藩后街布政使署
布政使署故址位于芙蓉区藩后街。藩正街、藩后街为两条平行的街道,均东起东庆街,西止蔡锷中路。清同治《长沙县志》载:“布政使署在浏阳门内,康熙三年部议以布政使司驻长沙,藩司于朋举建。”布政使署即藩台衙门,藩正街和藩后街因位于藩司之前和之后而分别得名。 清代的一省行政长官为巡抚,布政使为巡抚的僚属,相当如后来的副省长和民政厅长、财政厅长。布政使给巡抚的公文用“详”,巡抚行文用“札饬”,即纯属上下级的关系。但在明代,布政使却是一省的行政长官,故也称为方伯或藩台,都是一方之长的意思。布政使,一般称“藩司”,又称“方伯”。清代的布政使品级与巡抚同,是从二品官。掌一省之行政和财赋之出纳。国家政令由他向府州县宣布,故又称“承宣布政使司”。每十年将全省户籍、税役、民数、田数,汇报于户部。各项重要政务,报于督抚议行。清初,于每省设左右布政使各1人。 布政使司衙门内部机构,一般有经历司、照磨所及理问所。经历司有经历1人(正六品),都事1人(从七品),掌收发文书。照磨所有照磨1人(从八品),掌照刷案卷(检察文书效率)。理问所有理问1人(从六品),掌勘核刑名案件。另有库大使1人(正八品),掌库藏之出纳。个别省还设有仓大使1人(从九品),掌稽查粮仓。从前民间曾有“天下十三省”的谚语,就是沿明代十三布政使司的旧称,至清初又改为十八省,后则增为二十二省。 1903年,省官钱局设于藩正街布政使署之侧,成为民国时湖南省银行的前身。1924年前赵恒惕设省政府于此。l926年7月11日,著名爱国将领唐生智率北伐军进入长沙,设北伐军总司令部于此。8月12日,北伐军总司令蒋介石和顾问鲍罗廷、参谋长白崇禧等抵长,当晚在此召开军事会议,制定“先行肃清湖南,会师武汉”的总方略,并发表《北伐宣言》。1938年藩署旧址毁于火。1948年湖南省参议会在此兴建民主新大厦,该大厦今犹存,被公布为近现代保护建筑和不可移动文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为市人民政府驻地。市政府后门临街为藩后街,又名藩围后。2001年市政府搬迁岳麓大道后,藩司旧址移交长沙市公安局使用。 1999年,藩正街拆建为省人民银行银宏大夏和市公安局前草坪。藩后街今犹存。2006年,长沙市政府在开市公安局门口,以“长沙著名历史文化遗址”立碑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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