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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原因:国民党军事当局战略失误,国民党湖南军政当局辱职殃民

2008-11-12 20:3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321| 评论: 0|原作者: 梁小进|陈先枢|来自: 《1938:"11.13"长沙

(以下内容摘录于《1938:“11·13”长沙大火》,梁小进|陈先枢/著,未经作者授权,严禁复制转载引用!如需使用,请联系作者或名城长沙网。

    在长沙大火案的审判刚刚结束,酆悌、文重孚、徐昆三人被处决以后不久,长沙城里流传出一副人们颇为熟悉的对联,又称“白头帖子”。对联的上联为“治绩奚存,两大方案一把火”;下联为“中心何忍,三颗人头万古冤”。横批为“张皇失措”。匾对相连,将“张治中”三字嵌了进去,讽刺深刻,传诵一时。其中,“两大方案”指张治中治湘所制定的《湖南省政府施政纲要》和《湖南省组训民众改进政治加强抗日自卫力量方案》,“三颗人头”即指酆悌、文重孚、徐昆三人之死。显然,对联把长沙大火之罪归咎于张治中,认为他应该负有大火的首要责任,而酆、文、徐三人纯系“代人受过”、“死得冤枉”。

    几十年来,这副对联广为流传,使人们对大火发生的直接原因更为疑惑重重、捉摸不定。

    早在大火尚未完全熄灭之时,1116,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和军委会政治部曾联合发表了一个《关于长沙大火经过真相的说明》的宣传材料。这份材料将大火的原因归结为“地方军警误信流言,自卫民众激于义愤所造成”,为国民党官方统一了口径。从此以后,有关官方的报刊宣传、文告文件都无一例外地套用了这一说法。这种说法,将纵火的责任完全推给了长沙地方军警当局,掩盖了站在长沙地方军警当局背后的领导者的责任。

    可能是为了推卸和减轻罪责,当时,国民党当局还编造了种种论调。其一为“长沙必毁论”。1123,张治中以湖南省民众抗战统一委员会的名义发表《为长沙火灾敬告全省同胞书》。文告说:“长沙所处之地位,要想在此次抗战过程中不牺牲,不被毁坏,几为不可能之事。”接着,该文告推断出长沙将有四种被毁的可能:一是敌机的狂轰滥炸;二是我军撤退时,自行施以破坏;三是敌军入境,纵火焚烧;四是敌人败退之际,化之为焦土。总之,“长期抗战之结果,长沙难免毁坏”。依此推理,长沙迟早必毁,但迟毁不如早毁,敌毁不如我毁。

    其二是“火烧有功论”。大火之后,日军并没有向长沙进攻。于是,有的人抓住这一现象,企图为纵火者解脱。当时就有人说:“假使我们不焚城的话,敌人是要随即进占长沙的,烧了长沙实是保全了长沙。”被推上法庭的酆悌也说:“假定没有这次大火发生,日本鬼子是不是会这样停止进攻,长沙的守备部队不过五十师之一部,敌人既然进迫汨罗河,为什么又转回岳阳?”酆悌并要求:“这些我只期待后人以历史的眼光给予评论。”直到数十年后,大火的另一责任人许权还在说:“日寇原拟挺进长沙,忽于大火后后撤,长期逡巡不前。”

    显然,以上论调回避了问题的本质,掩盖了事实的真相,经不起历史的检验,不能对长沙大火事件作出客观的解释。

    数十年后,作为一起重大的历史事件,长沙大火的问题曾引起了一些学者的兴趣,在海峡两岸都有过不同程度的讨论。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文章都着眼于‘锥是罪魁祸首”、“是谁下的命令”、“是谁放的第一把火”?因而忽略了这一事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同时由于某些论者不免带有的成见,其结论也往往有失公正。我们通过对长沙大火事件的全过程和每一个细节的深入探究,认真地思索其中带有关键性的问题,我们认为,造成这一事件最直接的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长沙大火的发生,是国民党军事当局战略失误造成的严重后果。

    “焦土抗战”作为一个对日抗战的主张,最先是由国民党内的主战派李宗仁提出来的。1933年,日本帝国主义侵占我东北三省之后又步步威逼华北,中华民族的危机日益严重。为此,李宗仁撰写并发表了他“一篇讨论抗日战略计划的论文,名之日《焦土抗战论》’,从而正式提出了“焦土抗战”的主张。随着国势的日趋危重,李宗仁又先后发表了一系列文章,进一步阐述了他‘焦土抗战”的主张,并明确提出:要“举国一致痛下决心,不惜流尽最后一滴血,更不惜化全国为焦土,以与侵略者作殊死之抗战”。

    1937年“七七”事变以后,全面抗战爆发。蒋介石转向坚决抗战,并接受了“焦土抗战”的主张。1938年初的国民党中常会之后,“焦土抗战”便成为国民党统治集团对日作战的国策。此后,“焦土抗战”成为国民党喊得最多的一个口号。据时人回忆,当时的人们“皆以焦土政策为天经地义,反对之皆被目为落伍分子,故无人敢言”。蒋介石也曾一再以“焦土抗战”的方针,指挥其正面战场的作战。

    本来,作为战争的一种手段,特别是在弱国抵抗强敌人侵时,“焦土抗战”不排除是一种“以空间争取时间,保存实力,最后取得胜利”的选择。同时,“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有时也能起到振奋民族精神的作用。当时,毛泽东在他著名的军事学著作《论持久战》一书中,在论述关于放弃土地、避免与敌决战的问题时曾指出:

    情况到了这种时候,丝毫也不应留恋,这是以土地换时间的正确的政策。历史上,俄国以避免决战,执行了勇敢的退却,战胜了威震一时的拿破仑。中国现在也应这样干。

    毛泽东在这里讲的历史故事,就正是1812年俄、法战争中,俄军统帅库图佐夫以火烧莫斯科的壮举,战胜拿破仑的著名战例。可以说,当时的毛泽东是不反对运用“焦土抗战”这一战争手段的。

    长沙大火之后,我党在重庆的《新华日报》曾专就这一问题,发表了题为《论“坚壁清野”》的社论。社论明确指出:

    在抗日战争中,一切能够打击敌人的方法和手段,不管是消极的或是积极的,我们都应采用……问题在于我们怎样正确的运用这些方法和手段。

    最近长沙的大火,社会舆论多所非难。岳阳甫陷,深夜火起,湘垣付之一炬,民众流离载道。这叫什么都可以,但决不是真正的坚壁清野。我们完全赞同在必要的地区上,用坚壁清野的方法来打击敌人,即使蒙受重大的物质损失也在所不惜!但是我们完全不能同意这种不发动民众、不依靠民众、不关心民众疾苦的“火焚”办法。这种办法将要失去坚壁清野的本意,将使群众莫明其妙,将使敌人更可进行欺骗的阴谋。

    长沙大火前,湖南军政当局虽对群众进行了疏散,但缺乏详尽周到的安排,以致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国民党军事当局正是在这一问题上犯了严重的错误。

    战略失误的原因还在于军事情报工作的迟钝。从军事战略来看,日军193810月占领武汉以后,由于战线过长,兵力分散,已失去大规模进攻的能力。当时,由于后方补给困难,日军第十一军司令部内,曾对是否继续进攻湖南、向岳州追击的问题发生了争论。

    结果,日军第十一军决定,在占领岳州之后,停止向湖南腹地的进攻。1110,日第十一军即发出命令:“决定中止在岳州、通城一线附近的追击”,“转向警备态势”;其“第六师团在今村支队攻占岳州后,应急速令该支队经水路返回武昌”;‘笫九师团……大致在咸宁、岳州之间地区集结兵力”。日军发布的这一系列十分重要的命令,在几十年后,由日本防卫厅公开披露,成为研究中日战争史的历史学家们十分看重的珍贵史料。

    日军的这一战略趋势,当时却被一位著名的国民党高级将领张发奎看到了。他说:以“我的客观地位,对敌人占领武汉后的战略判断是:在地图上以武汉为中心,用两脚规向外画一个比较适合战略着眼的圆弧,则信阳、岳阳、南昌各地都是圆弧范围以内的地域。这些地区,就是攻略武汉之攻击到达线。因此,敌人必须将以上圆弧内地区全部占有,始能巩固武汉三镇之安全。”而长沙则不在这“圆弧”范围之内,显然不是日军“巩固武汉三镇之安全”的战略点。而蒋介石对此全然不知。

    同时,长沙也并非不可战守之地。长沙以北150公里的范围内,有新墙河、泪罗江、捞刀河、浏阳河四水自北而南依次排列;东北方向有幕阜山、神鼎山、影珠山等纵横起伏,形成天然防线,足可依势抵抗。后来中国军队即曾在此范围与日军举行三次会战,阻抗日军长达五年之久。但蒋介石对此不作部署。他早就作出了放弃长沙,以坚壁清野阻止敌锋的决策,并且将这一显属军事行动的任务交由行政长官张治中执行。这不能不认为是蒋介石在战略上的失策。

在政治上,由于国民党实行由政府和军队包办的片面抗战路线,忽视甚至压制人民群众的抗战积极性,因而所实行的“焦土抗战”政策,必然置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于不顾,而成为牺牲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破坏行为。我们可以看到,国民党军事当局在策划和实施这一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举措时,完全是在对人民保密的状况下进行的,虽然组织了撤退和疏散,但没有宣传和发动民众,也没有很好地组织善后的准备工作。甚至省政府举行会议时,有人反对火烧的办法,而张治中却以蒋介石指示为是,竞一口否决——“不必讨论”。结果,这场大火完全成了对人民群众的突然袭击。

    第二,国民党湖南军政当局的辱职殃民,导致了长沙大火的猝然发生。

    我们说,长沙大火事件是张治中忠实地贯彻‘焦土抗战”政策的结果。但是,蒋介石发给张治中的电报指示毕竟还有个“长沙如失陷”的前提,张治中也并没有下达放火的命令。那么,大火何以发生?何以“一处失火,四处发动,及至不可收拾”?从大火发生的过程看来,这完全是国民党湖南军政当局的颟顸溺职所造成的。

    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说明。

    其一,临事张皇,自相惊扰。“火烧长沙”是一件属于军事性质的行动,自应随时掌握前方的军事动态。但是国民党湖南当局颟顸溺职,昧于形势。张治中与陈诚相互不和,意气用事,互不联系,因而不能及时掌握前线情况。而身负全省保安之责的徐权,据火后来长沙的两湖监察使高一涵的调查,他不仅疏于布置,反而信谣传谣,甚至以敌台广播“为情报之根据”,造成全城谣言繁兴,人心慌乱。省会警察局长文重孚很早就安排家属疏散,又命令部属将局机关门板、桌椅堆砌以作纵火的准备。于是,警察大批逃亡,警备司令部到处设卡盘查,拦车扣车,而当局不能予以有力制止,任其滋蔓。可知这一混乱局面实际上是湖南军政当局自相惊扰所造成。

    其二,颟顸溺职,轻率用事。湖南军政当局既已失去对局面的控制,因此事到临头即仓促应付,举措乖方,终于酿成空前的大祸。张治中在奉到蒋介石的电报之后,就迫不及待地指示徐权、酆悌拟定“焚城计划”,而且限令几个小时之内必须拟出。当计划制定之后,徐权不经研究即作了两处重要修改,一是放火部队改警备一团为警备二团,二是放火器材的掌握改连为班()。这样一来,部队难以掌握,火源难以控制,为大火的骤然发生种下祸根。然而,张治中很快就批准了这个计划,并指示明早4点“我来检阅”。而徐昆在带领部队出发之初,却指示:放火之信号,或以举火,或以传令,或以警报,轻率地改变了计划。

    在这之后,纵火部队进入岗位,放火器材迅速发放。但这时,湖南军政当局要人却一个个地离开了岗位。张治中夜半搬迁,徐权却临时赶赴邵阳。酆悌临阵换将,擅自将警备司令部参谋长石国基另作安排,而以其亲信许权代理参谋长职务,自己则溜走睡觉去了。徐昆也没有在现场指挥。所以高一涵认为:“虽未查出其有实施放火命令之证据,但其种种慌张躁率,举措乖方,实足以酿成巨变,与曾发命令者无殊。”果然在大火初起时,警备司令部只留下一个到任不久、人地两疏的参谋处长许权。他一见大火骤起,急忙向各方打电话,却无人接听,奔向街头,也无力制止那些狂暴的纵火士兵。及至张治中、酆悌从睡梦中惊起,大火已经冲天,无法挽救了。

    从大火发生前后的情况,从徐权、酆悌、文重孚、徐昆等的所作所为,我们可以看到,国民党湖南军政当局的某些官僚,是何等的懦怯无能、草率轻慢。这种严重的渎职失职行为,即正是长沙大火发生的又一原因。

    据张治中回忆,蒋介石在长沙处理大火案之后,曾作有“一番剀切的训示”:“就这一次事件的根本成因研究,可以说不属于哪一个个人的错误,而可以说是我们整个团体的错误。这一种错误的造成,不能不认为是我们的失败。”应该说,蒋介石这番言不由衷的表白没有讲错。长沙大火这一严重事件的不幸发生确是国民党“整个团体”即国民党统治集团对长沙人民犯下的严重错误。

    1938112528日,蒋介石在南岳召开军事会议。会议议题之一就是关于长沙大火的检查。张治中“容颜憔悴,语调低沉”,在会上作了一个十分沉痛的发言。当时在会议秘书处工作的军委会办公厅少将高参贺执圭,听了张治中的发言之后,百感交集,痛憾莫名,当即在日记簿上写下一首诗。诗云:

    潭州文物几千年,一炬成灰万古冤。

    焦土未能寒敌胆,荒唐绝顶史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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