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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市井之长沙的车

2016-10-25 20:0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36| 评论: 0|原作者: 陈先枢 杨里昂 彭国梁|来自: 名城长沙网

长沙的车

一个斗大的长沙城中,关于便利交通的车辆,虽不能算为应有尽有,总也可说很够需要,因为只有这么宽的地方,自无需乎甚麽电车马车之类了,要有的话,除非像伦敦纽约一样,另想法子开辟空中轨道或地下隧道,就还可以有摆布的可能,否则行人就要只准坐车不准走路便罢,单就现在所有的车辆而论,已经够使行人感觉许多的不便,所以我特指着长沙的车,把那要求其便的几点,抒写一些出来,以待公安当局的采择。

人力车的改换钢丝轮,固已明白规定,分期令其照办,在最近的将来,自可都成为一律,也无待乎旁人斤斤为虑,只是还有许多未曾改换的木轮车,以及推动货物的板车,那轮轴滚心两傍突出,黑油狼藉,每每挨近人旁,擦身而过,动辄污及人的衣裳,此乃常常习见的事,尤其是有些人力车夫,挽着空车,在那没有岗位的所在,行人拥挤的当儿,他偏故意要走不走,夹在人缝中间,似停非停的梗塞着,不管行人有不有路可走,会不会被挤相触,脏坏人家的衣裳,这更很像有意存心去惹人家相碰以为快事的样儿,此种行为,虽不认为可恶已极,对于这件事的救济,最好是由公安局严令各车行,凡是尚未到达改换钢丝轮期限的木轮人力车,以及各有板车的店铺行栈,都要限制他们在车上两轮突出的滚心上,另加一个木盖,并须用螺旋盖紧,上油时取下,上好油了仍然盖上,如果过了局令的限期以后,还有依然不做盖的,得随时由各岗位一遇见了,即予扣留处罚,这也实在是关于公益上一桩值得应做的事,记得从前也曾有过这样的提议,不懂何以并未实行?在当局看来,或者认为事过于小,似乎不必值得那么注意,这诚然不错,在他们都有包车可坐,这类害处,挨不到他们的身边来,这些走路的人,谁叫你不都去钻营一个所谓官儿做做,凑合成一个中华官国,那就也是同样大有包车可坐,这件不好的事,自然就不会轮到你去碰着了,不过也要想到平日煌煌文告,或是堂堂演词,开口闭口总离不了要说为人民谋福利,那是应当不管事的大小,与本身有不有甚么,利益,一见到就要去做的,并且凡事尤宜体察入微,万不可以其小而忽之,这才合乎国家设官分职去替人民做事的道理,不然,要他何用?我并不是要藉着这个车子的小小问题,来在这里借杯浇块,也实在是身经目击,觉得现在我们人民除了要甚麽捐税就有我们的份儿以外,其余请到保障权利等等,即如东佃纠纷,房捐尽管出了,主权被人侵犯,有谁真个食禄忠事,出而伸张公理,就只惯在耳边听得如是云云,实行的却踏破铁鞋,都无觅处,所以不嫌事小,也来一下大声疾呼的呐喊,或许比较容易惊动那责有专司者的耳膜一点,也不算是那样说到题外去了吧?

其次谈到旧式街道行驶汽车,这是公安当局明令禁止的,我在报上和文告所见到的,恐怕还不止三令五申,然而日常在旧式街道上所遇见的汽车,仍然不在少数,在那样狭窄的旧街中,除了道旁住户中的小孩,多有一群群在街上顽的跑的以外,其余没有成人带领的小学生,一天上学回家,要在街经过的,更不知有多少,试想一任汽车如此冲来冲去,其中是怎样的危险?所以公安局禁止它的通告,这实在是知所当务,谁都认为是保障公共安全的要举,只是不懂这个禁令何以独不能行之于汽车阶级,尽管被他们视如无物,驰骋依然,发行禁令的机关,也绝对不思树立自己的威信,一味的缄口结舌,装痴装聋,从没看见一回有干涉制止的执行,若说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话,只要遏止了点灯的,放火的却有点恐干未便,果然如此,那政令还行得通吗?并且在长沙这个小小地方,私人备置汽车的,仅有极少数是富商或职业团体中的,此外恐怕都是平日对于人民也常这也用令那用令的人居极多数,试问他们自己还不能奉行政府的法令,又怎样可以叫一般人民遵他们的令信他们的令呢?同时也须知道诸先烈当日抛头颅洒热血以缔造构成的民国,是为着完成国家法治,创造人民福利,决不是为这班人赚取今日搜括民财威福自恣的享受而去牺牲的,倘竟悍然无忌,不服取缔,在这中央快要完成统一的时候,向非害虫据称雄的那种暗无天日可比,我愿时下所号称为自矢硬干的当局,秉着蒋委员长硬干快干苦干的三原则,严厉的实行一下,不要如此畏首畏尾,以启人民的听视,隳政令的尊严,语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愿当局和这些居高位而不守法的人三思之!把这旧式街道行驶汽车的禁令,赶快实行起来,我想昔日君权极大和坤势盛的时代,还有烧车御史的快人快举,难道现在这些坐汽车而目无法令的,会比和坤还恶还凶吗?我可不敢置信了,照情理的推测,行与不行恐怕完全在乎执行禁令的有不有勇气徇私情和是否真具决心与毅力为断吧!

再次我去要提到脚踏车了,这种车在非马路的街上行驶,也曾听过是为公安当局的禁令所取缔的,并且也看见过长久实行干涉阻止的事实,也不懂是甚麽原故?慢慢的就居然通行无阻了,而行驶的快与数目的多,那更甲于各种车辆之上,几乎无论在那一条旧式的偏街僻巷,无不有它的踪迹,叮铛叮铛穿梭般的来去,也常发生撞倒老年人或是小孩的危险事情,讨嫌人自讨嫌,它却到处可以去得,对于行人,确是也具同样的障碍,我想像这一类人,大率没有多大势力,为何没法子可以制止呢?有些人说是因为抽了捐税的原故,所以只好任它横行,这或者是妄测高深之谈,不足据以为实吧?然而到底它是根据甚麽而敢如此到处的直撞横冲?那也只好暂时存疑罢了。

又次,还有少数的摩托自动车,虽说不多,然而以它那种速率和危险性,在旧式街道中,似乎不能因其还少,就可以任其行驶,它对于行人的危险,并与汽车没有多大轻重,若是长此放任,后来越添越多,汇合那些汽车脚踏车并道而驰,在那旧式街道中间,到底还让那些步行的人有不有行走的权?我要请问市政当局,对于人民的权益,是不是应当漠视,否则敢请拿钱吃饭以外,也须要替人民做一点想做的事吧!

此外,环城马路的公共汽车,也有一些有待改良的地方,顺便在此附带叙述一下,首先对于来往车辆应当尽可能的设法调匀,比如现在常常由南而北,就所有的车都同时一路鱼贯的由南而北,要搭坐由北而南的车,非等到往北门回转的车,候至三四十分钟之久不可,然而在这时候,那要由南而北的人,也是一样的苦力相待,这样车上的收入,既因车辆来往调节不均,不免要受一些乘客望望然去之的损失,而搭车者时间经济上,亦觉很不合算,可口彼此均蒙不利,不论就便利交通或发展营业上说,都是急需要改正的。又车中机器发生毛病,须立刻进厂修理时,就应用白布书写进厂待修或口开小天门字样,挂在车头,以便乘客一望而知,如果要搭往小吴门过去几站的人,就自然不必上车近来常有,已经上车始知车正待修理仅驶至小吴门为止,想要跳下车而车已开,只好坐至小吴门,又再下而复上,另搭后面继续驶至的车,在此一上一下之间,乘客无端又麻烦,甚望公司方面,对于为乘客谋便利的事情,总须随时随地遇事留意顾及,以达到完善的地步为好。

(原载1936967日 长沙《大公报》)

(转自国防科技大学出版社2016年3月版《老报刊中的长沙》陈先枢 杨里昂 彭国梁 辑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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