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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仁巷:不良富商终受辱

2009-7-23 08:3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28| 评论: 0|原作者: 曾继祖|来自: 当代商报

里仁巷,位于芙蓉区,西起登隆街,东止丰盈西里,取《论语》“里仁为美”意为街名。清同治元年(公元1862年)开设于里仁巷的《长青阁照相馆》为长沙照相业之始。清光绪年英国领事馆设于此巷,清政府派有兵勇保护。辛亥革命后,英国领事馆迁至水陆洲的将军庙,里仁巷的旧址由英颐中烟草公司洋行经理处使用。解放后,长沙市民主党派大楼及宿舍楼均建于此巷内。国庆长假期间,我赴里仁巷民主党派宿舍四楼拜访老友彭吟轩,闲谈中从日前山东祭孔活动谈到孔子的为人处世时,彭君说了一个不良富商因做事过分而饱受玷污的故事。

彭吟轩老人现任长沙老年大学校长,我国著名的国画家。他说:孔子从来就不做过分的事,难道仅仅是为了防止矫枉过正吗?不是的,这是孔圣人考虑得很深远的原故。老子也说过:“民不怕死,为何以死来威胁他?”实际上民不是不怕死,而是到了自知必死时才不怕死!到了不怕死时,则什么事都会干得出来的。小时候听我祖父说在长沙经营日杂用品的某富商被抢劫,富商悬赏捉拿,长沙县府用了半年多的时间将盗贼逮捕归案了,不久都被判了死刑。这位富商极恨这些盗贼,就用了许多钱去贿赂狱卒,想尽各种办法去折磨这几个罪犯,以致他们站也站不住,躺也躺不下了,还不允他们去厕所方便,以致屎尿都屙在裤子里,久之,裤子里蛆虫蠕动,直拱大腿。但是,又不去断绝他们的饮食,好让他们不死不活地受罪。盗贼因此恨极了这个富商,便计议报复。这时,清朝政府的法律规定,抢劫财物不分首犯、从犯一律处死;轮奸妇女,不论首犯、从犯也都要杀头。两罪同犯,也不过一死。于是在省府复审时,罪犯便一致供称把富商的妻子、女儿全都轮奸了。官府虽然不完全相信,但这几个盗贼均画押公认不讳。因为当时朝廷规定,州府审案允许百姓旁听,所以这事便飞快地在长沙传开,平时与这家富商关系相处不好的,又进而加油添醋,大势传言。弄得富商臭名远扬,家人不敢上街露面,生意也因此一落千丈。最后只得将店铺转让,携家带眷远离长沙。

彭老说:“盗贼已被判了死刑,在律法上已足够抵罪了,这位富商却不惜重金贿赂,千方百计地折磨他们,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人们才说得有根有据,到最后就真伪难辩了。这位富商受到玷污,弄得倾家荡产,远离长沙时也就后悔都来不及了。

彭老感叹地继续说道:盗贼因罪伏法,不能怨富商,被官府拷打审讯也不能怨富商,这都是依法办事,这位心胸窄碍的富商在法律之外,不惜重金贿赂狱卒,百般虐待犯人,这些盗贼当然心中不甘,必然报复。这就如比用石头去打石头,力量过大必然会反弹回来,伤了自己。只图一时痛快,而受百世玷污,弄得自己名誉、家产全无,这难道不是做事太过分了吗?由此可见孔圣人的考虑是多么地深远啊!

里 仁 巷

曾继祖

为人处世莫过份,宽厚待人受益深。

孔孟之言犹在耳,故事一则醒后人。

利禄恰似无形链,锁住烦恼万千丝。

莫效富商行不义,平安舒展坦然心。

(转载自《当代商报·晚晴》,作者:曾继祖。未经准许,严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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