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故居位于宁乡县花明楼乡炭子冲,始建于清嘉庆元年(1796),为土木结构的四合院农舍。前迎池塘,后依山峦,坐东朝西,占地面积600平方米。正堂屋左边为邻居,右边为刘少奇故居,有堂屋、正房、书房、饭堂、厨房、烤火房、碓屋、猪牛栏屋及杂屋等20余间。“文化大革命”中,故居遭到严重破坏。1980年3月按原貌修整后对外开放。大门额上悬挂邓小平题写“刘少奇同志故居”横匾。成沛民作《刘少奇故居联》云: 日月翳愁云,六字沉冤,浩浩神州遗永恨; 山河昭亮节,千秋伟绩,悠悠青史纪精忠。 刘少奇(1898—1969),1918年毕业于长沙育才中学,1921年加入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任国家主席等职。“文化大革命”中被诬为“叛徒、内奸、工贼”,迫害致死。 1988年刘少奇故居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本文录自五洲传播出版社2006年8月第1版《中国长沙·长沙老建筑》,主编谢建辉,撰稿陈先枢,摄影罗斯旦等。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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