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8日《长沙晚报》所刊甫哥先生《保护老公馆应求真务实》一文,推断今年夏天失火的朝阳巷4号民居是一栋民国时期留存下来的老公馆。此言不差。 因为笔者与该公馆原房主的后人林志刚先生系儿时朋友,故对该公馆的历史较为了解。原来朝阳巷4号是民国时期大德昌百货批发号林氏家族的公馆。林志刚乃林氏七兄弟中老六林绍文之子。儿时我家租住在林家的另一处公馆火后街11号,那时笔者就认识了林志刚,并常在一起玩耍。 大德昌百货批发号位于与朝阳巷相连的臬后街,是民国时期省城百货批发名店,建于1929年,由林绍元兄弟集资银元1.2万创办。林氏兄弟7人均为百货业学徒出身,有“跑街”的,有“驻庄”的,有管账的,业务都是内行,懂门道,熟客路,知行情。 大德昌是典型的家族企业,林绍元任经理,林绍安管营业,林绍钧、林绍奇驻沪坐庄进货,林绍文掌柜,林竹安管货兼写号信,另雇有店员、学徒和厨工。大小百货分店批发,臬后街设店经营大百货,朝阳巷设店经营小百货。商品分针织品、棉织品、搪瓷制品、钢精制品、玻璃制品、日用化妆品、钟表、胶鞋、五金、热水瓶、小百货等类,花色品种多达数千,业务蒸蒸日上。 发家后,林氏兄弟购得朝阳巷原太清宫巷(其时太清宫早已毁)大片地皮,建起这栋公馆。公馆为二进二层天井式布局,3米多高的大石库门,耸立的封火山墙,宽敞的厅堂,十分气派。那时, 林氏兄弟没有分家,到上世纪40年代末,己繁衍为200多口的大家族,光朝阳巷公馆内就住了80来口。 据林志刚回忆,开饭时堂屋里得摆上10桌,蔚为壮观。“细伢子望过年”,每到大年初一,小孩们在大门前站成一排,等着拜年客发“压岁钱”,此乃长沙老公馆的一道独特风景。 1944年,长沙沦陷,大德昌辗转迁至重庆。抗战胜利后回长,改名大新昌在朝阳巷复业。1947年,在司门口建新式宽敞门面,名大新商场,并在汉口民权路设批发分号。1950年林绍元病故,林绍安继任经理。长沙两个批发店和大新商场,于1951并入湖南企业公司,人员大都转入省百货公司工作。 上世纪50年代私房改造中,林家把朝阳巷、火后街、褔源巷等处公馆全部交公(火后街、褔源巷两处公馆在90年代的旧城改造中被拆除)。1998年,林志刚先生更因助人为乐事迹突出,被评为长沙巿学雷锋先进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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