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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休颁《税茶十二法》

2009-8-5 21:1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45| 评论: 0|原作者: 陈先枢|汤青峰|朱海燕|来自: 名城长沙网

裴休(797-870),字公美,济源(今属河南)人,或曰河东闻喜(今山西闻喜县)人。能文善书,自成笔法。累官户部侍郎,充诸盐铁转运使,转兵部侍郎兼御史,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在相位五年,改革漕运积弊,制止方镇横赋。因直言被贬为荆南节度使和湖南观察使,后复入为吏部尚书。

裴家世代奉佛,至休尤甚,对于佛学典籍有较深了解。政事之余,常游走山林,与僧侣探求佛理。中年后,不食荤血,常斋戒,屏嗜欲。大中(847-859)初年奏建沩山密印寺,捐田千余亩。送其子事佛,就是民间传说“裴头陀”的法海和尚。又执笏参访浏阳石霜寺,并将笏相送石霜寺往持庆诸。后建“遗笏堂”,今笏犹存,为石霜寺的镇寺之宝。其诗文多有禅意。其状写长沙景物的《题泐潭寺》诗曰:

泐潭形胜地,祖塔在云湄。

浩劫有穷日,真风无堕时。

岁华空自老,消息竟谁知。

到此轻尘虑,功名自可遗

今益阳市会龙山有裴公亭,长沙橘子洲亦建有裴公亭,宋著名词人王以宁作有《水调歌头·裴公亭怀古》:

岁晚橘洲上,老叶舞愁红。

西山光翠,依旧影落怀中。

人在子亭高处,下望长沙城郭,猎猎酒帘风。

远水湛寒碧,独钓绿蓑翁。

怀往事,追昨梦,转头空。

孙郎前日,豪健颐指五都雄。

 起拥奇才剑客,十万银戈赤帻,歌鼓壮军容。

何似裴相国,谈道老圭峰。

裴休又在长沙河西金牛岗建“裴休草堂”,是其收徒授业之所;还在北门外筑“西园”,今留下“西园”、“西园北里”等街名。裴休享年74岁,卒后与陈氏夫人同葬于沩山密印寺对面端山之阳。

大中六年(852)正月,裴休在潭州奏立税茶之法十二条,发展茶叶贸易。其《请革横税私贩奏》奏曰:“诸道节度观察使置店停上茶商,每斤收拓地钱,并税经过商人,颇乖法理。今请厘革横税,以通舟船。商旅既安,课利自厚。今又正税茶商,多被私贩茶人侵夺其利,今请强干官吏,先于出茶山口及庐寿淮南界内布置把捉。晓谕招收,量加半税,给陈首帖子,令其所在公行,从此通流,更无苛夺,所冀招恤穷困,下绝奸欺,使私贩者免犯法之忧,正税者无失利之叹,欲穷根本,须举纲条,敕旨,宜依。”唐宣宗认为“裴休条疏茶法事极精详”,乃敕旨颁行。

税茶之法十二条是关于杜绝横税、禁止私贩、规范茶税的茶法禁令,全文已佚,部分内容保存在《新唐书·食货志四》中,主要为:对私贩茶严厉打击,茶商三犯合计达300斤,脚力三犯累计达500斤,及结伙贩私茶者处重刑;邻居及牙保不检举揭发,四犯达千斤者,发现捕获后处死刑。园户私售百斤以上,初犯杖脊;三犯,加处苦重徭役;对园户毁弃茶园者,刺史、县令以放纵私盐论处,对江淮茶加半征税;凡私茶商贩自首,给帖从宽处理。这是针对当时茶法极端弊坏的现状,三管齐下提出的整顿方案,为恢复贞元税茶制度扫清了道路;对过去的走私贩茶采取了既往不咎的现实态度,收到了令行禁止的效果。茶税取得“增倍贞元”的成果,创唐代最高纪录的80万贯。裴休的税茶之法十二条堪称严刑峻法,是为保障政府茶利不致流失,同私贩横税进行斗争的产物,也为五代、宋朝的严禁私茶,加强茶税征管提供了有益的启示,是中国茶业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之一。

(本文录自中南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湖湘文库·湖南茶文化》陈先枢、汤青峰、朱海燕/著。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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