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凌汉墓位于望城县黄金乡金塘村九子山,距望城县城 道州何文安公讳凌汉,字云门,一字仙槎,嘉庆六年拔贡生,授吏部小京官。十年成一甲三名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官至经筵讲官、户部尚书。道光 另一方为篆书,铭文曰: 皇清光禄大夫、经筵讲官、户部尚书、赠太子太保,道州何文安公,道光二十一年葬。孤子绍基、绍祺、绍京。 附:何绍基《梦地记》 梦地记 先文安公以道光 二月初即看山,或独行,或与友人李载庵同行。载庵者,故习青乌家言,城中人多疵毁之。余与论议,时为余所窘。然余初学,所论固未可据,而所接地学 河西之地,载庵引看有结作者,凡二三十处,载庵虽极言其佳,而余意不惬。一日语余:“观君意,殆必谭家高椅山乎?”略言形势,果如我意。其夜梦至其地,见役夫起土,余呵问之,则答曰:“县役为何宅办葬也。”诘之曰:“我尚未看,何得即定。”且起土时,有大圆石版,版下有污泥,明是废穴,左臂有齐景公墓。盘桓莫释而醒。次日往看,山势果佳,龙气雄杰,惟嫌毡唇坡陀斗下。又前七八丈,左右有谭家祖茔,载庵以全不碍事,怂恿之。后再三往看,果于右臂得废穴,但相距二丈外,且事将有成矣。 “顺天清官”何凌汉 何凌汉(1772-1840),字云门,又字仙槎。湖南道州(今道县)人。16岁应府试第一。嘉庆十年(1805年)中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先后任广东、福建、山东等省考官,升国子监祭酒,任山东学政。道光五年(1825年)补顺天府尹。历迁左副都御史,工部、吏部、户部侍郎,晋左都御史、工部尚书。卒,赠太子太保,谥文安。为官勤奋廉明,有政绩。在地方,凡察吏、断案、安民、弭盗、兴利、备荒诸政,莫不认真细致、处理妥善。在朝秉公直言,不拘旧章,尤爱惜人才。历次主考,认真严肃,杜绝弊端,使学风大变。长于诗文、书法,时重大诰册文字,多出其手;所书碑版,传为珍品。著有《云腴山房集》。子绍基、绍业、绍祺、绍京,皆有名,时称“何氏四杰”。 燃松苦读 何凌汉于清乾隆三十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何凌汉少年时代,家庭极贫困,不久父母先后病逝。“少失怙恃”,生活无着,凌汉益思奋发自立,更勤于学。其时,他夜不能具灯烛,常常将松枝点燃了照明,刻苦读书。凌汉读书认真细致,凡经书,必兼读传、注,学业因之大进。 凌汉孤陋困苦,奋发读书,很快就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其时,道州西北乡小坪村,山水清奇,风俗朴苦,有一位老先生廖发点,一见凌汉,即深为器重,将女儿许给凌汉,“乡里嗤笑”,亦不屑于一顾。 乾隆六十年(1795年),何凌汉与廖氏结婚。廖氏自幼明慧能干,又有见识,尤精于纺织、做菜,身材高大,力能扛臼磨。结婚后,她一力支持丈夫读书治学。何凌汉经刻苦读书,在地方“文誉日起”,遂在家设馆曰“鹤鸣轩”,授徒自给。廖氏相夫持家,节衣缩食,初生子震儒早夭,继生孪生子绍基、绍业,“逾三晨即负儿行汲”,冒严寒,耐劳瘁,“农家妇皆自谓不及。” 嘉庆六年(1801年),何凌汉以拔贡生赴京应试。时三儿绍祺甫生,廖氏带着3个儿子住到弟弟廖先瑞家,艰苦度日。一次,她背负幼儿入山拾柴,被竹枝刺伤左目,从此一目失明。廖氏习于劳苦,一直在家辛勤操持,布衣粗粝,何凌汉任吏部郎官时,寄信回家,她还不肯易衣。直到嘉庆十年(1805年)何凌汉考中进士,请假回乡,廖氏才换穿命服,于次冬偕至北京。 顺天政绩 何凌汉自嘉庆十年中进士后,任职朝廷,除在山东、浙江两省任学政几年外,大多时间均在京师,先后任职翰林院、国史馆、国子监、都察院和兵部、工部、礼部、吏部、户部,以及顺天府,正所谓“九掌文衡、五权冢宰、四充经筵直讲”,而“前后任京兆最久”,即指任顺天府尹为时最久。 顺天府为清都城北京所在地区,直属朝廷管辖,古称京兆,设府尹主持政务,辖区达20余州县。由于为京师所在,位置重要,故自雍正后,府尹一职由朝廷部院大臣中特简一人兼任。何凌汉于道光六年(1826年)始任顺天府尹,几年后调任大理寺、兵部等处,又派赴浙江;道光十三年(1833年),何凌汉再次调京,任吏部右侍郎兼顺天府尹,计先后任顺天府尹近十年之久,可见朝廷之倚重。 何凌汉为官正直,明达政体。在顺天府任上,凡察吏、安民、弭盗、备荒诸政,颇有成绩。道光六年,他初任府尹,即以清刑狱为要务。京师狱讼繁多,自府县收理各案外,由刑部、都察院、九门提督府等各衙门奏交咨送的案件也不少,可以说案无虚日。何凌汉到任后,乃自立一《内号簿》,饬令各属讯案,每月按簿催结。他还亲自研究有关案件,并拟定“罪疑惟轻、务归仁厚,而于凶盗则严惩之”的原则,督促检查,使积案皆清。宛平县民张文恭等,曾习天主教干犯法律,改悔免罪,但因漏编卷册,牵累多人,经何凌汉督催清查,以援例减等处理。又如,涿州人果三打死白兑儿,弃尸大清河,三年无获一案,则奏请暂行监禁。 其时,顺天府衙后有一废弃花园,何凌汉公事之余,在此种植花竹,以为退思之地,并颜其亭曰“佳晴喜雨快雪之亭”,以表示无忘民事之志。 道光十三年,何凌汉以吏部侍郎兼任顺天府尹。当时吏部议定各衙门候补人员,捐银即可尽先补用。凌汉以为于吏治有碍,出而力争,遂罢此议。其时,京师正疏浚九门护城河,何凌汉以工代赈数万人。道光帝问:工竣,如何资送?凌汉早已考虑清楚,答以附近京城之民无庸资送,其隶外州县或外省民人,应于散工日给盘川钱二百文,再给印票一张,注明制钱五百文,回本籍衙门承领。贫民归有余资,散归必速。 何凌汉在顺天任上治政安民,颇著政绩。道光二十年,何凌汉在户部尚书任上逝世。后来,大学士阮元曾为之作墓志铭曰:“久任京兆,三辅安治。锄奸弭盗,儒雅便宜。爱人节用,慎于度支。”对他在顺天的政绩作了高度评价。 (本文录自云南民族出版社2007年8月第一版《中国长沙·名寝与名人》,陈泽珲主编,陈先枢、梁小进撰稿,罗炯炯、陈览月等摄影。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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