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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锷思想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2020-9-30 17:2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18| 评论: 0|原作者: 陈先枢|来自: 名城长沙网

蔡锷思想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陈先枢

蔡锷(18821916),原名艮寅,字松坡,清宝庆府(今邵阳市)人。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 )春,蔡锷不满十三岁,由父亲领着去宝庆府城参加院试。临进考场时,由于个子矮小,考生很多,父亲将他举起坐在肩上。湖南学政江标见了笑问:“怎么儿将父作马骑呀?”蔡锷敏捷地回答:“父愿子成龙嘛!” 江标高兴地召蔡锷走近,手指蔡锷说:“小学生暗藏春色。”蔡锷立即躬身道:“大主考明察秋毫。”江标大喜。后阅蔡锷试卷,拍案叫奇,赞不绝口,于是取为秀才,名列前茅。1897 年秋,蔡锷又在新任湖南学政徐仁铸的推荐下,到长沙投考时务学堂,名列第三。不满十五岁的蔡锷,是四十名学生中年龄最小者之(另一位为杨树达)。中文总教习梁启超视为才子,师生从此结下不解之缘。

光绪二十六年(1900)自立军起义失败后,他深为悲愤,决心以“湖湘人杰”“国士” 自许, 因而将自己的名字改为“锷”。锷指剑刃,表明要弃文学武,改习军事,不做文弱书生。1901 年,蔡锷自费考入日本陆军成城学校;次年进入士官学校,与蒋百里、张孝准有“中国士官三杰”之称。1904年回国,先后在江西、湖南、广西军事学堂任教官。1911年初至云南,任新军协统,响应武昌起义,成立云南军政府,任都督。1915年在云南发动护国军起义,任第一军总司令,举兵入川,反对袁世凯复辟帝制。黎元洪继任大总统后,被任为四川都督兼署民政长。因积劳成疾,赴日本治疗,1916 11 月病逝,次年4月归葬长沙岳麓山。蔡锷不仅是革命家、军事家,也是一位思想家,有《蔡松坡先生遗集》行世。

一、蔡锷不同时期的政治思想

蔡锷是出身湘儒的著名军事学家和爱国主义政治家,也是旧湘学向新湘学转型时期对民主革命有重大影响的思想家。他一生戎马倥偬,病魔缠绕,仍不忘著述,其政治思想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时期:

 第一,时务学堂读书时期。l897年,蔡锷自邵阳入岳麓书院,考入时务学堂,前后虽仅七个月,但思想却跨越了两阶段。第一阶段:蔡锷入学前受程朱理学正统熏陶,走的是一条希望通过科举成就功名的道路。后业师樊锥授以魏源经世思想,初步了解公羊今文学学术观点。第二阶段,入时务学堂后,蔡锷通过南学会、《湘报》《湘学报》及梁启超、唐才常、谭嗣同诸师教育,逐步树立了以爱国主义为基础的改良主义思想,并对西方的议院制感到了兴趣,他在学习札记中写道:孔子讥世卿,以为民权不伸君权不伸也。何以不伸君则为木儡,民则为奴隶也。故君之令不可及民,民之愿不可闻上,上下相锢,终无已日…… 自秦以后,二权略伸,孔子之功大矣,然流弊无穷也。使益之以西人之法,则尽善矣。西法何议院之制也;议院之制何万心之推也。此法可兴,则君公其君,臣公其臣,民公其民,身公其身,心公其心。前之弊在身心不相属;今之弊在心不相属。混天下为一心,庶无扞格之虞矣。18987月撰课卷《后汉书党锢传书后,将历代士大夫爱国忧民的高尚气节与群体关系,略分为心觉、气觉,并按功德分列上次两等,指出清末内外交困之根本原因在于屡挫不振,无气无心,国破种厄,心死气销,必须矫强保教,中立不倚,挺然独立。他在文中疾呼:国之破不足虑,种之厄不足虑,惟教之亡足虑,心之死、气之销足为大虑。心不死,气不销,则可望也,此保教之道也。9 撰《秦始皇功罪论》认为“始皇为臣下锢蔽,势成非心,燔诗书,夷功臣,好侈戮,均不获己之举,其过在愚民。功不成者不获已,罪不成罪者亦不获已也,师其所以兴,革其所以亡,慎听言慎用人”。本文引文均引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蔡松坡集》从这两篇文章可知蔡锷通过时务学堂学习,爱国主义与变法改制开始成为他的思想根基。

第二,留学日本时期。l898年戊戌政变后,蔡锷第一次赴日本留学,先后入东京大同高校和横滨东亚商校读书。受西方民主自由学说的影响,民主革命思想日趋激进,这时是蔡锷政治思想成熟时期。l900年秋回国参加了唐才常领导的自立军起义,奉派回湘联络,事败再回日本,转入陆军成城军校,l904年毕业于士官骑兵三期。在日本前后六年,蔡锷与民主革命激进派领袖黄兴,君主立宪激进派领袖杨度,及由保皇派转为改良派领袖的梁启超均有密切交往。黄兴为同乡同学,杨度为同乡前辈,梁启超则为老师,三大学术流派集于东瀛。这时,蔡锷思想正式定性为爱国主义者的民主革命稳健派,其中心思想是统一共和,尊王攘夷。蔡锷留日时期主要著作有《军国民篇》(1902)、《致湖南士绅书》(1902)及在l900年《清议报》上发表的杂感十首,体现如下思想:

《军国民篇》从甲午战后国势分析入手,蔡锷认为“中国之病,昔在神经昏迷,罔知痛痒,今日之病在国力孱弱,生气消沉”扶之不能止其颠,肩之不能止其坠。其原因包括八个方面:1.原因于教育者在纲常礼节,靡靡辞章,英颖青年,槁木死灰,代代相承,腐坏不堪;2.原因在于学派思潮敝陋,流毒万代,伪孔蟊贼,老氏泛滥,国民永远沉沦;3.原因于文学者在辞章离奇、文风颓废,廉耻扫地,社会不能进步;4.原因于风俗者为鄙弃尚武当兵;5.原因于体魄者在忽视体育;6.原因于武器者在科技与工业落后,无尚武精神,无武器可恃;7.原因于郑声者在俚曲靡靡、淫厉而哀,不能化民于刚毅沉雄;8.原因于国势者则忧患心与竞争心不振。“据此八端,举国痴醉,甘为奴妾。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居今日而不以军国民主义普及四亿,则中国其真亡矣。”同年《致湖南士绅书》亦按此宗旨,将列强进行对比,特别指出日本明治维新的强国道路,唤起国人与湘人国魂,并提出“武命文想”的命题。认为中国重文想而忽武命,湖南虽在“咸同中兴”中一度雄起,但终乏军国民教育。“文想之极度,尚与武命相悬绝,而不免于儒耶?其武命之极度,尚与文想相悬绝,而不免于莽耶。”“湖南武命自湘军占中原之特色,曾胡左彭从军责偿希冀,文想则自屈原、濂溪、船山、默深后,发达旁膀,羊角直上,骏骏驶入无垠之哲界矣。”“我湖南一变,则中国随之矣。”他极力提倡新学:以新国而能输受旧学、扩张新学者,罔不兴;以新国而能浸隶旧学、绝弃新学者,罔不亡;以旧国而能扩张旧学、输受新学者,罔不兴;以旧国而能浸隶旧学,绝弃新学者,罔不亡。新旧兴亡之数,约略四端,可以尽也。

第三,云南起义时期。1911年初,蔡锷入滇,酝酿起义。期间编有《曾胡治兵语录》,其序云:“曾胡论列,洞巾窃要,懿行嘉言,为我师资,语录分将才,用人、尚志、诚实、勇毅、严明、公明、仁爱、勤劳、和辑、兵机、战守等十一篇,各附按语。其选辑的内容主旨,反映了蔡锷治军思想与政治思想,要点是:1.“将”以良心血性为前提,人才随风气为转移,分量而出,不拘一格,善趋至善,不善潜默;2.“尚志”则精忠救国,义无返顾,骨髓血渊,百折不磨;3.“诚实”可破伪虚,万众一心,以诚贯串;4.“勇毅”成败利钝,鞠躬尽瘁,大勇浩然,一往无前;5.“严明”赏罚中程,振猛挽颓,立法知恩,立威知感;6.“公明”利人济物,辨别忠奸,激扬清浊,策励士气;7.“仁爱”慈仁贴切,至诚元伪,教诲爱护,安民爱民;8.“勤劳”动静劳逸,养之有素,习劳忍苦,不二法门;9.“和辑”公私分明,严戒意气,共矢忠诚,和衷共济;10.“兵机”守主攻客,戒慎恐惧,临阵分枝,先期合力;11.“战守”紧严稳健,时地制宜,精练完便,后发制人。

第四,北京羁控时期。这一期间,蔡锷潜默待机,知尊王攘夷,统一共和之不符时势,仍继续研究军事,撰《军事计划》七章三万余言,请蒋百里审润。其绪论曰:“国于世界,必有所以自存之道,是曰国本。国本者,根诸民族历史地理之特性而成。本,是国本,而应之于国内外周围形势,以策其自存者,曰国是。国是者,政略之所出也。战争者、政略冲突之结果也。军队者,战争之具,所用以实行其政略者也,所用以贯彻其国是者也,所用以维持其生存者也,故政略定而战略生,战略定而军队生。军者,国之华,而未有不培养其根本而能华能实者也。” 蔡锷在京被羁控近两年,尚有论述中国兵学典籍的《古兵家学说辑要》序,论述近代田赋改革途径的《田赋刍议》序、论述中国经界史的《历代经界纪要》绪言等。均能发扬湘学经世的宗旨,触类旁通,指陈强国富民的方略。

第五,护国战争时期。蔡锷毕生伟业在护国反袁,再造共和。1915ll月与梁启超谈话云:“失败就战死,绝对不亡命,成功就下野,绝对不争地盘”可见蔡锷的思想气节,从年底发表《讨袁通电》起,连续发表《致海外侨胞书》《告滇中父老书》《护国军政府布告》《首义誓词》《誓师词》《告全国同胞书》等累数十文电,大气磅礴,扬言“为四万万人争人格”。从日本回云南后,蔡锷与唐继尧主持会议,决定立即发动反袁护国战争。宣言“拥护共和,吾辈之责。兴师起义,誓灭国贼。成败利钝,与同休戚。万苦千辛,舍命不渝。凡我同人,坚持是力。有渝此盟,神明必殛。”19151225日,他与唐继尧、戴戡等通电宣告云南独立,声讨袁世凯。1916年从四川南下往沪治病途中作《盾鼻集》序序曰:“中国人心陷溺之深,匪伊朝夕。酿兹浩劫,其咎非独一人。要在士大夫于利害,苦乐、死生、进退之间,毅然有所守,以全其不摇,不移,不屈之概,养天下之廉耻,而葆其秉彝,或可以激颓风于既扇,而挽大厦于将倾,盖谓国之与立于天地者,必此焉赖。若相竞于事功之末,譬则扬汤止沸,去之愈远矣。”

二、蔡锷的宪政思想

蔡锷的宪政思想萌芽于湖南时务学堂求学之时。在梁启超、唐才常、谭嗣同等维新人士的教育和影响下,蔡锷开始接触西学,对西方近代政制发生了兴趣。经过对中西政制的比较,蔡锷对君有权而民无权的封建专制制度感到不满,认为这是造成社会动荡不安的根本原因。他希望中国改行“西人之法”,并认为所谓西法就是“议院之制”。

   蔡锷留学日本时期通过对日本宪政现实的身历亲见和对西方政治学说的研究而对宪政逐步达到了理性认识的阶段。1900 年,蔡锷东渡日本留学后,看到明治维新后的日本“道路修夷,市廛雅洁,邮旅妥便,法制改良,电讯、铁轨纵横通国,警察严密,游盗绝踪,学校会社,公德商情,农工实业,军备重要,日懋月上,不可轨量”,而反观中国则是“以我四百州之土地,五百兆众之人民,势利社会,国体精神,一切授人以包办,任人以奴肉”。中日两国强烈的对比,使蔡锷感到“几无地以自容”。为什么三十年以前,中日两国相差无几,而三十年以后,中日两国差别如此之大呢?经过分析,蔡锷认为,根本原因就是日本“纯用西法,而判断决定,勉强蹈厉,稽合国情已耳”。而中国则不思进取,“自足过甚,自信太深”。也就是说,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一立宪,一专制。经过对西方发达国家强盛之因的研究,蔡锷指出,“近百年来,为一切政治之原动,而国制组织之根本者,则立宪制度是也”。辛亥革命成功后,蔡锷主张“定国体政体为民主立宪”。“设立民主立宪政府”。南北议和期间,蔡锷坚决反对君主立宪,多次致电孙中山及独立各省都督,进一步明确表示民主立宪的要求。之后,蔡锷积极投身民国宪政实践,并提出了一系列有关的观点和主张,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分权为主要内容、以强有力政府为保障的宪政思想。

    蔡锷在学习和研究西方政治理论的过程中,对西方三权分立学说曾进行过比较深入的研究,对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以权制权的理论尤为推崇。蔡锷领导辛亥云南起义成功后,对于云南省乃至全国的政权机构建设进行了认真思考。基于对西方三权分立制度优越性的认识,他认为,清朝封建专制制度废除后,中国应当像西方资产阶级国家那样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部分,分别由三个不同的机关来行使,实行三权分立,并将之视为推行宪政的重要内容。与此同时,蔡锷还十分注重国家三种权力之间的相互均衡和相互制约的问题。在他看来,一种权力一旦缺乏另一种权力的制约,就会导致滥用,这对宪政的实施是十分有害的。因此,蔡锷在云南省军政府条拟的二十三条中央会议大纲中明确要求中央会议研究三权分立的问题,确定国家“立法行政司法机关之组织”。

    在云南,蔡锷按照西方三权分立的理论初步构建了地方的权力机构,并主张行政权属云南军政府,立法权属于临时省议会,司法权属于检察厅和审判厅。因此,云南军政府成立后,蔡锷就筹设立法机关,他致函赞助共和的旧省咨议局说:“满清专制二百余年于兹矣。锷等不惜牺牲身家性命,誓灭胡虏,为同胞谋幸福,爰于昨晚首先举义。所幸围督署及攻各局、所,义师所向,着着制胜,不崇朝而大局已定。惟是破坏之责,锷等已尽,而建设之任,专在诸公。盖诸公为全省代表,乡望素孚,务祈出而维持,互相赞助。如表同情,请即移至敝司令处,会商善后办法,是所切盼。”咨议局接函后即回函表示,“顾首先发难在诸公,既不避枪林弹雨之危,同人等责任所在,敢不竭力维持,以黝成功”。随后,咨议局在与军政府会商后,通电云南各地自治团体,规约十余条,对迅速稳定云南各地局势发挥了一定作用。在蔡锷的重视和支持下,不久对旧省咨议局进行了改组,在旧议员中留二十余人,从军政府参议院的参议官中挑选十余人,组建省临时议会为立法机关,并选举李增为议长,万鸿恩为副议长。省临时议会成立后,作为云南最高行政首长,蔡锷对省临时议会是尊重的。云南军政府的大政方针和重大举措,如财政预决算、组织北伐军、援藏行动、各州县及省军政府官员公费、筹借外债、发行公债等,都提请临时省议会审议,而且还邀请议员参加军政府政务会议实行民主决策。对于省临时议会提出的议案,军政府极为重视,认真研究,及时回复,对于有益的建议,如杨开源关于任用本省官吏的六条规定等,则予以采纳执行。蔡锷后来说:“滇自反正以还……中间事变百出,深赖临时议会诸君群策群力,隐予维持,大局得以安定。”19132月,云南省议会正式成立,蔡锷亲往祝贺并致祝词:“吾国既由专制而跻于共和,则立法机关之权责至重且巨,在国则曰国会,在省则曰省议会。”他希望省议会“代表民意,发抒谠论,内体社会一般之要需,外应世界潮流之趋势,务尽其机关本能,以定吾滇适用之方策”,并表示军政府要与省议会“连轨并进,冀收福国利民之功,绝隔阂拘牵之弊”。总之,蔡锷督滇期间,军政府是有权威的,省议会是有地位的,军政府与省临时议会以及后来的省议会各行其权、各尽其责,共同致力于云南的政治、经济建设。

    《临时约法》公布后,蔡锷对其扩大参议院的立法权而大大限制行政权的规定是不满意的,认为“《临时约法》之结果,致陷政府于极疲惫之域”,违反了西方三权分立、权力制衡的根本原则。他指出:“立法之权,操之议会。故善用之,则福祉可期;不善用之则流弊滋大。”如何保证立法权“善用之”,防止其“不善用之”呢?蔡锷主张立法权与行政权相互制约。他认为:“就法理论,立法权固当尊重,行政权亦须有严格之保障。若立法部对于行政部为过度之干涉,而无救济之途,则行政权直被立法权侵压束缚而无所施。是国权将只有消极限制之作用,不能有积极活动之能力,势必日即于萎靡。”蔡锷多次提出要尽快制定民国正式宪法,真正按照西方三权分立的理论,合理划分立法权和行政权,使“两权得其平均,互相钳制”,以建立名副其实的三权分立的政权体制。

蔡锷从法理角度出发,对《临时约法》扩大立法机构权力,限制总统权力表示不满。后来他又对国会依据《临时约法》赋予的权力对政府限制的行为也多有不满。在191267月份的唐绍仪内阁垮台和陆征祥组阁风波中,蔡锷通电各省都督指出:“近闻有唐总理引退,内阁势将瓦解之说,滇处边远,不悉内情,而眷念时艰,五中溃裂”。“若因党见轧轹,至令内阁动摇,复陷于无政府之状态,万一祸机乘虚爆发,大局何堪设想?”他希望“国务院诸公忍辱负重,维持危局”,“尤望各政团、党维持劝导,不加牵掣,庶政务得以进行,大局不致牵动,则民国幸甚”。同时,他还致电袁世凯、国务院、参议院及各省都督,宣布愿先自取消统一共和党,并提出“毁党造党”的主张。   

尽管蔡锷对国会多有不满,但他还是视其为民国共和政治的集中体现。1913106日,袁世凯通过“公民团”的暴力威胁当上了“合法”总统后,就公然下令解散国民党,并借口该党议员在“二次革命”中配合“作乱”,收缴国民党议员的国会证书、徽章,使国会不足法定人数,无法开会。19141 月,袁世凯通过“政治会议”这一御用组织,停止参、众两院议员职务。2月,又颁布命令停办各省地方自治会和解散省议会。至此,国会这个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象征被袁世凯全部毁灭。对于袁世凯破坏国会、违反三权分立的民主政治原则的行径,蔡锷是不赞同的。19141月,蔡锷受命审查《救国大计咨询案》和《增修约法程序咨询案》时,虽然迫于袁世凯的淫威不得不同意停止国会议员职务,但他仍然提出,“我民国决不能无国会,国会组织旦暮改定,大总统决不能不仍行召集”。到5月份,蔡锷见袁世凯非但没有重开国会之意,反而公开宣布废除国务院,设立政事堂,改国务院总理为国务卿后,感到“越看越不对了”,于是和梁启超一道公开号召参政不能“纯粹作政府一留声机器”,对其“不足之处”,应根据民意“立即纠正”,以利国计民生。言外之意就是要召集国会,根据民意决定国家的大政方针。

护国战争爆发后,蔡锷与唐继尧等人发布的《讨袁檄文》中历数了袁世凯的罪状,其中第三条至第十二条就是声讨袁世凯违反三权分立原则,停止国会议员职务、鸠杀国会、并吞立法、尽灭各级地方议会等罪行。护国战争一结束,蔡锷就提出,“百政待决于国会,亟宜克期召集”。

总之,建立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是蔡锷宪政思想的主要内容。在蔡锷看来,没有三权分立就不可能有民主政治,宪政就无从谈起;没有三权之间的均衡和相互制约,宪政就无法实施。因此,蔡锷主张三权分立,特别是坚持权力均等、互相制约,表现了他维护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制度的决心。

(作者为湖南省文史研究馆馆员)

参考书目

《蔡松坡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

王盾:《湘学志略》,湖南人民出版社2009

邓江祁:《蔡锷思想研究》,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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