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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十万户,游女似京都”

2008-10-8 22:5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55| 评论: 0|原作者: 文章注明|来自: 文章注明

  宋代封建商品经济发达,已为世人所公认。在这一商品化浪潮中,封建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占有主导作用。当时已出现了著名的商业大都市如汴京(开封)、临安(杭州)。此外,苏州、成都、鄂州、泉州等也堪称当时的大城市,人口在四五十万以上。而湘江之畔的潭州,也已位居先进城市之列,居民数量在20万以上。《元丰九域志》就曾列举宋代2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6处,潭州(长沙)位列其中,其它5处是:汴京、京兆府(西安)、临安、福州、泉州。北宋诗人张祁在《渡湘江》诗中生动地描绘了潭州人户之繁,商业之盛:
  “春过潇湘渡,真观八景图。云藏岳麓寺,江入洞庭湖。晴日花争发,丰年酒易酤。长沙十万户,游女似京都。”
  宋代,随着坊市制度的崩溃,夜市的解禁,城市商业得到空前发展。北宋时的开封已有6400多家大中型商户,还有八九千家小商小贩。工商与居民杂处,面街而居。这是我国封建社会城市商业发展史的一次大变革。在这一大变革中,长沙的商业贸易也迅速发展。宋代长沙仍旧是南方著名的米市、茶市。当时,湖南的农业、手工业又有了新的发展,特别是粮食生产佼居全国前列。南宋叶适说:湖南“地之所产,米最盛,民计种食之外,余米尽以贸易。”这就为商业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前提。我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窥视宋代长沙商业发展的大致面貌:
  第一,交通发达,有利于商贸流通。自秦始皇开驰道,拓展全国交通,长沙与中原、岭南的联系日渐便利。到唐宋,湖南境内基本上形成了以潭州为中心的交通网络,故潭州有“湖岭一都会,西南更上游”之称。北宋时,长沙与中原的联系主要是水路,如上供京都的物货均由水路运至真、扬、楚、泗州转般仓,然后分调船只溯流入汴京。湖南地区各地把物货先集中潭州,然后由潭州发运,沿湘江北上,至岳州,入洞庭湖,再由长江航线运至各转般仓,南宋时则送往江宁府。这是宋代潭州联系中原、两浙等地的交通干道。南宋时,还开辟了一条经由两浙路通平江府(今苏州)的道路,“二广、湖南北纲运,如经由两浙路,亦许平江府送纳”。潭州与两广的联系,主要是通过灵渠。宋代以广西灵川、兴安二县令兼管修治连接湘、漓二水的灵渠,在兴安境内使灵渠通融水,导湘水主流注入融水,使“北水南合,北舟逾岭”。在此过程中,使用了较先进的斗门法,“舟一入半则复闸斗,俟水积渐进,故能循崖而上,建瓴而下;千斛之舟亦可往来。”大大便利了潭州与岭南漕运和商旅贸易往来。此外,湘江沿线还建有码头、驿馆、递铺,把潭州与各地沟通起来,“北来因鼎粟,南至山渠(灵渠)船”,还有供农民出售柴草和饲料的草市,“通货”、“驿步”,“草市”三门由此而得名,这是潭州交通便利的写照。
  第二,商税大幅度增长。宋元商品经济发达,城市商税在国家财政中的地位举足轻重。据统计,宋代税收在2万贯以上的有71座大中城市,其商品销售税要占全国商税额的36%。南宋初,全国财政收入不满千万,而“闽、湘、广三市舶司抽贡及和买可得二百万缗”,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20%。潭州是商税增长较快的城市和地区之一。1077年(北宋熙宁十年),全国岁收l万贯商税的城市共计204座,而潭州在州城及各县商税为9.2万贯,比成都的8.9万贯商税还要多。更排在襄州、扬州、苏州、福州、广州之前,仅次于杭州、开封、楚州,在全国居第4位。潭州又是湖南地区商税最高的地区,仅酒税一项就达7.2万贯,其次是岳、鼎、澧州。一般来说,商税额越高的地区商业经济越是发达,二者成正比。
  第三,商品交易日益活跃。随着交通的拓展和经济的发展,两浙、闽、广一带的商人涌入湖南进行贩茶、贩盐、贩米贸易的日益增多。每到产茶时节,这些客商就“聚在山间,般(搬)贩私茶”。南宋范成大《骖鸾录》记载:潭州槠州市(今株洲市),地当舟车来往之中,居民繁盛,“交易甚伙”。衡山南岳市,“环庙皆市区,江浙川广众货之所聚,生人所须无不有既”,商品经济十分活跃。潭州城内的商品贸易更为兴盛,铜器、茶、茶具及各种农副产品大量涌向市场。长沙茶叶研制精致,品位极高,宋代士大夫多把它作为珍品,并以此互相炫耀。史称:“长沙造茶品极精致。工直(值)之厚,轻重等白金。士大夫家多有之,置几案间,以相夸侈。”可见,这是一种附加值极高的茶叶珍品,产量不多,但却已销往全国各地。乐史《太平寰宇记·潭州》也映证了这一事实:长沙之南楠,其树如棠,楠采其芽谓之茶。湘人以四月摘杨桐,捣其汁,伴半而蒸,尤宜暑月饮之。“潭邵之间有渠江,中有茶而多毒蛇、猛兽,乡人每年来额不过十六七斤,其色如铁,而芳香异常,烹之无滓也”。在湾市道旁的兴化寺,“门连城市(指潭州城),车马骈填”,也呈现出一派繁荣景象。潭州城郊的乔口镇,是各地商旅必经之地,潭州的土产物货从这里源源不断输往各地,“而驯致收客旅往来之税”。
  当时潭州乃至湖南地区大宗的商品仍是茶叶和粮食。宋初,对茶叶实行专卖,官府置场收买,只允许商贾到京师榷货务纳钱给钞,到指定的13个山场6个榷货务领取茶叶。宋仁宗嘉(1056---1063)年间,实行便利商人之法,“客人园户私相贸易”。因商税大减,宋朝又恢复禁榷制度,并在产茶州县随处置场,由官收买。南宋时实行长短茶引法,让商贾持引贩卖,贸易更为活跃。l190年(南宋光宗绍熙元年)榷货务都茶场的一段建议证实了这一情景:“湖南北、江西路皆系巨商兴贩,尚且给降小引,其两浙江东等路多是草茶,客人贩往乡村零细货卖。”因此,建议朝廷长、短引相兼,听任商人从便请买。潭州是湖南地区产茶最多的州,《宋会要辑稿·食货》载有l162年(南宋绍兴三十二年)湖南各州县产茶数,总数为176万多斤,而潭州所属各县为103万斤,约占总量的60%。因此,潭州茶叶贸易的兴盛是不言而喻的。
  当时外地客商还带来一些产品进行交换。北宋时,广州一姓戢的客商,带珍珠5斤来到潭州,计价3000余贯,结果被潭州知州及手下以400贯分买,这是一起著名的“分买珠子案”。此案曾惊动了仁宗皇帝。南宋初,一位御营使司参议官兼措置军前财用说:客商多自江西、湖南搬运斛竹木,前来建康府(今南京),“往往算请盐钞,并籴米以归”。生动地反映了商人长途贩运的情况。南宋淳熙(1237---1252)年间,淮东发生天灾,荆湖容旅贩米往粜,沿路税赋以各种名义减免,两浙、闽、广一带商人大批涌入长沙,并带来沿海产品进行交易。宋代潭州城市聚集和辐射功能的形成为明清时期长沙“江南商埠”地位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以上内容摘录于《长沙历史文化丛书》之《长沙经贸史记》,郑佳明/主编,陈先枢|黄启昌/著,请以原书内容为准,未经授权许可,严禁复制转载引用!如需使用,请联系《长沙历史文化丛书》编委会或名城长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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