现,特别是新式社团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人们人际交往的圈子,也拉近了知识分子与劳动民众之间的距离。早在维新运动时期,维新派为了推行变法思想,组建了各式学会组织,如南学会、不缠足会、延年会等组织,率先在观念上冲破了传统的“君子不党”的信条。此后,在新型知识阶层中间,各种不同性质的社团纷纷出现,这些社团注重自由、平等的理想追求,以培养国民、输入文明为主要目标。到民国时期,人们的集会结社等更是作为国民权利载入宪法和法律而得到保护。于是,在不同阶层的人们中,各种民间社团作为合法团体在社会上大量涌现,不仅有了上层的商会、教育会等,也有了下层民众参与的农会、工会等。辛亥革命后,一批关心农村、热心农业的人士,成立了湖南省农会,以从事这方面的工作。当然,这一组织与后来的共产党领导的农民协会有着本质的区别,但它毕竟是一个新的事物,标志看一个新社会的到来。民国时期的“长沙市职业工会”也并非中共地下党所组织的从事工人运动的工会,而是国民党长沙市党部组织的“长沙市总工会”所属的职业工会。据1934年《长沙市指南》记载,全市有职业工会60个,会员52776人。长沙市职业工会下属各业职业工会为维护工人利益和提高工人文化水平,确实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如湖南第一纱厂成立了工余补习学校和工人阅览室。1929年10月,南京国民政府颁布《工会法》,于1933年再颁布《县、市总工会组织准则》。1938年3月,长沙市政府通令整理工人团体,限期办理备案手续及改选理监事。当年10月6日,国民党中央社会部核准组织长沙市总工会,由周松筠、张福云等任常委,推邓望溪等研究征募办法,发动工界各业捐款献飞机支援抗日。1943年3月,长沙市总工会通令各业领证佩带,以防止“奸伪活动”。5月1日举行了劳动纪念会,组织了手工业产品展览。1946年5月13日,曾向湖南省社会处呼吁救济长沙失业工人。[2]
近代湖南公共空间扩大,商品经济发展,人口流动越来越大,人与人之间交往的频率也越来越高,交往的区域越来越向更宽更广的范围辐射。这样,人际关系的传统模式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人们的社交圈子和交往观念开始由封闭性向开放性转型。形成了近代社会多层次的外向开放型人际关系。在近代湖南社会,西方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思想开始为湘人所接受,一些有识之士不断对封建传统的纲常思想进行抨击。民国时期,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思想更加深入人心。湖南辛亥革命的先驱们曾聚焦于争取妇女经济、政治上的平等权利,唐群英、林宗素、张汉英等组织“女子参政同盟会”,唐群英带领女子武装冲进参议院,造成轰动全国的女界大闹参议院事件[3]。同时,唐群英和张汉英等于1913年在长沙创办《女权日报》,倡导男女平权,并参与国政,使湖南女界扬眉吐气,长沙舆论界耳目为之一新。近代湖南社会对自由、平等的追求,表现在人际交往和人际关系上就是:传统社会的等级思想和观念渐渐不敌平等思想和观念的冲击,等级观念在慢慢淡化,人际关系由以前的纵向控制为主,发展到纵向联系与横向联系相结合,人际交往正在由单向交往向双方互动交往发展。同时,地缘关系上的等级观念到民国时期也越来越淡。传统社会的“士农工商”,“士”居四民之首,商居四民之末,职业上的贵贱等级观念相当强。但随着科举制度的废除,士商之间的职业对流和社会职业分化的加剧,使职业之间的等级观念越来越淡化。总之,近代湖南社会传统儒家思想影响下的宗法等级化人际关系正在向近代平等化人际关系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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