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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百业生产风俗之运输业风俗

2012-4-26 20:1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509| 评论: 0|原作者: 陈泽珲 陈先枢|来自: 名城长沙网

人力车风俗

人力车,又叫东洋车、黄包车。中国第一辆人力车,是清同治十二年五月(18736),由一个叫米拉的法国商人,从日本引进到上海的。翌年324日,由公董局发给法租界第一号营业执照。它两轮高大,有如马车,轮子是木制的,包上铁皮,车夫用手腕拉着跑,行路时嘎嘎作响。因为来自日本,故称为东洋车。又因车座都漆成黄色,故又称“黄包车”。

在东洋车输入之前,中国也有一种人力车,即独轮车,上海人称“洋角车”,长沙人称“土车子”。这种车一个车轮两只把,轮子外裹着铁皮,走在石子路上颠得很厉害,但由于它小巧方便、力资低廉,所以深受一般中下等人家的欢迎。中国宋代即用这种车子载人、运货,但需4人,前面有一人控,后面有一人推,左右各有一人相扶,当时行路的艰难,可见一斑。东洋车引入以后,独轮车受到很大冲击,许多车夫纷纷改行。

最初的人力车,木制车身,车形狭长,可并排坐两个**,车座上有折叠棚罩可遮阳避雨。座前有块油布帘,能随意放下,遮档路人视线。车轮亦木制,外裹薄铁板,车杠特别长,车夫置身车杠之内,双手握杠抬车行走,两轮与马车后轮差不多大小。行时辘辘作响,震动很厉害。大城市的士绅很喜欢这种车,就设法改良它的粗陋形象。方法是用滚珠轴承、钢丝轮盘充作车轴,将把手用铜包起来,还装一个细长脖子的喇叭,再装一个脚铃或者铜钟,脚上可以踩踏,一边走一边叮当叮当作响,走起来颇有风度。因木轮铁圈行走时损坏马路,工部局亦加干涉,后改用橡皮轮。宣统时,胶皮条又为充气轮胎替代。座箱上装有随身倒式半圆车篷,以遮阳避雨;座上铺有棉垫,脚下铺有油布,底部还有脚踩车铃。有些讲究的人力车冬天还配装棉套,车帘镶玻璃,脚踏左右外帮各悬挂亮铜玻璃车灯。

抗日战争时期,还出现了一种自行车和人力车相结合,改良而成的三轮车。这种车辆其车身与人力车差不多,前面加一轮,相当于自行车的前一半,取代人力车的车把。脚踏三轮车快捷省力,流行很快,且可载二人,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人力车。

长沙人力车按车主性质的不同,分成几种情况:

一种是人力车公司出租给苦力的,租车人每天要交一定的“车份”,称为“人力车”。属通行全市普通人坐的大众车。街头大多数车夫拉的车都是经熟人介绍,并履行铺保等手续后租自车厂()的。拉洋车的每天按规定时问出车、收车、交车份子(即当日租金),逾期受罚。车辆如损坏,属于修补磨损、更换轮胎,由车主负责;属于车辆碰撞、断条爆胎,由租车人负责修理。第二种是富人自备用车,俗称“包车”。包车一般长雇车夫,车后钉有“自用”铜牌。雇年轻健壮的车夫,管三顿饭、四季衣服,并按月给较高的工钱,民间称此种车为“包月车”,车夫为“拉包月的”。“拉包月的”平日早晨送主人外出,晚间接回家,有的还兼采买事。主人或主妇去亲友处应酬,要求车整洁、人精神,届时道喜钱、酒钱等都是额外的收入。“包车”车身漆黑锃亮,踏脚处有踩铃,发出叮当讯号。贵妇官商,常坐包车快速兜风,招摇过市。有歌谣谓:“大裤脚,一尺零,坐包车,扭文身,吸香烟,哈德门……”第三种是拉车人自备的车,兜揽客人生意的,像祥子一样,用虎妞的私房钱买的车,称“野鸡包车”。人们雇佣野鸡包车,可以拉包月,即按月结账,或按钟点结算,其余时间拉车还可以兜揽零星生意。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春,湖南巡抚陈宝箴倡导维新,在交通代步方式上倡导用日本式人力车取代轿舆。“戊戌政变”后,陈宝箴被革职,人力车推行事渐止。光绪三十年(1904)长沙开埠后,日本商人遍及内地,人力车因之兴起。是年,长沙粟茂生在城内皇殿坪开设“湘南阜车栈”,以7辆木轮铁盘人力车营业,聘李泗游为经理,“初驶时,声响如鼓,车容粗陋,无人敢乘”;粟茂生几经改进,于翌年新制20辆,并优惠乘客,营业逐渐扩大,获利可观。后来又将车轮改为实心。

此后10余年间经过不断改进,至1917年发展到940辆。1918年,商埠马路工程筹备处及警察厅呈准增加3060辆,实行“招商承办”。分包给31家公司,每公司出车百辆。每辆预缴保证金12元,分5期出车。出车时每辆加缴48元,名为“免许捐”,作为修筑马路之用。每车一辆每月须向警察厅和市政公所各缴捐洋1元。车主将车租给他人拖运,每日收租金024元。人力车“招商承办”的结果是,政府靠将人力车经营权一次性卖给某业主(栈主)而发了财。据1946年建设厅给省政府的签呈载:“自民国廿七年(1938)至卅年(1941)所取各栈人力车缴纳之押金,计黄包车廿七年为4779(银元),廿八年为7140元,廿九年为17846元,卅年为6620元,合计36385元。”而车栈发起人则可将执照高价卖给资金短少、登记无门的小户和贫苦车夫,坐收渔利,至于在现实中,更有层层转租,层层剥削的情况。1924年人力车车轮改为木盘实心橡皮胎车,3年后增加至2776辆,遂取代轿业而遍及街道、码头。1929年又制出钢丝盘胶轮车,并设计折叠式活动防雨篷架、敞卧式双人座椅,荷载更大,拉运更省力。

当时长沙的人力车,大约起价需铜元16枚,南门至北门(7)约银元七八分,如遇雨雪天气或年节时,则需增加1/2,甚或增至1倍以上,夜深车少,亦略昂贵。

1936年出版的《长沙市指南》,长沙市有人力车2999辆,正、替车工(相当现在的正、副驾驶员)7000人。钢丝胶轮车车租每日2466,木轮车车租每日1566。此外每月尚须缴车照捐8(车主月出1角,车工月出7),而各车工每日所获最多五六角,少仅一二角,普通约三四角。

 (本文录自国防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年9月第一版《长沙传统风俗大观》陈泽珲主编、陈先枢编著,名城长沙网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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