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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火宫殿庙会

2010-6-7 15:3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268| 评论: 0|原作者: 长沙非遗保护中心|来自: 名城长沙网

 

    长沙火宫殿地处湖南省省会长沙的繁华商业区,既是星城一处古老火文化的遗迹,又是长沙民风、民俗、名食的汇集地。长沙火宫殿庙会,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文化内涵丰富、文化底蕴深厚。既是湖湘古老火文化历史的缩影,也是湖南民风民俗文化的亮点。火宫殿庙会作为湖湘火庙文化的载体,延续着千百年来人与人、人与食的民俗情缘。火宫殿庙会的传承、保护和发展,对继承湖湘民俗文化遗产,为现代人们文化物质生活服务,彰显长沙历史文化名城深厚的文化底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火宫殿庙会的历史渊源:

    火宫殿庙会(火神庙会)是我国寺庙中最古老的庙会之一。火宫殿的火神庙供奉着祝融,其人名为重黎,史书上称火官、赤帝。由于人类对“火”的自然现象认识不足,把“火”奉为神灵,“火正”(民间管理火源的官员)是神灵的化身被不断地神化,成为人们崇拜的偶像——火神。于是民间出现以火神庙为载体的敬火、拜火、用火、管火的一系列宗教、民俗活动。

    火宫殿庙会是一种由古老的火文化引发的,融宗教、民俗、饮食、消防于一体的多元文化,其主要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视火为神灵,围绕崇拜火神进行各种祭祀活动而形成的宗教文化。

    2、以唱大戏(湘剧)、玩猴戏、杂耍、弹词、评书为主体而形成的民间民俗文化。

    3、由祭祀、庙会活动孕育的,以肩挑、摆摊叫卖风味小吃而形成的饮食文化。

    4、以不敬奉火神对施火者实施惩罚来警示人们安全用火,而后发展到用科学态度,创办长沙最早的火宫殿救火、倡导以防为主而形成的消防文化。

    火宫殿庙会是以一家餐饮店与一座火神庙紧紧捆绑在一起,而成为一个多元文化载体。这种文化现象,在国内极具特色,极为罕见。它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历史价值

    火宫殿庙会起源于我国上古时代人类对“火”的崇拜,它是一种以敬火、拜火、用火、管火为主要内容的祭祀礼仪。后来,逐渐出现了以火神庙为载体的敬火、拜火、用火、管火的一系列宗教、民俗活动,一直延续至今。承载着四千多年来湖湘文化演绎的进程,印证了人类文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无不与人类对火的利用息息相关。

    2、文化价值

    火宫殿庙会,是一种融宗教、民俗、饮食、消防于一体的多元文化载体。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它将一家餐饮店和一座火神庙紧紧捆绑在一起,而形成一个多元文化载体。这种文化现象,在国内独具特色,极为罕见。这种文化现象与南京夫子庙、上海城隍庙的外在形式和文化内涵有着根本区别。火宫殿庙会已成为长沙历史文化名城一个重要的历史音符和不可缺少的文化元素,也是衬托古城长沙一道亮丽的火庙文化风景线。

    3、艺术价值

    火宫殿庙会以火庙戏剧、曲艺说唱、民间绝活、手工艺品和其他少数民族的风情表演为主,表演形式多样,文化内涵丰富,表演技艺精湛,极具观赏性。火宫殿庙会每年举办一届(七天),能吸引国内外游客达20余万人次,极大地促进了长沙旅游事业的发展。

    4、传承和研究价值

    第一,对传承长沙传统小吃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火宫殿庙会集中了历代湘风小吃,品种繁多,品质优良,经数百年流传至今,成为长沙乃至湖南名小吃,对研究长沙小吃起源变化,饮食习俗有着重要的研究价值。

    第二,对传承长沙民间艺术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长沙民间艺术极为丰富,而火宫殿庙会汇集了长沙民间各个艺术门类,使长沙弹词、长沙开口笑、长沙快板(莲花闹)、湘剧、花鼓戏以及民间手工技艺面人、糖画、棉花糖、棕编传承下来,对研究长沙民间艺术有着重要的研究价值。

    火宫殿庙会的幸存,证明独具湖湘特色的古老庙会仍在延续。但由于历史的、客观的诸多原因,庙会在展示自身独特文化内涵上深度不够,其规模也较小。

    1、庙会场地过于狭小,难以让这种独特的文化表现形式充分展示,体现出火宫殿火庙文化多元并存的独特文化现象。

    2、传统祭祀使用的钟鼓音乐乐谱已失传,演奏者早已后继无人。

    3、其它民俗表演如杂耍、猴戏、皮影戏、长沙弹词、评书,以及传统手工艺制作有的早已失传,有的正处于濒危状况。

    火宫殿庙会祭祀礼仪乐谱源远流长,最早起源于西汉时期的巫舞,后经不断演变为一部分仍保持祭祀礼仪的形式,另一部分则演变成长沙湘剧、花鼓戏曲牌。祭祀中钟鼓打击乐曲也含有一定的佛教、道教成分。由于当时祭祀礼仪主持人并不固定,司乐艺人组织松散,加之修志时间间隔长,故无具体记载。

    火宫殿庙会除了保留了部分传统祭祀、祈福法会的形式外,同时进一步拓宽了火宫殿传统风味小吃领域,恢复了原有的工艺面人、棉花糖、工艺糖画、棕编等小手工艺品展卖。更重要的是,火宫殿庙会先后引进了湖南苗族的苗鼓、土家族的“茅古斯”、“傩戏”,瑶族的“祭火”,白族的“打溜子”等不同表现形式、不同文化内涵的民俗表演,为许多濒危的民俗表演提供展示平台。其中,有不少项目已被批准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也让火宫殿庙会沿着湖湘民俗文化的脉络延伸、不断创新、不断发展。近三年来,火宫殿历届庙会受到中央电视台、省市媒体和台湾省、港澳地区以及日本、英国媒体的关注,纷纷拍摄专题,进行报道。

2007年,经国务院批准,火宫殿庙会成功申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本图文录自二OO八年十一月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编《星城览珍——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荟萃》,刘新权主编。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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