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长沙文库 | 长沙文史网 ~ 名城长沙网旗下分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北宋前期的潭州吏治

2008-10-8 21:1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05| 评论: 0|原作者: 文章注明|来自: 文章注明

    北宋前、中期,即从宋太祖到宋英宗赵曙统治的时期,潭州由于宋王朝实行文官政治、注重对地方官员的选用和监察,吏治比较清明,出现了一些能奉行中央政策、关心民间疾苦、清正廉明、勤于政事的官员。
  宋太宗时的李惟清,是我们所知的宋代第一位有德政于湖湘的官员。980年(太平兴国五年),他兼任荆湖南、北路转运使。他体恤民情,为官正直,敢于为民请命。一次,他入朝奏事,太宗问:“荆湖管内累年丰谂,又无谣役,民间舒苏否?”李惟清回答,百姓生活也不容易,像官盐每斤售价64钱,百姓以3斗多稻谷方能买一斤。大宗乃下沼,盐价每斤减10钱。后来他又两次向太宗反映荆湖地区官盐、官酒的弊病,提出除弊便民的办法,都为太宗所采纳。李惟清不苟于粉饰太平,敢于在皇帝面前指陈时弊,为民言事,确是难能可贵的。
  太宗时的潭州知州,也颇有几位堪称贤吏的官员。何承矩知潭州数年,“以文雅饰吏治”,使州民不犯法,“囹圄屡空”。长沙地处南国,“素多火日”。以往,官府为防火灾,调民积水,百姓因之疲苦不堪。刘审琼来任知州,洞察民情,断然将之废止,“以为民便”。
  宋真宗时的李允则,是北宋前期在潭州政绩最显、造福最大的官员。
  李允则,宇垂范,并州盂县(今属山西)人,为宋初名将李谦溥之子。他“少以材略闻”,太宗时供职京师,曾奉沼巡察河东、荆湖、西川诸路,均有所为。10世纪的最后年即999年(咸平二年),宋真宗命他来湖南担任潭州知州。随行前,真宗特召见他说,以前我曾听人说过你的家世,现在就将湖南交给你了。希望他镇守湖湘,也像其父一样安定一方,为朝廷分忧。
  李允则果然不负所望,在潭州几年,政绩昭然,誉满湘中。当时的潭州,归属宋朝已有30多年,但马楚及宋初时的苛捐杂税仍然照行不误。马楚时强令“州人出绢,谓之地税”;宋初潘美定湖南,“计屋输绢,谓之屋税”;农户借用官牛,岁输米4解,但“牛死犹输,谓之枯骨税”。除此之外,百姓交纳茶税,“初以九斤为一大斤,后益至二十五斤。”凡此种种,名目繁多,不堪负担。李允则到长沙后,常轻车筒从,察访民间,深悉其害,遂上奏朝廷“请除三税”,而“茶以十三斤半为定制”,将多年来肆虐于潭州的弊政断然革除。
  宋真宗以前,湖湘地区近水之地都已开垦,种植水稻,而山田因“水力不及,一委之擦莽”。李允则以开发湖湘自任,鼓励百姓垦山种粟,还特地规定赋租“并纳粟米、杆草”,每月交纳的马当“皆输本色”。“由是山田悉垦”,“湖南无荒田,粟米妙天下焉。”李允则为官清廉,“身无兼衣,食无垂羞,不畜资财”,十分关心百姓疾苦。他来潭州时,正值隆冬,城内发生大火,灾民无家可归。李允则急令取出官竹借给灾民,搭造棚屋。灾民因此得有居处,“民无流徒”。一年,湖南发生饥荒,李允则“欲发官康,先贩而后奏”,而主持财政的转运使拘守常规,坚执不可,允则忧及灾民,说:“须报逾月,则饥者已无及矣。”次年,饥荒又起,允则“复欲先贩”,转运使又执不可。结果,李允则以着己的家资担保,才得以开仓粟米,救济灾民,同时又在灾民中招募青壮年l万人入隶军籍,进一步减缓了灾情。
  主政潭州期间,李允则还很重视文教,曾主持修缮岳麓书院,扩大了书院的规模,并奏请朝廷赐发国子监经籍,对岳麓书院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李允则仕宦潭州仅3年,但勤于政事,建树颇多,造福甚大。1001年(咸平四年),宋廷以重臣陈尧娶安抚湖南。潭州百姓闻知允则即将离任,深为惋惜,曾开列允则政绩上书朝廷,请将他留任。后来,允则回到京城,真宗也看到了潭州她的上书,感慨不已,曾一连3天召见允则,慰勉有加。
  北宋中期,政治日益腐败,当时的潭州吏治松弛,仕风日下,甚至时有官吏贪横、草菅人命的事情发生。尽管如此,潭州仍然出现了一些立身正直、廉干有为的官员,如知州刘师道,“敏于吏事,吏民畏爱”之;转运使赵良规“奏罢马氏时所赋丁口米数万石”;陈巽通判潭州,“内修民事,外奉师费”,而“赋役不加于民”,都或多或少地为潭州人民做了一些好事。
  特别是在当时官场昏暗、民怨难伸的情况下,有一些官吏能不阿权贵、执法严明。任荆湖南路提点刑使的齐廓,宽柔恤民,奉法平正。当时,潭州城内大牢关押的7名囚犯,因被指控为强盗,罪当论死。当案件上报提点刑狱司审核时,齐廓亲自问讯,精审详察,发现“其状非强”,便发回潭州令其改正,于是7名囚犯得兔一死。
  仁宗(1023一1063)时,王罕任潭州知州,“为政务适人情,不加威贸”。某年,有一妇人数次上大堂告状,但“出言无章”,状似狂妇,衙役驱赶,她就开口大骂。王罕高坐堂上,详察默审,心知其中必定有故,便将她引到跟前,“委曲徐问,久稍可晓”。原来,这妇人本为人之妻,丈夫死后,亡夫之妾独霸了家产,并将之赶出家门。妇人屡次到衙门上诉,但都不得伸理,以至精神失常。王罕查明了案情,遂下令拿办该妾,并责其将财产一一退还。狂妇的冤屈终于洗清,不久连狂病也好了。一时,潭州城乡传为佳话,而王罕严明执法、治愈狂症,也被“郡人传为神明”。
  仁宗时的长沙知县陈希亮,也是一位有口皆碑的人物。陈希亮,宇公粥,眉规青神(今属四川)人。他为官“以强干著称”,敢于“严惩豪强猾吏”,即“王公贵戚皆惮其威”。任长沙知县时,境内有个叫海印国师的僧人,倚仗其曾出入章献皇后之家,作威作福,强占民田,百姓“莫敢正视”。陈知县不畏权势,将海印捉拿,依法惩办,顿时,“一县大耸”,人心大快。
  北宋前中期的潭州吏治,总的来说是清明有为的。在这近百年中,任职长沙的贤臣清吏俗守官筋、勤于政事,无论是在废除前代苛政,去弊兴利;还是在发展生产,振兴文教;或严明执法,安定民生等方面,都有所作为。从而,不仅使宋初拨乱反正、安定湖湘的政策得以实行,而且使长沙乃至整个湖南地区在较长时间内保持了相对安定的局面,促进了宋代长沙经济文化的进一步发展。

(以上内容摘录于《长沙历史文化丛书》之《长沙历史风云》,郑佳明/主编,梁小进|杨锡贵/著,请以原书内容为准,未经授权许可,严禁复制转载引用!如需使用,请联系《长沙历史文化丛书》编委会或名城长沙网。)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长沙文库 | 长沙文史网 ~ 名城长沙网旗下分站 ( 湘ICP备08005393号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GMT+8, 2024-5-5 04:03 , Processed in 0.094971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