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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美货与收回利权的斗争

2008-10-8 21:3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69| 评论: 0|原作者: 文章注明|来自: 文章注明

    20世纪初,正当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日益兴起和高涨之时,中国人民的反帝爱国运动也在蓬勃发展。为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维护国家主权与民族利益,1904-1905年,中国人民先后掀起了收回利权和抵制美货的斗争。当时的长沙也是这一斗争的重要地区之一,展现出轰轰烈烈、如火如荼的场面。
  1905年5月,上海总商会为抗议美国歧视和虐待华工,通电全国,倡议“协力拒约”、“不用美货”,发起了抵制美货运动。消息传到长沙,立即得到省会各界首先是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的响应。著名爱国志士禹之谟组织领导湖南工业学堂的教职员和青年学生,分赴各地展开抵制美货的宣传。接着,中路师范和府中学堂的学生也集会演说,大声疾呼:“抵制美货为国民之天职,吾湘断不可后人!”一些出身商人家庭的学生也自动组织起来,“合向父兄劝说”,停止买卖美货。
  在知识分子与青年学生的爱国行动的影响下,民族资产阶级和各界群众也参加到运动中来。8月20日,省会著名资本家、长沙总商会董事长王铭忠和在长沙的宁波富商吴渭清等,在福星街浙江会馆召开了“湖南全省绅商抵制美货禁约会”,许多学生和市民也自动前往参加,到会者达4000多人。会议气氛热烈,与会者情绪激昂。会议号召全省绅民坚持抵制美货,井决定成立“湖南办理抵制美货事务公所”,作为运动的领导机构。会后,更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在全城展开,出版小册子,散发传单,张贴宣传画—。其中,有一种《奉劝中国的众同胞勿买美国的货物》的小册子,发行面最广,最引人注目。
  可是,自8月下旬以后,由于美国的威胁利诱和清政府的破坏,民族资产阶级发生了动摇,运动很快沉寂下来。在长沙,“抵制美货事务公所”也发生了分化,部分领导人退出运动,卷入本帮与浙帮商人之间的行会纠纷。吴渭清等甚至公开运销美货,破坏运动。青年学生的活动也因官方的干涉而被迫停止。
  1905年的长沙抵制美货运动虽然失败了,但它与全国各地的运动遥相呼应,共策进行,沉重地打击了帝国主义的侵略气焰;同时,它充分显示了长沙人民高昂的爱国热情和斗争精神,是近代长沙人民反帝爱国斗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就在抵制美货运动的前后,中国人民还开展了反抗帝国主义掠夺路矿利权的斗争,史称收回利权运动。其中,鄂、湘、粤三省人民收回粤汉铁路利权的斗争兴起最早,历时最长,影响最大,而这一斗争首先是从湖南地区开始的。
  1898-1900年,美国勾结清政府先后签订《粤汉铁路借款合同》和《续约》,搜取了修筑自汉口纵贯湖南至广州的铁路的权利,激起了鄂、湘、粤3省人民的愤慨。1904年5月,湖南爱国绅商率先向清政府呈文,强烈要求“废除美约”、收回粤汉铁路利权自办,揭开了3省人民收回粤汉铁路利权运动的序幕。不久,著名湘绅龙湛霖、王先谦、冯锡仁等在长沙举行会议,力主解除中美合同,并派代表王之春赴上海进行废约交涉。1904年9月湖南留日学生杨度联络湘、鄂、粤3省留日学生发起成立“鄂湘粤铁路联络会”,开展废约自办运动。此后,湖南全省广大学生、商人、士绅迅速行动起来,集会蜂起,函电纷驰,掀起了以长沙为中心的湖南人民收回粤汉铁路利权运动的高潮。1905年5月在长沙成立了粤汉铁路局和铁路总公司,积极筹备自办。在人民强大压力下,当年8月29日美国被迫与清政府签订“赎路合同”,交出了修筑粤汉铁路的所有权利。
  路权收回后,更艰巨的任务是筹集赎款和筑路资金。粤汉铁路全长1000余公里,赎款总额为657万美元。而在湘境内路段最长,占600余公里。筹款的方案形形色色,先有张之洞的“借款自办”,拟借英款来修筑铁路,遭到各界人士的强烈反对;后有王先谦的“官率绅办”,但群众对官绅不信任,公债无人问津。“借款自办”和“官率绅办”之路行不通,客观上为商办提供了有利条件。于是,商会协理陈文玮、周声洋等趁机积极活动,力促商办。1906年商会联络学界在长沙发起集股大会,倡议成立“商办湖南全省铁路公司”。会上,发起人率先当众认股200万元,与会的2000余人欢欣鼓舞,纷纷表示愿意投资于商办公司,一日之内,商学两界已认股200万元,超过官绅两年来筹款总额。但清政府以“铁路系国家要政,仍应官督商办”为由拒绝了陈文玮等的商办奏章,并把陈文玮等人排斥在公司领导层之外。而所谓“官督商办”实际上是商界出钱,官绅办路,致使民族资本备受排挤、吞并,公司转向衙门化,弊窦丛生。商股股东的办路热情横遭摧折,纷纷要求退股,湘路筹款再次陷入困境。刚接任湖广总督的赵尔巽出面调解,“劝绅商化除意见”,退股事件才不了了之。
  1907年底,陈文玮等人再度联合长沙学界发起挽救湘路运动。但清政府仍坚持“官督商办”的顽固立场。为打破这一僵局,长沙商学界提出改良主张,即建议由商会选派会计检查员负责检查公司的收入和支出。结果,这一意见被采纳,1908年奏办的公司章程中,商股的权利得到了承认。1908-1909年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大规模集股活动,湖南粤汉铁路公司共集得各类股款831万元,其中商股占27%、租股占20%、米盐公股占39%、房薪股占3%、其他股占 l1%。到湖南光复前夕,长沙至株洲路段已修竣通车,与株萍(江西萍乡))铁路接轨,这是湖南省自株萍铁路后第二条投入使用的铁路。
  粤汉铁路修筑权虽收回了,但事态并没有按湖广士民良好的愿望发展。1909年6月,清政府同英法德3国银行签订湖广铁路借款草约,再度出卖铁路主权。清政府的这一卖国行径再次引起长沙各界的公愤。为更有效地抵制外债,招集股款,谭延、龙璋等于省城紫荆街设立“铁路股东共济会事务所”,不久又设立了集股会,具体掌握拒债、集股、办报、研究议案等事宜,刊行《湘路新志》、《湘路周报》等杂志,积极宣传鼓动。新成立的谘议局接连开会讨论粤汉铁路问题,通过了“拒借外债”、“实行商办”的决议,同时议决了“湘路赶修办法四条”。长沙学界吉光勋等人发起组织“成城社”,“取众志成诚之意”,“以劝集路款为目的,联合全体学界讨论方法,大呼将伯,俾湘路早日告成”。谘议局在股东共济会的督促下,于1910年11月正式召开了“股东发起会”,选举谭延等5人为办事员。次年春,湘乡曹武等发起组织“湘路协赞会”于长沙。在长绅军学各界代表均与会,同盟会成员也积极参与其中,“推广集股,研究进行之法”,以推动拒债,促成路工。于是,收回粤汉铁路路权的斗争再度兴起,并迅速地发展为更大规模的保路运动。

(以上内容摘录于《长沙历史文化丛书》之《长沙历史风云》,郑佳明/主编,梁小进|杨锡贵/著,请以原书内容为准,未经授权许可,严禁复制转载引用!如需使用,请联系《长沙历史文化丛书》编委会或名城长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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