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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前,长沙人全城出动 为蔡锷黄兴两位将军送行

2016-12-4 09:0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78| 评论: 0|来自: 长沙晚报

甚之

  1916年10月31日,黄兴在上海病逝,一个星期后,蔡锷在日本病逝。1917年4月12日至15日,两位将军魂归故乡,归葬这座山峦。

  那几天,长沙人倾城出动,在东长街,在南正街,在大西门码头,护送两位将军灵柩,走向岳麓山。

  两场葬礼震撼人心,其规格之高,谓之国葬。他们不仅开创民国国葬之先例,还在走过的街道上留下了纪念——东长街变为蔡锷中路,南正街更名黄兴南路,给长沙赋予了新坐标。

  黄兴、蔡锷虽然不是同年生,却是同年死。两位将军死后不久,1916年12月18日,北京政府制定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国葬法》,在此指导下,他们葬在同一座山上,都享受了国葬待遇。

  蔡锷临终前口述遗愿四款,第四款即为“锷以短命,未能尽力民国,应为薄葬”。其家人亦表示待蔡锷灵柩返国后,“运返原籍安葬,不受国葬之隆典”。

  政府方面考虑:“若行国葬,恐亡者心有未安”,但“若行薄葬,又无以对元勋而慰先烈”,思量再三,认为国家应举行国葬,同时顾及家属对于逝者的感情,国会提案中规定,墓地也可由死者遗族自行择定茔地安葬,私茔与国葬完全可以“并行不悖”。

  由于蔡锷家属一开始便决意扶柩回湘,卜地安葬,蔡氏灵柩自12月5日自日本抵沪后,于14日出殡,由专轮将其灵榇护送运回湖南长沙,准备葬于岳麓山。

  1917年4月,营葬事务所送葬办法,各军民长官、各部院、各省代表、各团体均须护送至葬地,由于岳麓山在长沙城之对岸,黄兴、蔡锷灵榇及送葬人等均“由官船护送过河”。

  湖南警察厅先行向商民公布两位将军出殡之布告,在黄兴、蔡锷国葬的这几天,各居民店铺、住宅一律下半旗;各居民停止嫁娶;各戏园停演戏剧;各经过街道禁止人力车及轿马通行;各酒馆停止燕会;各妓户禁止弦歌,以“隆重国勋,用志哀悼”。

  1917年4月12日,是为蔡锷举行国葬典礼的日子。这天,虽大雨不断,但送葬队伍仍达千人以上。街道上送葬的人太多,伞具无法撑开,所有人都淋得一身湿透。

  中华民国正、副大总统,全国参议院,美洲国民党,粤汉铁路局,宪法研究会,中国大学等单位,都派出了代表送葬。送葬队伍从藩后街出发,经东长街(蔡锷中路),过贡院东街、贡院西街(今中山路)等街道,最终进入水陆洲,转小河,从牌楼口登岸。

  时任湖南省督军的谭延闿奉政府之命前往致祭。现场庄严肃穆,遗像两旁摆放着数以百计的花圈和挽联。孙中山在致蔡锷的挽联上写道:“平生慷慨班都护,万里间关马伏波”。

  下午二时,灵柩运抵墓地,由谭延闿领首,举行了隆重的下葬礼仪,礼毕,在十七声葬炮和哀乐鞭炮声中,蔡锷灵柩降下墓内,予以安葬。

  在长沙为蔡锷举行国葬典礼的同时,北京政府还要求在北京及各省省城设位致祭,以相呼应。蔡锷是辛亥革命以来国葬第一人,故史称“民国之有国葬,实自松坡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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