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文体新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单位、传承人及广大传统文化爱好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为了加强和推动行业自律和互助,进一步促进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保护、传承和发展,由长沙部分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发起、筹备成立的“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现已经市文广新局(长文广新[2014]161号)、市民政局(长民许决字[2014]223号)批复同意成立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协会的成立,将进一步促进长沙非遗的有效保护、传承和科学发展。 现诚邀省会各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单位、传承人及广大非遗爱好者加入协会。入会后,各会员之间将加强联系,共同探讨行业发展趋势,带动和促进全市非遗项目有效运作和资源整合,推动长沙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长沙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协会诚挚请求各区(县)市文体新局分管非遗工作的副局长及文化馆、文化站负责人等加入协会并请分管非遗工作的副局长担任理事,请求各区(县)市文体新局在征求本人自愿同意入会的前提下推荐至少10位(区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传承人和当地专家、学者、非遗爱好者等)加入协会。 请申请入会的单位和个人将《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团体会员入会登记表》和《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登记表》一式贰份填好后,统一交长沙市文广新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备审(邀请函及附件电子版可在长沙非物质文化遗产群下载,QQ群号: 385172165),电子表格请发送到指定联系邮箱。 联系人:李静辉 电 话:13975817387 邮 箱: 365524072@qq.com 地 址: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市文广新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847室) 邮 编:410013 附件:1.《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团体会员入会登记表》 2.《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登记表》
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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