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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长沙近代工业的起步

2020-10-4 20:2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407| 评论: 0|原作者: 编纂:陈先枢|来自: 名城长沙网



维新运动时期长沙新式工矿企业的创办

彭平一

 

长沙近代工业发端于筹建于光绪元年(1875),正式开工于光绪二年(1876)的湖南机器局。但湖南机器局局限于军事工业,而且只维持了一年多时间,便告夭折了。

长沙真正意义上的近代工业产生于维新运动中,而长沙的第一个近代工厂就是陈宝箴委派绅士张祖同、刘国泰、杨巩等筹办的善记和丰火柴公司。光绪二十一年1895),长沙地区遭受严重旱灾,清政府特拨救灾1万两。长沙士绅刘国泰等提出以工代赈的想法,建议:“以此赈款创立洋火局,藉以收纳贫民,以从事工作,庶民有常业,不致流离;制造若能讲求,更可挽回利权”。这一建议得到了陈宝箴的肯首,他长沙士绅张祖同(字雨珊,长沙人,同治壬戌举人)为总办,刘国泰杨巩为帮办,筹办火柴厂。张祖同等募集商股,但因绅商对此存有疑虑,不敢入股。因此,历时一年仅筹募散股8000两。张祖同、刘国泰、杨巩只得以“立本堂”的名义自己出资12000两,与工赈银合并共30000两作为创办资本。1896善记和丰火柴股份公司”正式开工公司设长沙北门外开福寺和迎恩寺之间,所在地的街道,居民名之洋火局”(今长沙市工农街)公司初创时机器设备很简陋,除少量人力手动的排梗机、齐梗机外,大部分工序都是手工操作,是“属于半手工业的企业”。制作火柴所需的梗枝和盒片,国内各处火柴厂“均购自东洋,而该公司均以湘树为之”,并“附设柴梗盒片公司”。制作火柴头的药料一部分从美国和日本进口,但也“多有自制者”。制盒的工作全部外包至厂外。因此公司附近贫民赖此为生者达数千人。半成品梗枝进厂后,经过齐梗、装盘、排板、上油、点药、烘干、拆板、装盒等工序,即成成品。这些工序大部分由女工担任,因此公司工人中女工为多。工厂刚开工时有工人七八百人,其中女工约有六七百人。工厂年产火柴1万箱左右,每箱售价银128,并且“本省厘金已请免纳”。公司为产品设计了“金钱”商标,寓“财(柴)源广进”之意,旗下红头火柴为“双狮”牌,黑头火柴为“龙”牌。红头火柴一般销省内,黑头火柴为安全火柴,除销省内外,还行销滇、黔诸省,声誉和销路颇佳,工人最多时达1000余人。皮锡瑞曾到该厂参观,他在日记中记载:“归过火柴局,入视,局面甚大,略似上海、湖北。” 1906长沙发大水灾公司被水淹没,损失惨重扩股复业,浙商应募入股,公司成为湘浙两省商人合办企业。1914年停业。1922年恢复生产。1929年因股东发生纠纷,宣布倒闭。

宝善成机器制造公司是维新运动中首先由长沙绅士集股创办,后来改为官营的一家影响较大的近代民用企业。1896年,陈宝箴与长沙、善化诸绅议创机器制造公司。陈宝箴“面属先谦等出而任事,复使熊希龄要约,期以必成”。经王先谦与黄自元(18371918,字敬舆,号澹叟,湖南安化县龙塘乡人,同治戊辰进士)、张祖同等商议,创办湖南宝善成机器制造公司。初时拟官商合办,经当时任两江总督的刘坤一批准,在行销湖南的淮盐原有东征筹饷的盐斤加价项下,每百斤再加价两分,作为开办公司和筹办时务学堂的费用。但此项费用后来专归时务学堂开办之用。王先谦等只得将公司改为官督商办,他本人自己出资1万两,由长沙商人陈文玮(18551935,字,晚号遁奥长沙人捐湖北补用道集资5000两,计15000两,先行筹办。王先谦担任公司经理,聘请曾在山东机器局、四川机器局担任过技术工作的湖南桂阳人曾昭吉作工程师,下设总稽察和总核账各一员,分别负责厂务和财务管理。王先谦等开始时对该公司的前景雄心勃勃,想把它办成一个综合性的实业公司,包括开采煤矿,制造火药,同时还要建立发电厂、纺织厂、铸币厂、舂米厂、榨油厂、洋烛厂、东洋车厂等,设想的规模相当庞大。开始时到上海购置了小马力锅炉一具、刨床、车床各一台。但在办理过程中,困难重重,开办年余,亏损太大,无以为继,只得转归官办。陈宝箴委派裕庆总理其事。裕庆经办两年余,企业整体并无多大起色,仅在制辫机和发电厂两个项目有所成效。在制辫机方面,公司生产圆辫机和扁辫机两种,但圆辫机销路不畅,一年后即停止生产,而扁辫机则由王先谦独自开办大经丝辫公司,先后生产扁辫机30余台。在发电方面,曾昭吉于1897年去上海购买了一套小型发电设备,在湖南抚署衙门附近(今长沙市又一村)设立发电厂。最先安装电灯的是抚署衙门和其他政府机关,以及附近的学堂、报馆和沿街商店,共开灯400余盏。随后,宝善成公司又在长沙南门开设南厂(以原厂为北厂),又开灯400余盏。同时还“拟购得碾米机器二具,即在其地拓宽地面”,准备以南厂之电开办机器碾米厂。南北两厂共装灯800余盏,“由是长沙一城,自学堂、报馆以逮通衢之大商肆,咸入夕炳炳然矣”。尽管如此,申请装灯者多达一千六七百盏,南北两厂发电量有限,无法满足市场需要。戊戌政变后,裕庆向新任巡抚俞廉三请求续办电厂,未获同意,只得于1898年年底停办北厂,北厂原来用灯的供电“概归电灯南局,故南城稍盛,而北城之灯,不过数十号而已”。到1899年5月,南厂亦不得不停办。刚刚兴起的长沙电力工业夭折了。

除官办的宝善成机器制造公司外,戊戌前后长沙还出现了一些小规模的民营机器厂,如陈万利机器厂、裕湘机器厂等。陈万利机器厂初创于1898年,厂址在府后街。以生产石印机为业,这应该是适应了维新运动期间报刊书籍大量印刷的需要。裕湘机器厂则由姜华林创办于1900年。这些工厂规模都很小,对长沙经济社会发展没有产生什么很大的影响。

长沙维新运动的早期,举办近代新式企业方面最有成效的还是在矿冶业方面。陈宝箴抚湘前曾长期在湖南为官,对湖南矿产资源比较了解。还是在光绪二年六七月(1876年7至9月)间,陈宝箴就给当时的湖南巡抚王文韶呈禀,陈述了他对湖南开矿的看法。他主张对于湖南各地矿山“倡谋开采”,由“官绅为之主办”,“其开矿之工,则募附近居民,厚给廪饩,……或量购机器,以省功力”。他提议“使就一产金、银之地,暂募数十百人,试行如法采办。如果得当,则增工而广取之。其他湖南境内,凡有黄、白金矿之所,皆准此而力行之”。显然,他是主张由官府控制矿山(特别是金银矿)的开采,但主张雇工开矿,并采用近代机器开采。基于这种认识,陈宝箴抚湘后,非常重视矿冶业。他于光绪二十二年正月(1896年3月)上《开办湘省矿务疏》,请求“于省城设立矿务总局,……择湘士之有志气识度、不为利疚者,量才委用,南、北洋及各处熟谙矿务之人,亦即随时商调,以资指臂。先择铜、煤、铅、磺等矿较有把握之处试行开采”。二月二十二日(424,清政府批准了陈宝箴设立湖南矿务总局的奏请,随即该局正式成立。

陈宝箴原来想官商合办,但“虽经招股,奈风气未开,人无识矿,言及办矿,群有戒心”。矿务总局只得改为官办,向各钱庄借贷。“而长沙各殷实钱号,亦因矿务经营伊始,成败未定,不肯借贷,故与矿务局银钱往来者,只阜南官钱局一处”。创办时由阜南官钱局总办朱昌琳在自己开办的乾益号钱庄借贷一万两以官钱局名义借给矿务总局作为开办经费。矿务总局还向厘金、善后、房捐等局借款,才得以开办。总局创立之初,陈宝箴委派候补道刘镇为矿务总局总办,广东补用道朱彝(朱昌琳之子)为会办,邹代钧和张通典为提调;到该年冬,又重新委派:刘镇和候补道蔡乃煌为总办;朱彝仍为会办;邹代钧和黄笃恭为提调,俞兆蕃会同办理;梁焕奎充文案,黄鸿飞充收支。

根据湖南矿务章程的规定,全省各地矿务统归矿务总局管理,各地开矿有三种经营方式:“由官督办,不招商股者曰官办;招商入股者曰官商合办;由商请办,官不入股者曰官督商办。”“无论何种矿质,拟请开采者,均须先行呈报总局察验”,除一部分矿种规定必须官办开采外,“其余或应归官办,应归官商合办,应归官督商办,均由总局随时相地斟酌,批示照行”。矿务总局在湘阴县城设立转运局,凡官办、官收的各种矿砂需要运出销售的,概交转运局收存,由总局统一销售,对私人运销矿砂则一律严禁。同时在长沙南门外灵官渡设厂以土法炼铜,以供宝南钱局铸币之用,后因“亏折停办,改厂为栈,经理各路收发矿砂”。陈宝箴还与湖广总督和湖北巡抚商议,于光绪二十二年在湖北汉口大王庙街设立湘矿转运局,后移汉口邱家垱。湖南各地煤炭和各种矿砂“均须运往发售”。因此,湖南矿务总局成立后,全省的矿务实际上都由总局统辖起来了。这在全国都是少见的,因此,丁文江认为:“官矿机构之最重要者,莫如湖南,其始为湖南官矿局(即湖南矿务总局)。”

湖南矿务总局成立后,“延矿师派员绅分途履勘”,勘察矿点“计百有余处,择优开采者二十余处”。其中比较著名的有常宁水口山和龙王山的铅矿,桂阳、常宁、永顺、桑植、石门等地的铜矿,澧州、辰州的硝矿和磺矿,平江黄金洞金矿,辰溪、泸溪、芷江、沅陵等地以及新化锡矿山的锑矿。在当时长沙府境内的有宁乡和尚桥、青溪、苦竹寺和湘潭小花石的煤矿,益阳板溪、安化滑板溪和木李坪、醴陵圆坑的锑矿。特别是锑矿在湖南的发现与开采是湖南矿产开采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湖南矿务总局的一项重要贡献。锑矿在湖南颁布广,储量多,明末时在湖南就已经发现,但当时被误认为是锡的一种,而没有认识到是一种新的矿种,所以当时最著名的新化锑矿分布区被称为锡矿山,并一起沿用至今。1896年湖南矿务总局成立不久的一天,陈宝箴的一位姻亲,以堪舆为业的刘鹤龄(字履斋)从安化、溆浦的田野上拾得几块矿石,带到长沙请在矿务总局任文案的梁焕奎辨认,梁焕奎托人将此矿石送到汉口,找专门收购内地矿产的英国亨达利洋行化验,方知此矿石为锑矿,英文名称为“Antimony,当时中文音译为“安的摩尼”。而且知道锑是当时军需生产和铸制铅字的重要原料,国际市场价格较高。因此,湖南矿务总局立即派人到各州县勘查,于是才有新化锡矿山、益阳板溪等地锑矿的陆续开采。

1895年,唐才常和刘善涵等在谭嗣同的支持下也在浏阳筹办矿务。浏阳盛产白煤,唐才常等想通过汉口各洋行推销浏阳南乡的白煤,“以便打开各处销路,实为浏邑无穷之利”,同时筹备在浏阳西乡跃龙市开采新煤井。当时浏阳东乡也发现了锑矿,“历经西人化验,均云佳质,且用处甚多,为五洲不可多得之矿”。欧阳中鹄、唐才常、刘善涵等为筹办锑矿事上下奔走,希望能够“于浏城设立矿务分局”,以欧阳中鹄“主其事”。“浏阳分局既立,则与省垣总局呼吸相通,一切矿事皆归分局控制,以上隶总局”。欧阳中鹄还提出以“官四商六”的比例由官商合办。但湖南矿务总局决定接收浏阳的锑矿,并改为官办。唐才常等对此强烈不满,“萌退避意”。谭嗣同尽管认为“官办”是“最不善之办法”,“权与利皆归省局,不惟商民不准过问,即县中之一切有益公事皆不得分其利”;但他也不同意由“一、二家垄断其利”的“商办”,因为这对于“县中应办之一切有益公事”也没有好处,而且流弊很大。最终,他还是赞同了改为“官办”。尽管谭嗣同向唐才常、刘善涵进行“开导”,鼓励他们继续协助浏阳矿务分局,开发蕴藏丰富的锑矿,并与湖南矿务总局协商,使其给予“县局以自由之全权”,但由于县局“任事之人,抑商股而专辄自为,复巧立名目,渔利自肥”,所以唐才常和刘善涵都“视官办为畏途,遂决然舍去”,浏阳兴矿之事遂告夭折。

湖南矿务总局虽是借款创办经营,但创办后经营状况较好。据皮锡瑞记载,“矿务甚佳”,“安的摩尼尤好”。陈宝箴任巡抚时,向湖南矿务总局共投入资金“50余万金(元)”,其中机器到1898年仍可抵价10万余元,而1898年一年的利润为11万余元。《矿务杂志》第一期也载文介绍:“(湖南)矿务成效既著,出砂售价,收入颇丰,始克自为周转,并将各银钱商号往来借用之款归还。”

因为湖南各地锑矿大量开采,锑矿砂外销“滞销”,因有“设炉提炼”之议。1896年和1897年,先后有从事锑矿提炼的湘裕炼矿公司和大成炼矿公司成立。湘裕炼矿公司是湖南绅士张祖同、朱恩绂、汪诒书、杨巩于1896年合资创办的长沙最早的炼锑厂,厂址在长沙南门外灵官渡,此地为湖南矿务总局设置的各地矿砂的堆栈,作为炼锑厂的选址是比较合适的。该公司的创办资本约为3万两,“使用着旧式的制炼炉,制炼方法也极不完整”。该公司共“有四组炼炉,每组由6个炼壶构成,从事制炼。每一炉使用职工5人,昼夜不停地工作,一昼夜分两班。……炼壶每12小时装换两次,每炉每天制炼度数,相当于16次,每天出产锑大约有2300余斤”。从1899年至1905年,湘裕公司共炼生锑8994吨。其“售于各国之锑,均称佳妙”,故而“向来获利甚丰”。

大成公司是湖南矿务总局与广东商人胡贞甫以官商合办的形式创办的。湖南矿务总局成立后,即有“设炉提炼”的想法。主持矿务公司的提调邹代钧一方面委托汪康年利用在上海的关系帮助推销锑矿砂,另一方面请汪康年介绍能够与湖南矿务总局合作炼锑之人。汪康年向邹代钧推荐了广东商人胡贞甫。在邹代钧光绪二十二年七月十九日(1896年8月27日)写给汪康年的信中第一次提到请胡贞甫来湘炼锑之事:“胡商来湘提炼一节,事属可行,敝局惟择利而行。”此后又多次通过汪康年商谈合作之事,并多次运送矿砂到上海供胡贞甫试炼用。其间有人提出请日本人来湘帮助提炼。邹代钧答复:“洋人来湘,则非所敢也”,他提出了一个变通方法,即“在汉口设局也”。后来他又多次写信给汪康年,认为“此事可不必请外国人必能化出”,仍坚持胡贞甫来长沙设厂,并提出了合作的方式:“已定官商合办之法,大约官出矿本,商出炉本(并机器、局屋)。开局以后之薪工、局用,均官商合任,所赚之钱官商分之。”胡贞甫曾顾虑锑矿矿砂成色质量太低,邹代钧又保证“择砂之最佳者炼之”。胡贞甫又提出要派人到日本学习新式炼法,邹代钧又答复:“胡商能遣人往东洋学炼法,甚好,或数月、半年,均无不可,总须将炼法讲求精当”。与此同时,胡贞甫派人到日本学习炼锑技术,邹代钧则托李维格购买炼锑炉。经过一年多的商谈,胡贞甫于1897年10—11月与同是广东商人的刘学海、戴芴轩一起到长沙“创办大成公司,与湖南矿务局订立合同,官商合炼湘矿”。大成公司成立时,预定资金额为5万两,但实际到帐的只有3万两左右。但大成公司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明显优于湘裕公司。该公司“实际使用炼炉8个,每个炉由4个炼壶构成,故有32个炼壶在制炼。每炉使用职工6人,昼夜制炼,分4班,第6小时一交班。……其制炼时间,每炉大约需要两小时半,一昼夜装换炼壶9次,每日产额(锑)据说有5800余斤”。从1898年至1905年共炼生锑11693吨。其产品在国外“销场甚广”,“价亦渐增”。

湘裕炼矿公司和大成炼矿公司开启了湖南自炼锑矿的历史,也促进了湖南锑矿开采业乃至整个湖南近代工业的发展;同时,也由于这两个公司都是设厂于长沙南门外灵官渡,从而使长沙的灵官渡成为近代湖南最大的矿产品转运码头。直到民国时期,长沙著名的矿产品冶炼工厂大都集中于灵官渡附近。

戊戌维新运动期间,长沙还出现了为农业和矿业服务的新式企业——水利公司。光绪二十四年闰三月(1898年5月),士绅梁肇荣等禀请创立水利公司,并在长沙和衡阳申请十年“专利”。其业务是“集股购置汲水,专为旱潦救护田禾,及包汲长、衡两府属一带煤窿、灰洞积水”。湖南抚院批准立案,并给予十年专利。经过数月筹备,“长衡福湘水利公司”成立。公司原设长沙福星街,后迁至紫荆街。按公司“条例”,“公司填发股票,招集股本,计共开股票壹百张,每股收湘平足纹银壹百两整”;“在申暂行购定汲水汽机四具。……准定八月底配齐锅炉、水管,由申起运来湘应用”。该公司开局时,戊戌维新运动已经失败,其经营状况也不得而知,但这种运用近代机器提供农田灌溉排涝和矿山突水救护服务的新式企业的创办本身就说明了长沙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新因素,是值得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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