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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粮、油、盐、茶业老商号之湘西济昌和油号

2012-4-29 21:4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01| 评论: 0|原作者: 欧阳晓东 陈先枢|来自: 名城长沙网

    清代光绪十八年(1892),江西新淦县油商王恒聚在湘西泸溪县城西建立一座工商合一的洪油作坊,但因经营不善,12年之后告停。王恒聚作坊停业后,由泸溪人李成刚接办,也因生产粗放,浪费严重,三四年即告倒闭,于民国元年(1912)l700两白银将油坊出卖。由江苏人开设济昌和油号,生产洪油和部分秀油。随后,又集资扩建厂房,改善经营管理,从而生产业务蒸蒸日上,经过20余年的精心经营,成为泸溪第一家大油商。

    济昌和洪油号由6家股东投资合办。每大股由若干小股组成,每小股股金为银元50元。洪油制作厂房,建在泸溪城西武水岸边,离武水堤岸数十米;油仓离河不过百米,货物装卸,较为方便。作坊前的河边有石砌码头,两侧竖有石柱一对,用于船只系缆,石柱上刻有“光绪拾捌年吉旦”和“江右淦邑王姓立”字样。这是创建油号作坊的江西新淦县人王恒聚所建。

    济昌和油坊从收购桐油到加工提制,以及运输和销售,是一条龙的经营方式。收购原料是油桐籽和白桐油兼收。其次还收购松脂。除在泸溪县城大餐收购原料外,并在县内的浦市、潭溪,以及沅陵、古丈、辰溪、保靖、乾城等县设立收购站,派驻专人经营管理。加工的洪油成品,及时装桶外运。运输工具,武水、沅水用木帆船,运出洞庭湖到长汀后,便改用小火轮运输。运输路线以本厂为起点,南京为终点。并在沿途沅陵、常德、汉口、九江、芜湖等地设有转运站。转运站的任务,一是监理油船过境情况,办理关税,处理在途具体问题;二是就地经销和兼营商业。因此,转运站在经营中作用显著,一举数得。当油船到南京后,将货物点交给驻南京的经理人员,起坡入栈,然后分销至江浙各地。

    油号经营的工商利润,公议每3年按股付息、分红一次。整个油号业务由“内管事”和“外管事”分工办理。凡收购、生产、运输、销售计划,以及雇用职工与奖惩制度,均由“内管事”全权处理;至于对外交往,处理厂外业务,则由“外管事”负责。油号除派出人员驻在外地外,号内的办事人员约有20人,分别负责具体工作,设有账房、出纳、收购、生产、仓库、押运、杂务等管理人员。这些人员一律称为“先生”。从事炼油生产的工人,约有120人。另有木工、篾工、牧牛工、杂工、厨工等约50人,各司其事。分工明确,互相配合,有条不紊。“内管事”叫高省斋,江苏句容人,他善于经营,全号业务,了如指掌。“管事”名张尊义,也是句容人,常与地方官绅酬酢。凡是开会、议捐和社会活动,均由张先生出面。由于高、张两人经营管理有方,业务逐渐发展,赢利逐年增长,深得股东信任。

    油号员工全部是男的,号规禁止员工眷属在厂内餐宿。这个规定,自开办至停业,一直未变。有一次,高省斋的亲外甥带个妓女要到厂里住宿,高先生知道后断然不准,并严厉斥责,使其离厂而去。

    济昌和加工炼制洪油和部分秀油,其生产工序为:炕籽去水分、炒籽使其干燥、碾籽成粉,再将籽粉与白桐油混合于锅内搅炒,炒至适当程度,将粉末用稻草包入铁箍内,放进油榨,用悬在梁上的一百多斤重的硬木棰,用人力推拉撞击。然后将榨出的油倾入大锅熬至l80 ℃,即为“洪油”;若在熬制洪油的过程中,加进适量松脂,即为“秀油”。

    作坊经常使用的油榨有16副,另有预备油榨数剐,必要时可临时增加。每副油榨配备工人6名,当家师傅多由炒粉师傅担任。每副油榨每天约出油六百斤。榨房之间,互有高墙隔开,以防熬油、炕籽、炒籽引起火灾。作坊内的消防设备较好,规定对灭火得力的工人,给予物资奖励。因此,虽经常失火,但从未成灾。

    每间榨房的屋脊高十米多,里面空阔。榨房既是工人生产的工场,也是工人生活的场所。生产过程中,除碾籽用牛力外,其余全系人力手工操作,是一种很笨重的体力劳动。每天黎明前开工,直至午后才休息一会;没有工人宿舍,吃饭、睡觉都在榨房里,每人有一块木板当床铺。每当炕籽、炒籽、熬油时,榨房内烟雾弥漫,许多工人因此患有呼吸道疾病。工人伙食由老板供给,以6人为一伙,每人每月发大米3(75),食油一斤半。但5天才有一次“牙祭”。

    一般工人每人每月可领到24吊钱(指制钱,外圆,内有方孔)。一千文即一千个。以后,制钱不用了,改用无孔的铜钱,每个当制钱10文或20文。民国初年,一块光洋(银元)值制钱1500文左右,到20年代,银价上涨,铜元相对贬值,每块银元值铜元3000文左右。这期间,工人工资每人每月可拿到8块银元,最高可得14元。那时,每人一月的伙食费约需3块银元。就当时社会生活水平来看,油号工人的生活和收入水平,比一般平民好。

    济昌和油号资本雄厚,规模较大,泸溪没有一家商号能够和它抗衡。于是,它控制了武溪镇和泸溪全县的经济命脉,当它急需桐籽、桐油或其他原料时,它可相机提高其收购价格;当它所需用的原料接近饱和时,则可以任意降低价格。农民无法忖度,常常蒙受损失;小油商和油贩随着价格涨跌,有时叫苦连天。济昌和油号对农民预购桐油或桐籽,只向小油商、小油贩贷款,定期交货,随交货时的行情作价。当时,各色各样的军队过境,经常向当地派款,名为借款,实际上有借无还。每次摊派捐款,济昌和油号要担负武溪镇总数的一半,有时军队过境,知道济昌和是大油商,还不通过县政府直接向油号勒索,经过油号反复交涉,讨价还价,最后,油号仍被迫出钱了事。

    济昌和油号除生产和运销洪油、秀油外,不做鸦片、木材等生意。回头的船只,只带回银元、铜元和粮食等货物。运回的粮食,首先是保证油号两百职工吃饭的需要;其次,因泸溪粮食不能自给,剩余的粮食,用来上市出售,调剂余缺。

    济昌和洪油号这块招牌,在江浙一带油商和用户中负有盛名。它生产的洪油、秀油保证质量,无须检验;每桶定额86斤,不会短少,无须复秤。辰溪县的南草场,有家杨恒源油号,也颇具规模。一次,由于洪油、秀油滞销,杨恒源商得济昌和同意,借用济昌和油号牌名向外运销。后来杨恒源不守信用,用济昌和牌名多销了一批油,济昌和查觉后向法院起诉,法院判了杨恒源赔款1600元。济昌和便将这笔赔款,尽数奖给油号的全体员工。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适值油厂闲季,高、张二管事离开了泸溪,济昌和油号业务即告停止。所有剩余物资和善后事宜,留给厂内一个名叫余厚生的先生和平日有交易往来的商人邓月生二人负责办理。余、邓二人不善经营,任其散置,数年之内,所有能搬动的器物,均被偷盗一空。经营了26年的济昌和油号就此宣告结束。

 (本文录自《湖湘文库·湖南老商号》欧阳晓东、陈先枢编著,湖南文艺出版社2010年12月出版,名城长沙网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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