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量衡风俗 1.度 清代工部规定的尺叫工部尺。工部专管全国的工程、工匠、水利、交通等事宜,故工部尺长沙俗称“营造尺”(1营造尺=32厘米);长沙泥工木工用尺叫“玄武尺”,比工部尺长1.5厘米;绸布业用尺叫“工一尺”,俗称“裁尺”,比营造尺长3厘米。裁尺与人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便成为长沙的通用尺(相当35厘米)。 20世纪30年代,国民政府颁布市尺制,在全国推行,长沙通用的裁尺俗称“老尺”,老尺与市尺的比为l.1:1.3市尺=l米。 2.量 民国时期粮食计量工具为石、斛、斗、升、合,除了4斛为1石以外,其他均为10进位。 斛桶用优质干木制成,经有关当局校正后加盖火印。官用斛桶为方形,商用斛桶为圆形,都是口小底大;斗一律为圆筒形;升子有木制正方形和竹制圆筒形两种。 农民使用的量具每石谷重138市斤,每石米重200市斤。而粮食业使用的斗桶大小约相当农村的75%,即粮食业l石相当农村7斗5斤,俗称“七五斗”。民间有习惯以100市斤称为“一担”。 3.衡 衡器有平和秤两大类。“平”即天平的简称,用于称金、银和化学物质,是国外进口的衡器。清代、民国时期民间使用的平,式样与盘秤相同,只是组合部件小巧精致,俗称“平秤”。平秤有库平、省平、关平数种。 库平为藩台衙门征税用的衡器。库平1斤相当596克,1斤为16两,1两为10钱,分、厘、毫均为10进制。这种秤号称国家标准衡器,但实际上是一种剥削工具,因为库平只进不出。藩台衙门输出的秤叫“省平”,意谓省级官方的衡器,它比库平小6%,1斤相当559克。省藩台衙门向民间征税(银子)使用库平;藩台衙门金库铸造的大小元宝使用省平。 省平在长沙各行业和民间广泛流通,俗称“长平”或“老秤”。20世纪30年代,政府有关部门为了使衡器与国际接轨,将每斤确定为500克,俗称“市秤”。清代遗留下来每个重50两的银元宝折合市秤恰好为53两,故长沙民间有“五十三两大宝”之说。 关平是清末时长沙开埠成立的海关所使用的衡器,略大于库平,在民间并不流通。秤从外形上分钩秤和盘秤两种,秤杆制度都是16两为l斤,但1斤的绝对重量很不一致。堆栈货仓使用的秤每斤折合老秤17两8钱,油行有18两5钱6分和17两4钱4分两种,药材行业用秤每斤折合老秤17两6钱。 鱼行收购鲜鱼的秤每斤相当老秤1.5斤,俗称“截半秤”或“广五秤”。因为鱼行收购鲜鱼常公开进行,顾客在一旁打听收购价,例如听到的是鱼行收购价每斤为1元,实际上这1斤等于1.5斤。鱼行以每斤0.9元零售,表面上是降了价,实际上鱼行的收购价每斤只有0.66元。屠宰行的秤每斤相当老秤18两,俗称“打毛秤”。 药材业收购成批货物时,按药材品种及包装制定85%、88%、96%等扣秤率,其中大捆包装不使用大秤,按98%的重量结算。 南货业批发货物时实行“秤码皮规”:有的不扣除包装的重量叫“皮规”;批销海味食品每100斤加秤6斤,即以106斤结算,俗称“秤码”。批销易干燥的土特产如海带、黄花菜等加秤一成,瓜子、笋干加秤一成半,红枣、黑枣加秤二成。 商家素有“秤就是招牌”的口头禅。用以标榜不短斤少两,实际上大进小出,欺行压客等行为时有发生。特别是零售摊贩利用各种伎俩,如把秤砣挖空一点或用不配套的秤砣以增加商品重量,有的商贩将秤杆挖空,内灌水银,长沙俗称“雷打秤”、“短命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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