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录自《名人与长沙风景》陈先枢撰稿,湖南人民出版社2012年6月第1版。未经作者授权,严禁复制转载!)
宋任穷故居位于浏阳市葛家乡乌石龙村,是一处普通的民居建筑。故居始建于清末,坐南朝北,土木结构,悬山顶,小青瓦,面阔四间,共计大小房舍17间。宋任穷于1909年7月出生于此,并一直在故居生活、学习与成长,直到1927年参加秋收起义,随部队离开家乡。故居于上个世纪70年代因故拆除,2008年按原貌恢复重建,并复原了故居的基本陈列,举办了宋任穷生平事迹展览。 宋任穷(1909—2005 ),原名宋韵琴,长沙府浏阳县人。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小学毕业后,1922年夏进入金江高级小学学习,接受了湖南早期共产党员陈昌、夏明翰的教育和引导,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又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时期,先后担任宣传干事、连指导员、师政治委员、中央干部团政治委员、红二十八军政治委员、军长、援西军政治部主任,抗日战争时期任一二九师政治部副主任、中共冀南区委书记、冀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冀鲁豫军区司令员、中共中央平原分局代理书记、解放战争时期出任中共豫皖苏分局书记兼军区政治委员、中共南京市委副书记、第二野战军第四兵团政治委员,新中国成立后先后担任中共云南省委书记、中共中央秘书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干部部副部长、第二机械工业部部长、中共中央东北局第一书记兼沈阳军区第一政治委员、中央组织部部长、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顾问委员会副主任等职。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荣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是党的十二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1978年12月,宋任穷任中央组织部部长。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他以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政治敏锐性和高度责任心,把进一步落实干部政策、平反冤假错案、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作为组织战线贯彻全会精神的首要和紧迫任务之一。在他的主持下,研究制定了数十个有关政策规定的文件,经党中央批准后贯彻执行。他日夜操劳,接待听取了许多受迫害干部的申诉和干部群众关于落实干部政策的意见、建议,亲自主持研究重大冤假错案的平反工作和复查结论。到1982年底,基本上完成了“文化大革命”中被立案审查的230万名干部的复查平反工作,并对涉及120多万人的历史错误结论,进行了比较彻底的复查,作了正确的处理。特别是一大批久经考验的老干部重新走上领导岗位,有专业才能的知识分子得到使用,调动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促进了安定团结,从组织上保证了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为完成党的这一历史性的重大决策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2005年1月8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6岁。 2009年,宋任穷故居公布为长沙市文物保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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