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滚灯车是一种生活习俗舞蹈,它流传于长沙县双江镇赤马村。双江镇赤马村村民大多是江西迁移而来,他们在江西车子的基础上予以改进,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滚灯车制作表演形式。 双江滚灯车的制作是一种独创的民间手工技艺,不仅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同时也有很高的艺术特质。双江滚灯车为竹木结构制品,由滚把、立柱、四方台板、木轮、内灯笼、外灯架组成。制作包含了木工、纸扎、民间彩绘等内容。每一个制作过程都是一种文化的展示,如:转动原理设计、装饰、民间彩绘等。美术作品是通过画师用色彩在白纸上描绘出来的空间艺术,而一盏滚灯车就是一件民间工艺美术品。 双江滚灯车表演时演奏的民间曲谱包括《送春归》、《梅花歌》等十首曲牌。舞蹈动作与器乐的节奏同步,出入场有固定的表演形式,具备了相对完整的表演体系。比如:祭祀时对菩萨三点头,以示对菩萨的尊重;拜年时对主人三点头,以示对主人的尊重,是一种民俗文化的高度集中展示。在拜年的过程中,以滚灯明亮圆转等表示圆满、平安、发达。乐队有锣、鼓、笛子、镲,表演人员服装为汉民族服饰;表演形式有:三星高照、玉女穿梭、大8字、小8字、太极圈等。 双江滚灯车制作工艺独特、复杂,表演形式为音乐伴奏,曲牌多样,对研究长沙县民俗、宗教、体育等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 一、历史价值:双江滚灯车以悠久的历史和多元的文化特征显示其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它在音乐学、民俗学、体育学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价值。 二、审美价值:双江滚灯车的表演形式灵活多样,可视性强,音乐古朴优雅,清丽委婉,深受观众赞赏。 三、工艺价值:双江滚灯车制作工艺复杂,内架手工画制作形式风格迥异。 四、商业价值:双江滚灯车由闹春、祭祀活动演变为庆典文化活动用,将产生较好的经济较益。 五、体育健身价值:表演双江滚灯车的一般为习武练功之人,表演能增强体质,活跃地方群众文化生活。 近年来因为多种原因,双江滚灯车的制作工艺和表演形式濒临失传,除1958年和1959年作为民间艺术进行过表演外,中途一直没有演出过,至今才开始挖掘、整理、传承。 2007年,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双江滚灯车成功申报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本图文录自二OO八年十一月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编《星城览珍——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荟萃》,刘新权主编。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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