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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潇湘洙泗

2020-10-4 17:1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257| 评论: 0|原作者: 辑注校点:陈先枢|来自: 名城长沙网



南台书院

 

南台书院,元邑人梁子真建,在浏阳县南台岭,旧为义学。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知县张宏燧改为书院。乾隆四十一年(1776)知县王用锷重修。光绪二十一年(1895)改为讲舍,设史学,兼治时事。二十八年(1902)改为小学堂。

 

重建南台书院序

(清)王用锷

 

 讲学,旧称岳麓,岂山川之美、风月之富云尔哉?盖有由也。岳麓之为山,几千百年矣。当南宋时,朱子与南轩张公先后师潭州,宾从门人皆极一时之秀。晦明风雨,过从嬉游,一觞一咏之间,莫非所以阐性命天人之旨,修齐诚正之微。后人因之,故岳麓书院为南省最。

 浏,古潭州属县,南有天马山,亦不知几千百年矣。有元欧阳圭斋先生挺生斯邑,道德文章,卓然名世。会读书山下,游其地者,往往感慨而兴起。南台岭实与相望焉,故南台书院为浏阳最。

 余公暇显步,见书院斋舍讲堂渐就颓圮,集都人士而谋新之。不数月,反宇峨峨,层檐翼翼,缺者补,漶者新,庖湢斋厨俱完而固。是固可以粗塞有司之责,而为士子藏修之所矣。

 抑余更有说焉,自秦汉以来,圣道湮塞。宋祖受命,五星聚奎,濂洛关闽诸儒出,而孔孟之道灿然复明,厥功伟矣。

 

按: 本文录自清同治《浏阳县志》。

王用锷,清陕西华州人,乾隆三十八年(1773)任衡州府通判,四十一年(1776)任浏阳知县,四十三年(1778)任宝庆府同知,旋迁长沙府知府。

 

玉潭书院

 

玉潭书院原名玉山书院,在宁乡县玉几山,明嘉靖二年(1523)知县胡明善创建。清乾隆间迁建于县治玉潭镇东门外,即今小西街故高勇烈祠一带,并更名为玉潭书院。

 

玉山书院更名玉潭书院记

(清)周在炽

 

 邑故有玉山书院,隶玉几山,建自前明嘉靖间邑侯胡公明善,明末兵毁。乾隆十有九年,岁在甲戌,邑人构院于玉潭,仍名玉山。越十有三年丁亥,山长周在炽商于邑人,请于当事,更名“玉潭”,乃复次其巅末以记之曰:

 书院之议更名“玉潭”,言非一人,积非一日,兹特假炽以成。    

 初,书院落成,岁在丙子。岸斋周公主教席,炽常造谒,相与流连风景。则见玉潭横带,泻碧于前;飞凤斜骞,耸翠于后。龙溪绕其右臂,狮峰键其下关。近挹楼台,远凌天马,居然一名胜地也。环顾玉几,有尘霄之隔焉。因慨然曰:“书院隶于斯,洵得地矣,盍即名玉潭可乎?”岸斋曰:“此固吾意也。”已而岸斋言于邑令刘公台,转禀于抚军榕门陈公,以故《湖南通志》载玉潭书院云云。丁丑,刘君景周辑书院志。维时兴复伊始,行移公牒,俱称玉山,而《通志》尚未出,刘故仍之。庚辰,九溪王公(按:王文清)主讲席,炽因致书,其略曰书院更名“玉潭”,约有四美:“书院为西宁首善地,玉潭为西宁第一境,名与地称,美一也;前隶县治中,今隶东关外,避喧取静,不杂不嚣,美二也;前名玉山,今名玉潭,山与潭音近而称呼亦协,美三也;吾道发源泗水,衍派濂溪,子舆有取于源泉,武夷致咏于活水,睹兹浩荡,恰在春风沂水间,美四也。”

 会《志》已告成,一二首事颇艰于资,炽言复寝。厥后数年间,炽再上公车,奔驰南北,归即键户课儿曹,四方学者频来问字,岁无暇晷,书院中无炽之迹焉。

 丁亥春,应邑明府宁夏马侯掌教之聘。登斋之后,凭眺倍亲,回首前言,依稀在抱。检阅刘君志稿,率多未善,因取《湖南通志》示诸从事曰:“吾宁之人,而不为书院谋久远也?为书院谋久远,舍《通志》何以哉?《通志》为通省公书,进赍各部院,又为兰台备本,异时考事征文,《通志》具有,其左卷乎。”说者曰:“玉山建自胡侯,仍玉山,所以永胡侯也。”炽曰:“但使玉潭能永于《通志》,则玉山之本亦不泯于千秋,其所以永胡侯者更远也。”佥曰:“先生之识远哉。”旋以前说请于马侯。侯亟曰:“善。”侯乃新其额而更今名,遵《通志》也,并嘱炽纪其事由,以告后之乃心书院者。时首事童昌宗、张光銮经理书院事,俱赞成之。

 乾隆三十二年丁亥孟冬上浣,山长周在炽记。

 

按:本文录自清乾隆《玉潭书院志》。

周在炽,清宁乡人,乾隆举人。三十二年(1767)聘为玉山书院山长,将玉山书院更名为玉潭书院。三十八年(1773)任辰溪县教谕,次年迁乾州厅训导。编有《玉潭书院志》。

  

云山书院

云山书院位于宁乡县西水云山下,清同治四年(1865) 刘典首倡,邑人公建,,同治六年落成。云山书院正屋四楹,最上为先师殿,次为山长课艺处、讲堂、出入总会之门。左右各建两楹,分十六斋,共一百五十八间。外垣可数百步,凿池以导源,泉流而不滞,池畔植桂竹与兰,亦馨亦郁。院后重峦叠嶂、佳木葱茏。民国后改为云山学校。今为湖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云山书院记

(清)刘典

 

 书院,古之乡学也。所以培植人材者,莫大乎是。我邑书院三:一玉潭、一灵峰、一南轩。灵峰、南轩不知废于何时,至今存者玉潭,缙绅先生胥于此发迹。乃限于地,不能增广楹椽,后至者及门而返。余道光辛丑、壬寅间,肄业其中,目击而心计之未尝言。县治偏东北,而西南袤长,西尤甚,百里以上多崇山。士人秉清淑之气,文而有质,不乏英贤磊落之才。其耕田凿井未泽以诗书者,则似质胜于文。余以观昔者之有书院,其用意深也。余尝思复其旧,久而未敢言。

 同治癸亥冬,余由浙臬丁艰回籍。过信州时,魏君隽卿良总理楚军粮台事务,过舟吊余,宿于舟。更阑,言及建复书院,鼓舞不已。归而谋诸同人,咸翕然从。甲子二月既望,集曾君敬庄毓郯、罗君翊廷珍、潘君复亭本榘、王君书霖懋昭,于六都水云山,相其基址,咸以山水秀丽,局势开展为壮观。遂议纠费置田几百亩,岁收租千有余石。刻日兴工,建正屋四楹,最上为先师殿,次山长课艺处,次讲堂,又次为出入总会之门。左右各建两楹,分十六斋,共计一百五十八间。外垣可数百步,凿池以导源,泉流而不滞。池畔植桂竹与兰,亦馨亦郁。院后重峦叠嶂,佳木葱茏,樵者毁伤有禁。盖以学者藏修之余,息焉游焉畅其机,固必有赏心处也。    

 夫人之气质虽殊,而性禀则一,学所以化其殊,而归于一也。五伦五事皆人所必由之道,或行之不著,习焉不察,终身由之而不知者,未学者也。是故博学、审问、慎思,明辨以析其理,笃行以践其实,诚能百倍其功,则愚必明,柔必强。从此臻于纯粹,处为大儒,出为良佐。学之为功,伟矣哉。若夫溺于词章,汩于功利,所学者浮噪浅陋也,机械变诈也,寡廉鲜耻,无所不为,是学之为害,甚于不学,又何望乎?董仲舒曰:“正其义不谋其利。”张敬夫曰:“无所为而为者,义也;有所为而为者,利也。”君子小人之分,只在义与利之间,能勿审诸。书院近南轩之墓,因南轩书院之废而继兴之,游其中者必有所感发而兴起也。

 是举也,经始于同治乙丑冬,蒇事于丁卯春。董事为运同衔候选同知曾毓郯、同知衔广东候补知县刘汝康、州同衔监生潘本榘。督修为州同衔候选县丞姜瑞芳、五品衔浙江候补从九刘大诰。监修为从九李春台等。三年于兹,不惮劳瘁,邑之人咸踊跃赴公,捐资相助。是欲善有同心,可卜将来人才益盛也。兹余奉命承乏陕甘,征车在途,不遑启处,喜美举之有成也,特停骖濡笔以记之。刘典克庵氏谨撰。

 

按:本文均录自1943年刘彝孙等纂修《宁乡汤泉刘氏五修谱》。

刘典,见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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