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清时期官办的吏部银行(后改大清银行)和票号的经营对象,主要是大小官吏、豪绅、北方大商人,资金虽然雄厚,但与本地工商业联系不深。土生土长的钱庄业,经营灵活,对全省各县和乡村联系密切,且兼亲带故。店型大、中、小,顾客上、中、下,经营手续简便,营业时间从早到晚,存款巨细兼收,放款灵活多样。元宝、纹银、铜板、铜线、纸币、银元互相兑换,便利流通。官商合办的湖南官钱局发行票币,钱庄用庄币代替硬币,流通各省。票号虽大,如去各县收购茶叶、山货、竹木等时,其款项还要经过钱庄调拨。 裕沅长钱庄是这一时期有名的钱庄,江西周扶久开办。周号称中南七省的大资本家。清朝规定报财产时,自报7000万两。他主要经营盐业、钱业,在扬州开设裕通和盐号,掌握盐票50张。每张盐票每次可运盐2000担,经营一次可获利三四千两。盐票转让可值万两。他运盐经销各省,分支机构遍布各地,有长沙裕沅长钱庄、益阳裕恒益钱庄、常德裕通恒钱庄、湘潭裕通沅钱庄,每店资金百万两。经营时不收存款,专营放款,其庄票(代替硬币)流动于各大城市以及湖南各县,在他有分店的地方,随时可以兑现。因此,票号汇兑还要通过他手,可谓称雄一时。 鸦片战争前,长沙有经营货币兑换和银钱存、放业务的钱号数十家,湘潭、衡阳、常德、芷江等地,亦有多家钱号。咸丰二年(1852年)太平军进入湖南,在湘潭、长沙一带经营钱号、银号的江西客商相率返回原籍,钱业衰落。同治末(1874年),湘籍官吏分布各地,其中不少拥有巨资,他们返回家乡后,有的投资经营庄钱业,以省城饶太和、多福、沈自福、杨广生等号最为著名。当时,民谚有“饶太和的钱,生生的盐”,极言饶太和钱庄的钱多。因经营银钱业有利可图,有的商号放弃原业转而专营钱庄。钱庄除经营货币兑换外,主要经营存款、放款、汇兑业务,有的还发行市票,铸造铅丝银。光绪中叶,湖南时和岁稔,藩库充实,厘金、善后两局每年余银数十万,钱商因其存款多而无息,争相与其交易。至清末,钱庄发展到100多家,大的如常子诚开设的裕孚钱庄,以及裕沅长、天申福等。业务的发展,需要相互联系,调剂余缺,乃群集于福禄宫,逐渐成为一个交易所。 福禄宫地处下坡子街,内有财神殿,塑立财神菩萨赵公明像一尊,前后戏台两座。20世纪50年代时神像、前坪和大殿仍在, 至80年代初,只存留石秤一方和光绪十四年(1888年)初及光绪二十四年、光绪二十八年至民国2年,石碑2块,一块刻有100多家招牌,另一块刻着人名(钱庄沿习下来的树碑刻名,每家店子入会要捐一笔会费,店员入会每人要出几块钱。入会后,刻名于石碑上,同时,每年农历三月十五日财神菩萨生日时,聚餐一次,不收钱,死后七月十五烧包一份)。20世纪90年代后福禄宫遗迹荡然无存。 清末湖南其他城市钱业也称兴盛,钱商获利者每积资巨万。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湖南洋务局因征解赔款提尽厘金、善后两局存款,且为期甚迫,长沙钱庄一时周转不灵,破产倒闭或停业者有十多家。但湘潭仍有大小钱庄百余家,衡州、常德、益阳、安化、洪江、津市、芷江等地均有钱铺多家。 光绪三十年(1904年)长沙开为商埠后,市场迅速发展,湘潭较大的钱庄多迁来长沙。宣统三年(1911年)起,湖南官钱局票币贬值,钱庄业乘机操纵汇价,获利更巨。 辛亥革命后,外国商人纷纷来长开设洋行(在河街一带),或者委托中国工商业者代理经销,触角遍及各县,较之清朝,规模日大一日。洋货输入,如水银泻地,无孔不人。在经济侵略的同时,他们乘军阀割据之机,各自支持各地军阀,导致军阀混战,战祸连年,民族工商业遭到摧残。民国元年(1912年)全省有钱庄374家。民国4年(1915年)底,全省有钱庄1210家,其中省会长沙112家。民国五六年间,长沙钱庄增至270余家。此时票号已经没落,银行虽已应时而兴,但信誉尚不及历史悠久的饯庄,钱庄业仍执商界之牛耳。 民国7年(1918)3月,湖南银行宣告倒闭,所发票币几乎变成废纸。当时钱庄所遭之损害,长沙犹能挣扎,外县已全失恃依。民国10年(1921年),长沙钱庄减至42家,常德、醴陵、湘潭、衡阳、邵阳等地,钱庄停业倒闭情况更为严重。民国l8年(1929年)以后,政局稍定,钱庄业渐见复苏。民国23年(1934年),全省有钱庄l56家,其中长沙86家。在经过激烈的实力竞争之后,长沙钱业座次排定,“春茂”、“谦和”、“裕顺长”、“万裕隆”名列在前4名,号称“四大金刚”。尔后银行虽日益增多,并未取钱庄而代之,经过几起几落,直至1950年才完全由国营银行所取代。 民国时期,钱庄业务主要以放款盈利。放(贷)款方面,有短期信用放款(凭往来借据记账,按钱业公会每月初一、十五议价计息),到每年年底前发放定期放款,期限1—3个月,利息面议,到年底结清短期放款,平常时间长期放款也有,金额不大。抵押放款,以仓库储存的实物(如谷子等)和不动产抵押,也有长期短期之分,金额较大。贴现放款,如甲店向乙店赊进商品,订明以后兑付货款,出具票据。乙店需要现款时,将甲店票据向钱庄贴现,扣除利息,获得现款。汇兑方面,有电报汇兑、信汇、押汇和托收。押汇是运货提单向钱庄押借一笔款,由钱庄在目的地收回本息,顾客赎到提单再去提货。为了汇兑,大店子在上海、汉口驻庄,粤汉路通车后,在广州、香港驻庄。中等店子自己力量不够,委托大店子庄客代理汇兑业务,付以一定的庄费。兑换是一项琐碎的业务,以小钱庄经营为主。当时流通是以银元为主,市面上流通各省各地的纸币、本省公私发行的纸币,以及以前留下来的银两、文丝银、铜板等等,这些都要换成银元。在银元上,又有外国、本国、破损之分,都需要兑换,价格天天不同。1927年时,武汉纸币只值银元16%,银元的烂板,最低只值70%。当时兵痞以烂板一元,购物五分钱,找钱九角五,敲诈商民,甚至行凶。小钱庄还买卖有价证券、股票,经销奖券、彩票,有的还兼营纸烟。另外一项业务是收进各种废铜废银币,进行回炉提炼,化零为整,并贩卖黄金、白银。 综上所述,可见钱庄业务范围之广,财神殿交易所的职能作用越大了。1934年时,长沙钱庄只40多家,每天上午到财神殿做交易的人达100多个。大店子派三四个人,各管放款议息、汇兑汇率、兑换价格等各项业务。小店子只能派一个人参加,顾此失彼。参加交易的人是各店的经理、副理,上街先生(高级工人)。每天9点钟左右,各种行情议妥后,分头去各行各业,按此标准进行交易。下午4点钟以后,也有一点浮动价格,是各自交易的。 交易所还有一个特点,各行各业甲买乙的商品,乙买丙的商品,大多数不付现款。月初买货,月中兑款;16日买货,月底兑款,称为比期。一月两期,到月中和月底时,甲方应收进的货款,应付出的货款,委托某钱庄代收代付,并通知各方往来。各往来接到通知后,也委托某钱庄代收。钱庄接到通知,汇总之后,派人去有关钱庄问账,数目相符时,在对方账簿上填钱庄的牌名。各钱庄相互结算后,第二天到钱庄业公会核对,缺款户向多余户借款,以抵消差额,银根紧俏时,要拖三四天才能结清。 1938年“文夕大火”,长沙烧成一片焦土,钱业四分五散,又奔各方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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