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雇工及拜师学徒风俗
旧时商业、手工业雇工,业主对雇工较刻薄,每月初一、十五午餐才打“牙祭”,或称打“神福”,但每桌不过两碗肉,外加四碗水豆腐汤。端阳、中秋、“祖师诞辰”则设宴犒赏。十二月二十三日收工,二十四日团小年,休息一天。次日凌晨即做好早饭,让雇工赶路归家。 长沙商业、手工业还有一种“辞工坐首席”的旧俗。农历正月初二为“起牙日”,老板备酒席宴请全体雇工。如要辞退某位员工,则请他坐首席,表示以礼饯行,故入席前,人人心中惶恐,恐怕坐首席。如老板自坐首席,则表示无人将被辞退,大家才放下心来,恭听老板宣布一年的安排打算,安心休息至元宵节,于正月十六日开始营业和开工。 旧时商业中还有一些约定俗成的规矩,即所谓“行有行规,店有店规”。许多商店都制定了自己的店规。每逢过年过节或初一十五打牙祭时,老板就要当众宣读,提醒大家注意遵守。 学徒一般从十二三岁开始学艺,俗称“徒弟伢子”。学徒从师学艺须经人引荐,须携带衣服、布鞋、烧酒、鸡、鱼、肉等礼品送给师傅,进行拜师,尊称师傅为师父。“拜师”时,焚香秉烛,先拜祖师,再拜师父。还要办“进师酒”,宴请同门师叔伯、师兄弟,请谁及请多少人,概由师父决定。进师酒由师父指名请,出师酒由学徒邀请。拜师后,由家长出具投师字约,或称“投师字”,上须写明:“甘受师父管教,打骂责罚,任凭师父。塘头水面,人身伤亡,疾病残废,责任自负,师父概不承担。” 然后请两家店铺担保,向行业公会缴入班费。 师徒关系如同父子,有“师徒如父子”之说,又称师父为“衣食父母”,徒弟必须遵循“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规矩。 学徒三年,第一年帮师父做家务,第二年才学艺。商店学生意的先学打包、裁纸等,第三年才能站柜台。一般学徒期满仍要帮师父做一年。 学徒头两年,由师傅供应食宿,不给工资,勤奋的学徒有时可获点鞋袜费、压岁钱。学满两年后,学徒可得少量工资,约为应得工资的20%左右。学徒一般在第一年服杂役,第二年开始学习技艺或业务,满三年出师。学徒期间,师父管吃住但不管穿用。平日粗茶淡饭,每月(农历)初一、十五略见肉食,名为“打牙祭”。逢年过节,徒弟要给师父送礼拜节。有的师父适当给徒弟少许零用钱,或者一年缝制一两件衣服。有的刻薄师父视徒弟为牛马,生活非常苦,故民间有“徒弟徒弟,三年奴隶”的谚语。 学徒满三年出师,由师父办出师酒,俗称“出金门”。宴请同行师伯叔、师兄弟及行业公会的有关人员,所请人员及人数则由徒弟决定,师父只提参考意见。出师后,每年仍须向师傅“辞年”(送年礼)、“调节”(送端阳、中秋礼)。俗云“三代不忘师,九代不忘媒”。 吃过“出师酒”后,该人就算正式出师,行业中承认其为此行中的正式成员。学徒出师后帮师父一年,方可自行营业或做上门工,也可充当店铺店员,但不准投靠外帮。允许出外独立工作,拿正工的工钱,也可以授徒传艺。如果师父认为徒弟技艺学得还不精,不同意出师,则须延长学徒时间。有的师父为了多剥削学徒的劳力,故意延长其学徒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六年期满一定要让其出师,否则行业中人会认为师父无理。学徒出师后的第一次工作一般由师父介绍,以后便自寻门路。 师父告诫徒弟讲究义气,不许背师忘祖,不许抢同行生意;并订有三规:吃规矩饭,讲规矩礼,做规矩事;“五戒”:戒过量之酒,戒路边之花,戒无义之财,戒师傅之气,戒交无根之友;“十要”:要光明正大、要眼目识人、要口利舌快、要言语周正、要手艺精通、要勤俭谨慎、要正直公平、要礼义在先、要待人和气、要取少不贪多。 各行业店铺收徒受同业公会控制,以防从业人员过多而引起失业。一般店铺三年一出一进,银号两出两进,鞋帽业每隔一年收徒一名。酒酱业只收同乡人为徒。师徒关系确立后,学徒第一年熟悉行业,实际上是帮师娘干家务活,如打扫卫生,送茶水,甚至带小孩。有的店家对学徒要求甚严,如长沙利生盐号规定学徒入店须剃光头,衣服不准缝口袋,身上不准携带银钱,不准入账房,有事外出必须请假等。 民间各行各业中还有一种“参师”的职业习俗。每当学徒期满出师后,为进一步学习技艺,另拜师父学习,称为“参师”。所参之师,如同业师一般对待;但因学徒已取得从业担任师傅的资格,故不再办“进师酒”和“出师酒”。
第八节 度量衡风俗 一、度 清代工部规定的尺叫工部尺。工部专管全国的工程、工匠、水利、交通等事宜,故工部尺长沙俗称“营造尺”(1营造尺=32厘米);长沙泥工木工用尺叫“玄武尺”,比工部尺长1.5厘米;绸布业用尺叫“工一尺”,俗称“裁尺”,比营造尺长3厘米。裁尺与人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便成为长沙的通用尺(相当35厘米)。 20世纪30年代,国民政府颁布市尺制,在全国推行,长沙通用的裁尺俗称“老尺”,老尺与市尺的比为l.1:1.3市尺=l米。 二、量 民国时期粮食计量工具为石、斛、斗、升、合,除了4斛为1石以外,其他均为10进位。 斛桶用优质干木制成,经有关当局校正后加盖火印。官用斛桶为方形,商用斛桶为圆形,都是口小底大;斗一律为圆筒形;升子有木制正方形和竹制圆筒形两种。 农民使用的量具每石谷重138市斤,每石米重200市斤。而粮食业使用的斗桶大小约相当农村的75%,即粮食业l石相当农村7斗5斤,俗称“七五斗”。民间有习惯以100市斤称为“一担”。 三、衡 衡器有平和秤两大类。“平”即天平的简称,用于称金、银和化学物质,是国外进口的衡器。清代、民国时期民间使用的平,式样与盘秤相同,只是组合部件小巧精致,俗称“平秤”。平秤有库平、省平、关平数种。 库平为藩台衙门征税用的衡器。库平1斤相当596克,1斤为16两,1两为10钱,分、厘、毫均为10进制。这种秤号称国家标准衡器,但实际上是一种剥削工具,因为库平只进不出。藩台衙门输出的秤叫“省平”,意谓省级官方的衡器,它比库平小6%,1斤相当559克。省藩台衙门向民间征税(银子)使用库平;藩台衙门金库铸造的大小元宝使用省平。 省平在长沙各行业和民间广泛流通,俗称“长平”或“老秤”。20世纪30年代,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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