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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祭孔大典

2010-2-4 21:4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090| 评论: 0|原作者: 陈泽珲|陈先枢|龚智强|陈览月|来自: 名城长沙网

浏阳祭孔的历史与浏阳文庙创建的历史是同步的。文庙为祭祀孔子的庙堂,同时又是各地官学学宫的所在。长沙府有府学宫,长沙府所属十二县,包括浏阳县都有县学宫,它们是一府、一县的最高学府。自唐代以后,文庙与官学结合,行“左庙右学”之制,故老百姓习惯把学宫称为文庙。

文献记载,浏阳县学宫最早的创建时间为北宋治平元年(1064)。当时潭州知州吴仲复改庙学为州学,即明清长沙府学的前身。同时吴仲复命潭州所属各县建县学。浏阳县学建在浏阳县城东门外,元末毁于战乱。

明洪武年间(1368-1398)知县陈宗铭修复,成化(1465-1487)年间再修,湖南督学陈方作有《浏阳县修学记》,记曰:“浏阳之士,其将大有成也。”弘治十八年(1505)迁建于县城西门。嘉靖(1522-1566)中知县苏志  、郑汝清、萧敷,隆庆(1567-1572)中知县蒋科,万历(1573-1620)知县赵献章、李朝佐、杨一桂、万建,崇祯(1628-1644)知县冯祖望等多次增修,明末闲废。清顺治十一年(1654)知县徐维埁又改建。康熙三十一年(1692)知县蒋擢重修,并作《浏阳县重修学记》,记曰:“国家休隆之化而极,其炳蔚之观,余庶几得藉手以告无过。然则浏邑人文之兴,天或于兹将有以启之乎,未有不自学宫为之权舆也。”雍正二年(1724)再修,十年扩建。乾隆九年(1744)知县顾维钫又修。以后又屡有修葺。到嘉庆二十三年(1818)随孔庙迁于城东今址。道光二十二年(1842)知县羊拱辰大修,基本定型为今貌。学宫内设学学署大堂,教谕与训导内宅分设左右。

学宫学额由省分配。据清同治《浏阳县志》载:历为廪生额20名,两年贡1名;增生额20名,递补廪生出贡额;附生岁、科考都是12名。咸丰二年(1852)附生名额增至15名,咸丰六年增至19名,咸丰八年增至25名。除定额外,咸丰十年至同治十年,还增临时学额7次,67名。

自宋代浏阳县学宫建立之日起,祭孔典礼年复一年,延绵不断,据同治《浏阳县志》载,浏阳文庙的祭孔大典十分隆重,县学设36名乐舞生,每年春秋二季举行“八佾”典礼,知县、主簿、教谕等地方官员都要亲临祭祀,博士以下每月都要祭祀。

对先圣先师的祭祀似乎可追溯到更早的年代。浏阳祭孔之典与汉代以来的郡学、曲阜孔庙乃至后代的国子监祭孔典礼一脉相承。

《礼记·文王世子》说:“凡学,春官释奠于其先师,秋冬亦如之。凡始立学者,必释奠于先圣先师,及行事,必以币。”可见,祭祀先圣先师乃是立学之礼。据《古今图书集成》解释,所谓释奠,就是“但奠置所祭之物而已,无尸、无食饮酬酢等事”。不过,释奠时除非国有凶丧,一定要“合乐”,即行礼中要奏乐。除释奠礼外,还有释菜之礼,即仅以苹蘩蕰藻等菜蔬设祭,不舞、不授器、不杀牲,此为始人学所行之礼,远较释奠简陋,故有“礼有释奠,有释菜,莫厚于释奠,莫薄于释菜”之说。《礼记》并未说明先圣先师为何人,从《古今图书集成》所谓“先师谓礼乐读书之官,周礼凡有道有德者使教焉”等说法看来,当时先师很多,先圣恐亦不只一人。汉代以后,有的尊制礼作乐的周公为先圣,绍述周公的孔子为先师;欧阳修认为“自孔子没,后之学者,莫不宗焉,故天下皆尊为先圣,而后世无以易,学校废久矣,学者莫知所师,又取孔子门人之高第曰颜回者,而配焉以为先师”,即以孔子为先圣,颜回为先师。总起来说,先圣先师祭祀以孔子为中心进行。

(本图文录自五洲传播出版社20085月第一版《中国长沙·长沙民间艺术》,陈泽珲主编,陈先枢撰稿,龚智强、陈览月摄影。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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