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过岁月浸染的“左忠恕堂不动产登记证明书”档案。周和平翻拍
长沙晚报讯(记者 周和平)昨日,在长沙市档案馆,当馆藏的“左忠恕堂不动产登记证明书”等档案抖落岁月的尘封对外公开,这份已然泛黄却保存完好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书,真实地再现了81年前房产交易的证事。
档案史志 发证盖蓝色红色戳印达10余处
呈现在记者眼前的“左忠恕堂不动产登记证明书”及“卖与易荫馀堂契据”等档案充满了历史的厚重感,即使手工填写栏,其字体同样颇为讲究且工整,证明书上,到处盖有或蓝或红形状各异的私人或官方印章,看得出,在当时,一纸不动产权登记证明书到手,并非易事。
长沙市档案馆工作人员介绍,左忠恕堂不动产登记证明书由长沙市土地登记处第一分处于1935年10月16日发给,登记编号为66号。这件不动产登记证明书长40厘米,宽31.8厘米,毛边纸石印,采用表格形式,设登记人姓名、登记号数、不动产之标示、登记原因及年月日、登记标的、权利先后栏数、登记年月日、发证年月日等栏。表格上方盖有各种蓝色戳印多达15处,发证时间处盖湖南省财政厅红色大印,左边缘盖相同骑墙印,原与证明书相连的存根裁下存土地登记处,证上还盖有登记员私章。
3年后的1938年,左忠恕堂将此房卖与易荫馀堂等,因此这份“房产证”移交到了新房主手中,成了买卖契据所附的“老契”。
档案钩沉 房屋面积按方丈计,买卖有证人签字画押
“基地照市尺计算,面积肆拾方丈伍拾伍方尺……”在左忠恕堂不动产登记证明书不动产标示栏内,对该处私有不动产作了准确详细的描述,与现有房屋丈量计算的“米、平方米”不一样,其时是用“丈、平方丈(1平方市丈约等于11.1平方米)”。
1938年,左忠恕堂这一房产卖与了易荫馀堂和罗积福堂,售价为法币4800元(每平方米合10.66元), 如今在长沙市档案馆同样保存了这一交易的契约。
不动产登记证办理不易,房屋买卖同样讲究。记者看到,除了详细说明此房屋的不动产登记情况之外,这份买卖契文上还注明:“宅内墙壁砖瓦、衔条、楼栿、门户、窗牖、玻璃、钉盖,上至屋顶,下至地基,举凡一切妥稳之物,尽行出售。尽问亲房,俱称不受。”契约记录,当时契款两交,并无缔欠缪葛不清事宜。既卖之后,任凭受业人自居另佃,修缮改造,百为无阻。空口无凭,立杜卖契壹纸与接业人收执为据。
契纸上有在场见证人徐叔光等20人的签字画押,契纸左上方盖有长沙市政府地政局的收件编号印戳和认捐教育金收讫的印戳,说明本笔交易不仅交了契税,而且还缴纳了教育附加费。
陈先枢介绍,1921年,国民政府曾规定房地产交易契纸的统一格式,上面有编号。填好草契后,加盖政府大印。官契与草契粘连在一起,才构成一套完整的土地交易手续。左忠恕堂交易契约未见官契,可能早已失散,留下了这份草契也弥足珍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