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勇 王斌)昨日,长沙满五年并取得产权证的经适房迎来了上市交易首日,不少经适房业主前往长沙市房产交易中心咨询相关事宜。而备受市场关注的《2013年度经适房上市交易补交土地价款计算标准》也浮出水面(以下简称《标准》)。根据《标准》,补交土地价款按位置分为7个等级,最高纯出让金标准为761元/平方米,最低纯出让金标准是257元/平方米。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在长沙市房产交易大楼看到,新出现了多个“经适房上市”窗口。同时,柜台上摆放着《〈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政策知识问答》。十五分钟内,有4位市民在窗口咨询经适房上市的相关内容。 家住芙蓉苑小区的刘伟告诉记者,虽然自己搬进了新的小区,但芙蓉苑的房子一直没法上市交易。听说可以交易了,他特意来了解情况。采访中,记者发现,几位市民都非常关注“补交土地价款标准”。最新公布的《标准》,共分7个等级,最高为Ⅰ级,即位置最好的一类地块,纯出让金标准为761元/平方米,最低的则为Ⅵ-2级,纯出让金标准是257元/平方米。 根据《标准》,“应补交土地价款=房屋产权建筑面积×应收纯出让金标准×(住宅用地剩余出让年限/住宅用地最高出让年限)。” 以刘伟的芙蓉苑房子为例,而按照公示的土地级别,芙蓉苑小区房产属于Ⅲ级,2013年应收纯出让金标准为509元/平方米,由于其经济适用房产权面积为69平方米,按其2002年的供地时间计算,刘伟应缴的土地价款为:69×509×[(2002+70-2013)/70]=29602元。 产权人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户口簿、购房合同、全额购房发票、经适房产权证等材料。市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并核定应补交的土地价款。 同时,经济适用住房在补交土地价款后上市交易的,须按规定缴纳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相关税费。其中,在补交土地价款时,须到税务部门按补交土地价款的4%缴纳土地契税。 市住房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长沙经适房总量不大,其对新房、二手房市场影响有限。
2013年度经适房上市交易补交土地价款计算标准 (单位:元/建筑平方米) 土地等级 Ⅰ Ⅱ Ⅲ Ⅳ Ⅴ Ⅵ-1 Ⅵ-2 应收纯出让金标准 761 610 509 392 307 264 257
长沙经济适用房土地等级 楼盘名称 土地等级 供地时间 东岸锦城 Ⅳ 2005.7.21 新世纪家园 Ⅲ 1999.3.1 芙蓉苑 Ⅲ 2002.6.10 东方新城 Ⅲ 2001.12.10 新桥小区 Ⅲ 2001.12.10 德政园 Ⅲ 1993.5.6 富康花园 Ⅱ 1999.12.12 广厦新村 Ⅱ 1999.11.22 新天小区 Ⅲ 1997.12.30 仁和家园 Ⅲ 2001.1.8 丽江翠园 Ⅲ 2001.10.31 富绿新村 Ⅱ 2001.12.10,2003.4.24,2003.9.12 广厦新苑 Ⅳ 1999.1.6 航发锦绣家园 Ⅳ 2001.2.19 桔洲新苑 Ⅴ 2008.2.28 新诚小区 Ⅲ 2008.2.28 金麓小区 Ⅱ 2006.8.22 枫林美景 Ⅱ 2006.7.26 德润园 Ⅲ 2003.12.22 橘子洲安置小区 Ⅱ 2001.6.6 山水新城 Ⅴ 2009.8.31 咸嘉新村 Ⅲ 1998.12.16 麓山名园(龙王港) Ⅱ 2001.12.27 南园小区 Ⅲ 1985.10.24 诚兴园(15、18、19、20栋) Ⅲ 2008.10.6 好家园 Ⅱ 2005.10.14 枫林绿洲 Ⅱ 2003.3.31 雅泰家园 Ⅲ 2003.6.30 金霞苑 Ⅲ 1993.7.7 广福园 Ⅲ 2001.9.21 金帆小区 Ⅲ 2000.5.24 丝茅冲小区 Ⅱ 2000.12.20 四方小区 Ⅲ 2000.6.26 洪山家园 Ⅳ 2006.4.11 融城苑 Ⅲ 2000.7.4 绿荫家园 Ⅲ 2003.7.10 景湾小区 Ⅲ 2003.5.9 东方名都 Ⅲ 2003.11.11 佳园星城 Ⅲ 2004.3.12 长房凤凰苑 Ⅳ 2009.12.16 粟塘小区 Ⅲ 2009.9.18 鄱阳小区 Ⅳ 2006.7.4 三湘小区 Ⅲ 1999.12.21 新星小区 Ⅲ 2002.11.18 龙吉湾 Ⅲ 2005.8.9 景环小区 Ⅴ 2006.12.26 湘樟园一二期 Ⅲ 2001.7.17 德馨园 Ⅲ 2002.5.29 天凯东苑 Ⅲ 2008.10.13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长沙文库 | 长沙文史网 ~ 名城长沙网旗下分站 ( 湘ICP备08005393号 )
GMT+8, 2024-5-6 01:19 , Processed in 0.098154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