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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长沙商业之繁荣及其原因初探

2020-9-30 16:3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216| 评论: 0



魏晋南北朝时期,从三国的东吴到东晋,直至南朝宋、齐、梁、陈,都以建康(西晋时称建业,今南京市)为首都,史称六朝。在这一时期长沙一直在六朝的势力范围之内。三国时长沙属吴,是吴国西陲重镇,贸易发展很快,形成许多集市。商人争相租赁集市摊位,摊主需向巿吏缴纳“地僦钱”。1996年长沙走马楼22号古井岀土10多万枚孙吴简牍,通过清理,发现不少“临湘(长沙)谨列邑下居民收地僦钱人名为簿”的竹简,内容均为“郡士张□僦钱月五百,大女王汝僦钱月五百”、“三月簿领地僦钱合七万五百”之类。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长沙走马楼22号古井发掘简报》通过分析得岀如下结论:“地僦钱按月征收,每月五百。地僦钱的拖欠,不得超过3个月,临湘侯国应急迫催收。”可见当时长沙集市贸易已相当规范,并颇具规模。

三国时,长沙大米已有外销。魏文帝曹丕在《与朝臣书》中曾这样说道:“江表惟闻长沙名,有好米,上风炊之,五里闻香。”并把长沙米与邺城附近的“新城梗稻”比较优劣。这表明,“长沙好米”在六朝之初就已外销于北方和中原地区。长沙米不仅质优,而且产量也大。萧梁时的庾肩吾在《谢湘东王赉米启》中很形象地反映了这一情状。他说:“味重新城,香逾涝水,连舟入浦,似彦伯之南归;积地为山,疑马援之西至。” “湘州七郡,大艑所出,皆受万斛”。由此可见,六朝长沙地区的粮食产量相当大,粮食已大量外调,长沙已成为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地和供应地。

    长沙晋墓曾岀土陶制粮仓模型。这是与大土地所有制和庄园经济相联系的,反映着该时期的时代特色,代表着长沙地区在六朝时期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发展程度。封建庄园经济的盛行使六朝时期的商业也蒙上了一层封建色彩。由于大庄园主多系地方官吏,同时又兼做商人,巧取豪夺,以致六朝时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商业——官僚商业,涌现了一批富埒王侯的大富商。《宋书》载,他们“竞收罕至之珍,远蓄未名之货,明珠翠羽,无足而驰,丝蔚文章,飞不待翼”。六朝政府对贵族、官僚经商实际上采取的是纵容甚至优待的态度,在湘为官的经商者也就不乏其人。据《晋书》、《南齐书》、《陈书》记载:西晋著有《晋阳秋》的文化人孙盛在任长沙太守时,竟以家贫为口实.“颇营资货”;“东晋长沙郡公陶侃在任武昌太守时,“立夷市(与北方少数民族的互市)于郡东,大收其利”;南齐柳世隆任湘州刺史时,“在州立邸(货栈)治生,为中丞庚呆之所奏”,但朝廷却“诏原不问”;陈朝湘州刺吏华皎也“善营产业,湘州地多所出,所得并入朝廷,粮运竹木,委输甚众,至于油密脯菜之属,莫不营办”。这些官僚贵族们非但享有免除赋役的特权,更兼权势在手,拥有大量劳动力,因此获利丰厚的大宗货物的贩运几乎为他们所垄断。不过,官商在当时冲淡了积聚已久的抑商风气,有利于商人们摈弃旧的职业自卑情绪,从而堂而皇之地经商逐利。

    六朝政府在放任官僚贵族对商业垄断的同时,却放松了政府对商业的垄断,榷盐、榷酒被盐税、酒税所取代,政府较多地是通过“和市”来控制市场交易,满足封建统治集团的需要。南朝政府曾多次以“和市”方式进行大规模征购,官营商业应运而生。南齐永明六年(488)湘州官府拿出库钱200万,大量收购米、布、蜡等农副产品。转销各地,既调节了物价,又充实了政府库存和财政收入,满足了多方面的需要。

无论是官僚商业还是政府和市,都说明长沙地区的商业,到魏晋南北朝已有了较大的发展。当时交通面貌已大为改观,用来运输粮食的大型船只大量出现,同时“荆城跨南楚之富”.有“丝绵布帛之饶”,诚如《宋书》所说,荆楚地区的丰富物产能“充轫八方”,“覆衣天下”。南朝时,湖南地区商品交换使用钱币,《隋书》有明确记载:“京师及三吴、荆、郢、江、湘、梁、益用钱,其余州郡,杂以谷帛交易。”这说明长沙商业的发展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长沙地区粮食的大批外调,始于隋唐。到唐中叶,湖南已成为唐王朝的主要粮食供应地,每年都有大量的粮食北运,故《旧唐书·刘晏传》有这样的记载:“潭、衡、桂阳,必多积谷。关辅汲汲,只缘兵粮。漕引潇湘、洞庭,万里几日, 沦波挂席,西指长安,三秦之人待此而饱,六军之众待此而强。” 唐代长沙成为中国南方农副产品的重要集散地和交换中心,沿江一带形成了一些集市,城内货肆行铺林立,初步形成了一座商业城市。唐大历三年(768),流寓长沙的大诗人杜甫写下了“茅斋定王城廓门,药物楚老渔商市,市北肩舆每联袂,郭南抱瓮亦隐几”的诗句。说明唐代长沙城已有较为发达的集市。

    集市的出现是城市商品经济发展的明显标志。而城市经济的发展必须依托于两大前提:一是农业、手工业的发展,二是交通的改善。隋唐五代时期,湖南地区人口增加,农业发展,已成为全国重要的粮食供应基地。茶叶生产和技术有了新的发展,贸易频繁。手工业,以长沙窑为代表的釉下彩瓷器风靡全国乃至世界各地,丝织业、矿冶业均有不同程度的进步。这为商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物质的保证。

    当时湖南对外商道较为便捷,沿湘江入洞庭,顺长江而下可达扬州、宁波等地;往北通中原的商道,即所谓“零桂之漕”的路线,即从长江进汉水、荆襄,迏中原; 西通巴、蜀之路,多由长江而上,也可通过澧水和沅水的支流酉水,与巴蜀沟通;通岭南之路,一是通过汉水,从江西的江州、赣州,过大庾岭至广州;二是从巴陵、潭州逆湘江上,通过灵渠、漓水到达两广。唐王朝多次派人浚修年久淤塞的灵渠。《旧唐书·地理志》载,成通九年(869),桂州刺吏孟威主持修灵渠,“以石为铧堤,虽四十里,植木为斗门至十八重”,于是“渠遂汹涌,虽百斛大舸。一夫可涉”。唐代长沙驿运在汉代的基础也有扩展,从杜甫“杜陵老翁秋缆船,扶病相识长沙驿”、“他日临江待,长沙旧驿楼”等诗中可得到印证。交通的开通,促进了长沙商业的发展。当时的长沙已参与全国漕运大循环之中.商品物质源源不断外运。唐元和年间宰相李吉甫撰《元和郡县志》载:“自扬、益、湘南至交、广、闽中等州,公家运漕,私行商旅,舳舻相继。”唐中叶著名理财家刘晏担任盐铁转运使时,南至扬州,写信给宰相元载说:“楚帆越客,直抵建章、长乐,此安社稷之奇业也。”

     正是在上述基础上,长沙的商业经济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唐前期,湖南地方官吏采取抑商政策,元和以前“旧法”规定“虽年丰,贸易不许出境”。由于唐政府多次诏令各地开放市场,“有无须通,所在州县,不得闭籴”,元和末,崔宁任湖南观察使时,取消旧法,“在圃于民”,使商贾流通,促使了湖南商贸的发展。湖南地区闭塞的状态被打破了,长沙成为“湘岭要冲”、“百越、巴蜀、荆襄之会”。

晚唐长沙窑是中国釉下彩陶瓷的发源地,也是世界陶瓷“丝绸之路”的起点,其陶瓷产品远销世界各地。水路交通十分便利的优越条件,使长沙窑产品有能力大量运往当时繁华的国际贸易都市扬州和对外贸易港口明州(宁波)及广州等沿海城市再转运到全国和世界各地国外出土的长沙窑瓷器绝大多数是从扬州、宁波等地启运的,也有逆湘江而上经灵渠到达广州的。安徽等地出土的长沙窑陶瓷器也并非长沙直接运入,而来自扬州宁波等地可见扬州宁波广州等地是长沙窑陶瓷器重要的集散地和转销地。为适应外销的需要,长沙窑陶瓷器上的景物文字多表现销售地的风土人情以适合当地人的口味如长沙窑窑址出土有一种瓷背水壶小口卷唇直颈扁平体,壶二侧向内凹陷,高约20厘米.一般施黄釉绿彩或全绿釉,釉色鲜艳浪漫.具有明显的中亚、西亚风格和浓郁的游牧民族的色彩。1983年,在扬州出土了一件题有阿拉伯文字“真主最伟大”的长沙窑背水壶。可见,这种背水壶是一种专供外销的产品。在外销的长沙窑陶瓷器中,以褐斑贴花瓷器最多。这种贴花图案大多具有浓厚的中亚西亚风格如有胡人乐舞狮子及对鸟椰枣图案类陶瓷器主要销往中亚、西亚地区。有的瓷器则以同佛教有关的莲花作为装饰,主要销往印度和东南亚等地区。

长沙窑陶瓷器上有关商业、商人的题诗,也能反映出当时长沙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如“人归千里去,心画一盔中,莫虚前途远,开航逐便风”,反映出商人开拓市场、千里奔走、一往无前的积极心态。另一首诗“小水通大河,山深鸟雀多,主人看客好,曲路亦相过”,则反映商人们四处贩运、寻找市场的顽强精神。在商品上直接做广告是长沙窑商的一大发明。陶瓷器上所书的文字除诗文、联句、谚语、俗语、成语外,还有不少广告宣传文字。如朝鲜出土的长沙窑瓷壶上就书写有“卞家小口天下有名”、“郑家小口天下第一”。以姓氏作商号的名称,可以说是湖南商号命名的最初形式。长沙还出土有釉下褐彩“陈家美春酒”题字壶,“陈家”即为商号,而“美春”即为商标。

长沙集市的出现,是当时商业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日益增多的城市居民生活的需要。只要有商品的生产和交换,就必然有市场的存在。长沙集市是随着商品的生产和交换逐渐繁盛而发展起来的,同时又促进了长沙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杜甫《发潭州》诗有“夜醉长沙酒,晓行湘水春”之句;杜牧《送薛种游湖南》诗赞美“贾傅松醪酒,秋来美更香”。不少商人“出门结伙伴”,组成商队,“经营遍天下”。元稹《估客乐》诗中“求珠驾苍海,采玉上荆衡”的描述,这正是荆衡之间湖南广大地区商贸繁荣的极好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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