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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救济院育幼所

湖南省救济院育幼所是由保恤学校、孤儿所发展而来,属省救济院收养孤儿的教养救济机构。民国初期。保恤局办贞裔小学,后因经费短,与百善、保节两堂义学合并改组,称保恤学校,民国18年省区救济院接管后更名孤儿所。民国26年,省区私立慈善事业产款委员会所属恤孤所划归省区救济院管理,复将孤儿所改名第一孤儿所,恤孤所改名第二孤儿所。长沙文夕大火,两所又合并于三公祠复课,加收抗战军人遗孤入所。民国32年遵湖南省政府令,改名儿童保育所学童部,长沙沦陷时,校舍教具全部被毁。民国36年春迁入二里牌育婴所复课,民国37年改名育幼所。在第一、二孤儿所时共收孤儿150名,分前后期小学,每日一粥二饭,书籍用品由所发给,并设毕业升学奖学金。抗战胜利后,孤儿名额扩增至200名,一律住所,达到教养兼施。1951年由长沙市人民政府接管,并入生产教养院。(原载1997年11月出版《长沙百科全书》长沙市志编纂委员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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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顺2024年4月5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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