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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庄:老妪劫女只为孙

2009-7-23 08:3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71| 评论: 0|原作者: 曾继祖|来自: 当代商报

乔庄位于芙蓉区,南起解放中路,北止五一中路。相传旧时为乔姓人家居住之地。

故事还得从上个世纪的十年动乱说起:一天晚上听说街道造反派要抓我去陪斗(当时斗走派资派时要抓几名21种人上台一起批斗),我急忙抱着孩子,拖着老伴跑到30多里外的城郊亲友家躲避。第二天我跟朋友们谈起当时逃跑之神速时,朋友说:当人处在危险紧迫的时候,也许会忽然生出奇迹,做出些不合情理的事情。反常的事情不能墨守成规地加之判断。就像你连夜抱着孩子一口气跑了30多里地竟不觉得累一样。为了说明他的正确观点,他讲了这个《老妪劫女只为孙》的故事。

很久以前,有个姓乔的老妇,无缘无故领着几十位妇人,突然来到城外一户农家,闯进门去把这家女儿强劫而去。人们以为是寻衅闹事,但彼此间素无往来,以为是夺婚,而老妇人又没有儿子。乡人不知什么缘故,官府发出通牒追捕,而乔姓老妇已携女先逃了。同案妇人也已四散逃走。官府抓获了几位妇人,经过辗转审讯,才吐出实情说:“老妇的独子病危将死,老妇抚着他痛哭道:你死了是你命不好,只可惜没有给我留下一个孙子,你的祖父和父亲在阴间要当饿鬼了。儿子呻吟着说:孙伢子不能肯定得到,但还是有希望的。我与念私塾的一个女孩很好,并且已经私通了。她住在城外,已有八个月的身孕,听说女家族人要将私通女人沉塘处死。只怕孩子也会性命不保。儿子死后,老妇自言自语了十多天,才突然发生了这件强劫妇女的事。大概劫走该女子是为了保全她们母子的性命吧!”县官感叹说:“既然是这样,就不要通缉了,我相信两三个月以后,她就会到衙门自首的。”果然,三个月后,老妇抱着刚满月的孙子主动到县衙门投案自首了。县官无可奈何,只得判决不定重罪,而处以杖责,考虑到老妇年衰体弱,罚点钱免去杖刑,结了此案。县官感叹说:“这件事来去突然,稍纵即逝,老妇人作案也是迅捷如神,真是少见。”说到为何轻判,县官解释“依众劫持,理当重罚,但这位老人却因此救了两条人命,还是应该称赞的。”

据参与作案的妇女交待:她们夜逃时,分别乘了三辆马车,而老妇自己携女单独乘了一辆,共四辆马车,分四路逃走。因此连她们自己也不知道老妇人跑到那里去了。当时,她们几十人赶到女方村里时,孕妇已关在祠堂,准备第二天召开大会,当众沉入池塘处死的。劫出孕妇后,老妇自己带着她晓行夜宿,一天也不停留。等到分娩时,才租借住宅,所以县衙查不出停留之处。由此可见,老妇人的心计是很周密的。其女抱着孩子回娘家,娘家不准她进屋,因为官府已经结案,族人不敢为难她。她便与老妇人一同回到长沙老屋,共同抚养孤儿,不再嫁人。孩子长大以后,勤奋攻读诗书,竟然金榜题名,留京做官。为了报答祖母和母亲的养育之恩,就在长沙旧居砌了一座乔家大院。后来这个地方就取名叫乔庄。据老辈人说:乔家大院后来毁于文夕大火,庄院不存,但地名依旧。

题图诗

曾继祖

雄心义胆接天高,乔家大院女姣姣。

满眼烟云千载茂,为了救孤命可抛。

旧址不见亭阁影,街巷犹闻风雨号。

故事犹如飞去鹤,归来不见旧时巢。

(转载自《当代商报·晚晴》,作者:曾继祖。未经准许,严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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