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人力车工人罢工
1918年时,长沙城厢内外,共有人力车工人二千三、四百名。1918年6月,张敬尧下令警察厅将人力车捐照原定税额增三倍征收。各车栈业主以车捐既增三倍,乃联合将车租增至三倍以上,每日车租一千二百文。人力车工人因市面萧条,军人满途,收入减少,复因纸币日益低落,生活困苦原已不堪言状,一听到这一消息,不得不群起抵制,6月25日,全城人力车工人同时将街间车辆拉归停栈,开始了长沙苦力工人的第一次群众性自发的罢工斗争。人力车工人罢工后,车业公所各车主即联合警厅向工人进行各种威胁。首先宣言工人的反抗增加车租为“忽视官厅法令”,为“不法行为”。各车主复联合会议向工人提出两项威胁的条件:一、工人如仍继续罢工,即将罢工者的租车契约解除,并得缴清所欠车租。二、车主另雇新车夫,如有“拦途强阻者”即请岗警拘捕,“从严惩办”。人力车工人在车业主和警厅的联合压迫之下,亦集议组织了一个车工会(并非真正的工人团体,仍为把头掌握)以与车业公所对抗。当时车工会开了一个大会,议决向警察厅请求减租。7月1日,警察厅拒绝车工的请求,随即下令,以“车夫等此次罢工,毫无理由之可言,决定强硬对待,如果不复工,即准各车栈另行招募”。最后,工人在警察厅武力威胁和失业威胁下,只得忍痛复工。(原载1997年11月出版《长沙百科全书》长沙市志编纂委员会编)
1922年10月8日人力车工会成立后,车栈主经常以新工人换老工人,制造失业,以达到浮加租金的目的。因此发生了3000人力车工人大罢工。1923年5月21日,人力车工唐庆生反对车主私自抬高日租金,拒交所增车租,车栈主勾结警署,将人车一并扣留。消息传开,工人即派人前往交涉、警署自知理亏,将人放出,将车交给栈主。栈主乘机退租,工人为维护工人利益,于5月27日召开会议,研究决策。会议总结1918年的罢工之所以失败的经验教训,通过了罢工宣言,并以谭汉镇、罗学瓒等20人为代表,去警察厅、省长公署请愿。这次为时8天的罢工斗争,迫使车栈主答应今后不得私自加租、扣车、退租和改选工人等条件,6月5日,人力车工人怀着胜利的喜悦,正式复工。(原载1997年11月出版《长沙百科全书》长沙市志编纂委员会编)
来源:名城长沙网旗下长沙百科网
编辑:周顺2024年4月2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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